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车间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4〕72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5-441826-04-01-291720)。
二、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南岗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两个钢结构大棚,面积共570平方米。建设配套的道路、供配电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01.68万元,资金来源拟使用2024年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计划2024年6月动工,至2024年12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1.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审核部门盖章2024年7月2日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车间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