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文件要求,现对该草案予以公示。
附件:
1.关于《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 草案的公示.pdf
2.附件: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jpg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批前公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现状概况规划调整原因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公示时间:2024年7月6日至8月4日公示方式:网站-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sjz/)现场及媒体等。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组织编制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地址:中山市兴圃大道中139号),0760-88770883: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地址:三角镇旭日路3号),0760-85404868。区域位置“码”上反映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3街区04街区06街区05街区公示时间:2024年7月6日至8月4日公示方式:网站-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sjz/)现场及媒体等。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组织编制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地址:中山市兴圃大道中139号),0760-88770883: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地址:三角镇旭日路3号),0760-85404868。区域位置“码”上反映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3街区04街区06街区05街区年例水用排水用二工业用地公示时间:2024年7月6日至8月4日公示方式:网站-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sjz/)现场及媒体等。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组织编制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地址:中山市兴圃大道中139号),0760-88770883: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地址:三角镇旭日路3号),0760-85404868。区域位置“码”上反映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3街区04街区06街区05街区年例水用排水用二工业用地调整原因:1、上层次规划的修编导致控规用地布局与规模产生变化,提升片区用地规划管理的弹性以更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在2019年,中山市启动了《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这导致上版控规与上层次规划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存在差异,使上版控规的可操作性降低,为了落实上层次规划要求,需对片区建设用地做出调整,并提升片区用地规划管理的弹性以更符合实际发展的需要。2、控规用地布局不能满足新的发展要求。粤热电厂发电所需的气源6.3Mpa高压天然气长输管道穿越三角镇新材料产业园和高平化工园区,该管道所通过区域两侧安全退让距离控制了约280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位置及街区细分、编码示意用地现状图亩土地,由于化工园区内不允许有高压天然气管道三角村片区(0单元)控现单元园现状航拍图01街区调整用地内现状建设总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88.04公顷,04街区占总用地面积的67.07%;交通运输用地8.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63%:公用设施用地8.53公顷,占总用地05区07街区面积的6.5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其他用地主要为其他土地5.91公顷,号:粤S(2021)143号占总用地面积的4.50%。非建设用地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其中,园地面积为现状用地面积汇总表用地类型现状用地面积汇总表用地类型现状用地面积汇总表用地类型现状用地面积汇总表用地类型用地面积(hx2)比重(%)三角村片区(0单元)控现单元园现状航拍图01街区调整用地内现状建设总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88.04公顷,04街区占总用地面积的67.07%;交通运输用地8.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63%:公用设施用地8.53公顷,占总用地05区07街区面积的6.5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其他用地主要为其他土地5.91公顷,号:粤S(2021)143号占总用地面积的4.50%。非建设用地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其中,园地面积为农林用地与湿地02园地10工矿用地其中1001工业用地10.9693.278.3571.05三角村片区(0单元)控现单元园现状航拍图01街区调整用地内现状建设总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88.04公顷,04街区占总用地面积的67.07%;交通运输用地8.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63%:公用设施用地8.53公顷,占总用地05区07街区面积的6.5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其他用地主要为其他土地5.91公顷,号:粤S(2021)143号占总用地面积的4.50%。非建设用地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其中,园地面积为城乡建设用地12交通运输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其中1207城镇道路用地1301供水用地8.703.196.632.43三角村片区(0单元)控现单元园现状航拍图01街区调整用地内现状建设总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88.04公顷,04街区占总用地面积的67.07%;交通运输用地8.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63%:公用设施用地8.53公顷,占总用地05区07街区面积的6.5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其他用地主要为其他土地5.91公顷,号:粤S(2021)143号占总用地面积的4.50%。非建设用地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其中,园地面积为城乡建设用地12交通运输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其中1302排水用地5.344.07三角村片区(0单元)控现单元园现状航拍图01街区调整用地内现状建设总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88.04公顷,04街区占总用地面积的67.07%;交通运输用地8.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63%:公用设施用地8.53公顷,占总用地05区07街区面积的6.5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44%。其他用地主要为其他土地5.91公顷,号:粤S(2021)143号占总用地面积的4.50%。非建设用地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其中,园地面积为其他用地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3其他土地其中2301空闲地1.895.911.444.50三角镇在中山市域位置示意调整用地与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位置及关系示意16.2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34%;陆地水域面积为本次调整用地主要位于三角镇北部的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内,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规划2.0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2%。陆地水域与海域17陆地水域合计其中1701河流水面2.01131.271.53100.00通过,所以通过安全论证该管道必须搬迁。调整依据:因项目落地的需要,原控规已经难以满足建设需求,需将调整范围内部分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因此,根据《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四条【一般修改情形】,符合情形之一的,以编制单元为范围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总用地面积约为701.09公顷。调整范围涉及街区为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街区、02街区,01街区规划面积172.77公顷.02街区规划面积209.65公顷;其中涉及调整的用地面积为131.27公顷。调整前用地规划图调整后用地规划图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用地面积(hm²)用地面积(hm²)用地面积(hm²)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规划用地面积对比表用地类型调整前调整后差值农林用地与湿地02园地02园地02园地7.543.38-4.16城乡建设用地10工矿用地其中1001工业用地90.1898.087.90城乡建设用地12交通运输用地其中1207城镇道路用地8.399.881.49城乡建设用地12交通运输用地其中1208交通场站用地0.150.410.26城乡建设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1301供水用地3.033.890.86城乡建设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1302排水用地7.878.300.43城乡建设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1304供燃气用地0.000.020.02城乡建设用地13公用设施用地其中1312水工设施用地0.000.240.24城乡建设用地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463.46-7其他建设用地12交通运输用地其中1202公路用地1.021.020陆地水域与海域17陆地水域其中1701河流水面2.632.59-0.0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31.27131.270天100102100102回0102100102100103100102100103100102100102京珠规划用地类型用地性质客积军上限容积率下限绿地军上限调整前控制指标绿地车下限(%)建筑密度上限(%)建筑密度上限(%)建筑限高(米)容积率上限客积军下限绿地率上限《%)绿地率下限(%)调整后控制指标建筑密度上限(%)建筑密度上限(%)建筑限高(米)备注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二类工业用地3.52.015.010.060.035.050.03.52.015.010.060.035.050.0依据技术标准2023版更新三类工业用地和排水用地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三类工业用地3.01.515.010.060.035.050.02.51.015.010.040.030.050.0依据技术标准2023版更新三类工业用地和排水用地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供水用地2.51.025.010.030.015.024.02.51.025.010.030.015.024.0开发控制指标:其它用地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排水用地2.51.025.010.030.015.024.03.01.035.010.050.035.024.0的控制指标不变:修正地并增加长输燃气管线两侧管控要求·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交通框纽用地---------------------------的控制指标不变:修正地并增加长输燃气管线两侧管控要求·原有控规规划建设用地水工设施用地2.51.025.010.030.015.024.02.51.025.010.030.015.024.0的控制指标不变:修正地并增加长输燃气管线两侧管控要求·新增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供燃气用地--------------2.51.025.010.030.015.024.0依据技术标准2023版相关新增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二类工业用地--------------3.51.015.010.060.035.050.0要求并结合周边已规划同类用地控制指标落实指标新增控规规划建设用地三类工业用地--------------2.51.015.010.040.030.050.0控制,完善长输燃气管线两创管控要求。福供水用地三类工业用地28交通场站用地天然气调压站、阀门站控规街区范围青水坡堤脚线(内坡脚线)供水用地4公园绿地电厂道路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供燃气用地H公园绿地[电厂OP社会停车场控规单元范围E-黄沙沥水道管理范围线供燃气用地防护绿地给水厂预控道路排水用地防护绿地给水厂道路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国。给水厂道路用地E=城镇开发边界国及建筑退让控制线加七线控制线位水工设施用地1701水域污水厂国预控道路现状长输天燃气管道长输天燃气管道排水用地水域污水厂调整用地规划范围1701水域国预控道路禁止建设区园地公交首末站调整用地规划范围-新建长输天燃气管道一长输天燃气管道二类工业用地园地公交首末站控规街区范围二类工业用地公交首末站--调整用地规划范围-新建长输天燃气管道一长输天燃气管道控制范围边线三类工业用地1208交通场站用地CP社会停车场控规单元范围黄沙沥水道管理范围线长输天燃气管道长输管线的管控要求:阀门站周边建筑退让控制线国及建筑退让控制线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97号"研究明确天然气长输管道限制建设区审批管理问题会议纪要"文件相关要求,本次规划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压力级别为7.8MPA和9.2MPA、管径为762mm(按管道线路外缘指标调整说明:宽度1000mm控制)、管廊宽度为3米,按以下要求划定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审批管理:调整前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主要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1、管道线路外缘周边5.0米范围内的区域,作为禁止建设区,该范围内已有建构筑物应予以拆除,拆除过程中应注意不得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明确禁止的行为。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区域性)等,占总用2、管道线路外缘周边5.0-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控制范围。在控制范围内,从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5.1.8条列出的活动,或进行管道穿跨越作业时,应与燃气运行单位制定燃气保护地面积的92.25%;非建设用地主要为园地及陆地水域,占总用地面积的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该管道穿越我市现状及规划道路、市政管道时,应依据有关法规规范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控制范围内不再新建一类(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监狱、商场等人群疏7.75%。本次调整后方案较调整前新增了供燃气用地和水工设施用地,散困难的建筑区域)特定场所;不再新建以下特定场所:集贸市场、寺庙、运动场、广场、娱乐休闲地、剧院、露营地。新建、改建、扩建除上述特定场所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具调整后建设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95.68%,非建设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环节应有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相关镇街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评审后出具专家意见,供市自然资源部门作的4.32%。为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3、管道线路外缘周边各50.0米以外范围区域,为控制范围外区域,在控制范围外的作业,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保护管道的具体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