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关于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关于批准3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示有效期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办理业务
申请事项
本钢不锈钢冷轧丹东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 丹东市 振兴区临港产业园区临港工业东区本钢街1号
变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丹东市口腔医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四路35号
重新申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凤城市凤凰城凤山经济管理区卫生院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8号
变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