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 (2019) 129 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 4 号)等文件精神,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阳信县得瑞龙湖国际社区F区二期项目地块位于滨州市阳信县阳城八路以南,河东三路以西,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2612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7.59982°、北纬37.62214°,四至范围为东至河东三路,南至得瑞龙湖国际社区F区一期,西至得瑞龙湖国际社区D区及其未利用地,北至阳城八路。
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阳信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对熟悉地块环境管理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