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粉尘产生设备废气处理、排放方式及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10
项目名称
粉尘产生设备废气处理、排放方式及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变更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黄浦江路497号4幢
占地面积(平方米)
800
建设单位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大毅
联系人
王玉龙
联系电话
151****5617
项目投资(万元)
620
环保投资(万元)
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9-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4月14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禁止互联互通,拟对公司现有1套布袋除尘系统进行变更,变更后情况说明如下: 1、2~4楼 28台裂片机,裂片产生PCB粉尘,每台裂片机增加配套布袋除尘设备,除尘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5%,粉尘产生量每日约0.16kg,处理后于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 2、2~4楼 10台镭射marking, 镭射产生少量粉尘,每台镭射Marking增加配套布袋除尘设备,除尘设备粉尘处理效率99%,粉尘产生量每日约0.03kg,处理后于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 3、2~4楼 15台镭射cutting, 主要为镭射高温产生异味,有少量VOCs,通过活性碳系统处理后30m高空排放. 4.取消设置于楼顶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及其排气筒。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林大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环鸿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林大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320583000004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