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博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12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南府)环建表[2024]0016号
2024-07-03
中山市博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南朗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号,邮编:852451联系电话:0760-85217718传真:0760-852182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