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就地处理 有机化肥料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0007672东城街道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
受理号(号)
20240007672
项目名称
东城街道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东莞市牛山社区莞长路东城段192号2栋303房
建设单位
广东慧道溢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慧道溢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牛山社区莞长路东城段192号2栋303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7'0.930",东经:113°46'39.510"),项目占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1400m2,主要从事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年处置厨余垃圾15120吨(折合日处置42吨)、生产有机虫1814.4吨、有机化肥料(虫沙)226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牛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黄沙水,最终汇入东莞运河。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由于排放的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通过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实施后,对项目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生物洗涤塔废水、碱液喷淋废水收集后暂存于零散废水收集装置(6m?)临时储存,定期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项目厨余垃圾渗滤液经隔油处理后暂存在水塔中用于幼虫养育的养殖用水,不外排。 项目厨余垃圾预处理、养殖和后处理工序均设置在独立密闭车间内,经集气装置对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经处理后,氨有组织排放量为0.00833kg/h、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35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量为616(无量纲),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浓度均可达到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4-07-04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3391131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余垃圾就地处理 有机化肥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