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40644号的集体划拨用地,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市边大街23号,用地面积为5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利人为袁博坚。现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集体划拨用地,无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高度不得超过4.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五号楼三楼304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22348877

附件:
1.关于变更袁博坚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关于变更袁博坚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53.82mHJ06-20用地位置示意图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40644号的集体划拨用地,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市边大街23号,用地面积为5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利人为袁博坚。现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为集体划拨用地,无约定容积率。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高度不得超过4.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5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政府第二办公区五号楼三楼304室,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223488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