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3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总占地面积55729m2,其东侧为东坝路,西侧为东八间房路,南侧为坝河,北侧为地铁3 号线车辆段落地区建设项目。调查地块内地表建、构筑物均已拆除完毕,目前作为地铁3 号线车辆段落地区建设项目的办公区、工人宿舍、土方和材料堆存区,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北京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并组织技术人员对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地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现场踏勘,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 年第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656-2019)、《加油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指南》(DB32/T 4003-2021)等技术导则要求制定了调查方案,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进行了布点采样及样品检测分析工作,通过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判断调查地块所受到的污染情况,编制完成了《东坝车辆基地综合利用项目1101-A003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采集113 个土壤样品及6 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中共检出7 种污染物,其中包含金属类污染物6 个,有机类污染物1 个,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22 种,其中包含金属类污染物6 项,无机类污染物13 项,有机类污染物2 项,微生物类污染物1 项,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铁超过筛选值。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地下水质调查和评价》一文中分析表明朝阳区东坝乡地下水井水质较差,由此可见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筛选值与该地区地下水水质有关。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二类居住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