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 从事外派劳务业务招标采购公告(2024)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在香港新设闽劳(香港)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在香港新设闽劳(香港)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5-657856。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在香港新设闽劳(香港)有限公司项目
二、投资主体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2594M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中国香港
最终目的地
中国香港
四、项目总投资
256.19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256.19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2000万港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投入货币256.19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256.19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设立公司中文名称:闽劳(香港)有限公司; 2.设立公司英文名称:F.E.L.C.(HONG KONG) CO., LIMITED;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 5.经营范围:从事外派劳务业务; 6.资金用途:用于购置一处自用办公物业和业务经营支出。
八、备注
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境外投资 从事外派劳务业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