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卫浴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新增职工50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炜13720856367
评价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1845006098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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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稿.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建设单位(盖章):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建设单位(盖章):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项目代码2407-350583-04-03-168411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炜联系方式13720856367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地理坐标( 118 度18分 57.736 秒, 24 度 56 分 43.43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3352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 :66、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闽发改备[2024]C061614号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2800 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南安市东田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材料(见附件5),本项目所在地块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区域尚未规划,因此可暂时作为项目过渡性经营场所,今后若规划不符合,建设单位将无条件配合区域规划的实施,搬迁至其他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生产,建设单位承诺,详见附件7。对照《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6),项目所在地块为现状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性质与南安市土地利用规划不相违背,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的生产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采用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另外,根据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的备案(闽发改备[2024]C061614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安市发展需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二、“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分析对照《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其调整方案,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不位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地表水环境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①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5〕97号文),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②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③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中的附件“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且项目污染物均妥善处理处置后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中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特别规定的行业;项目运营期有有机废气产生,因此属于全省陆域“污染物排放管控”涉新增VOCs排放的项目,泉州地区VOCs排放可倍量替代。同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附件3“泉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南安市重点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505832001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南安市重点管控单元6”,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福建省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与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与泉州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表1-1 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1.项目不属于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2.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3.项目不属于煤电项目;4.项目不属于氟化工产业;5.项目位于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区域。符合全省陆域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VOCs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6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1.项目不涉及总磷排放、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项目VOCs排放1.2倍削减替代;2.项目不属于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3.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符合表1-2 与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市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2.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3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汞、镉、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福建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狮园)禁止引入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电镀、涉剧毒物质、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风险项目。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1.项目不属于石化项目;2.项目不属于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3.项目无重金属污染,无生产废水外排;4.项目无重金属污染,不涉及剧毒物质;5.项目不属于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符合全市陆域污染物排放管控涉及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1.2倍削减替代。项目VOCs排放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1.2倍削减替代。符合表1-3 与泉州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ZH35058320016南安市重点管控单元6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的项目。2.新建高VOCs排放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1.项目不位于人口聚集区;2.项目位于南安市东田镇后辽工业区;符合ZH35058320016南安市重点管控单元6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单元内现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应定期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严格监管拆除活动,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项目不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不涉及重点风险源,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符合综述:项目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的控制要求。三、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根据现场勘查,项目西侧和北侧为空地,东侧为福建省博亿水暖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泉州禾沐五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4、与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南安市生态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的生态功能区划属于“南安中西部西溪流域低山丘陵城镇工业与农业生态功能小区(410158305)”。主导功能:城镇工业和西溪水质保护;辅助功能:农业生态。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其建设性质与该区域生产功能区划相符合,其选址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区划。5、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委函[2018]3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函[2018]3号):“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项目必须入园,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消减替代。新、改、新建项目要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后,减少污染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涉及有机废气排放,项目所在地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属于南安市东田镇后辽工业区,为工业园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项目使用的原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均密闭保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项目的选址及原辅材料选用、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要求等均符合《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VOCs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函[2018]3号)的相关要求。(2)与《泉州市202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①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项目注塑、挤出、定型过程中不使用胶黏剂。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为了尽量减少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控制措施: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避免废气收集措施漏风以及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引发的废气非正常排放。通过以上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③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要求:“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对注塑、挤出、定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加强日常管理,要求治理设施与生产“同启同停”;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为8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果可达50%;项目有机废气初始浓度不高,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进一步减轻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按设计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排放标准执行废气排放要求。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效率、设备运行效率、治理措施处理效率,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六、项目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的塑料卫浴配件,生产采用的原材料为ABS塑料原米、PP 塑料原米,年生产能力和产品均不属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0〕545 号)中的禁止、限制类。七、与《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项目建设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4 与《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一次性塑料棉签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不可降解塑料袋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一次性塑料餐具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一次性塑料吸管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项目生产原料为塑料原米,不属于《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版)》中禁限类的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建设单位: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总 投 资:100万元建设规模:租赁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2800m2(所在厂房共6层,本项目租赁1F、2F)生产规模: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职工人数:职工50人(均不住厂),不提供食宿。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出租方概况:泉州禾沐五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暖配件生产,泉州禾沐五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水暖配件(淋浴管、出水管、水龙头、角阀等)2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7月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审批,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本项目仅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无其他环保依托工程。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的生产加工,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建设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建筑面积约600m2,包括振动研磨区等。主体工程生产车间2F建筑面积约2200m2,包括投料混合区、注塑区、破碎区、挤出区、定型区等。储运工程仓库利用生产车间闲置区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措施注塑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措施挤出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措施定型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环保工程噪声处理设施消声减振,隔音环保工程一般固废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30m2环保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环保工程生活垃圾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供水,采用DN30公用工程排水厂区内雨、污水管公用工程供电20KV表2-2 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单位备注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t/a淋浴管、出水管、水龙头、角阀等塑料卫浴配件600t/a水龙头配件等二、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1、原辅材料、资源及能源消耗项目原辅材料、资源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2-3。表2-3 原辅材料、资源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原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原辅材料消耗1PP塑料米吨/年10外购2ABS塑料米吨/年100外购3色母吨/年0.2外购4EVA吨/年310外购5聚醚吨/年190外购6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半成品吨/年600外购7外购配件万件/年100外购能源、水资源消耗8水t/a840市政自来水管网9电万kwh/a35市政电网2、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ABS塑料米:ABS塑料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三种单体相对含量可任意变化,制成各种树脂。ABS兼有三种组元的共同性能,A使其耐化学腐蚀、耐热,并有一定的表面硬度,B使其具有高弹性和韧性,S使其具有热塑性塑料的加工成型特性并改善电性能。因此ABS塑料是一种原料易得、综合性能良好、价格便宜、用途广泛的“坚韧、质硬、刚性”材料。ABS塑料在机械、电气、纺织、汽车、飞机、轮船等制造工业及化工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PP 塑料米:聚丙烯简称PP,是一种无色、无臭、半透明固体物质。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合成树脂,为无色半透明的热塑性轻质通用塑料。具有耐化学性、耐热性、电绝缘性、高强度机械性能和良好的高耐磨加工性能等,这使得聚丙烯自问世以来,便迅速在机械、汽车、电子电器、建筑、纺织、包装、农林渔业和食品工业等众多领域得到广泛的开发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包装、电子、汽车等工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工业的发展。而且因为其具有可塑性,聚丙烯材料正逐步替代木制产品,高强度韧性和高耐磨性能已逐步取代金属的机械功能。另外聚丙烯具有良好的接枝和复合功能,在混凝土、纺织、包装和农林渔业方面具有巨大的应用空间。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简称EVA。一般醋酸乙烯(VA)的含量在5%-40%,与聚乙烯(PE)相比,EVA由于在分子链中引入醋酸乙烯单体,从而降低了高结晶度,提高了韧性、抗冲击性、填料相溶性和热密封性能,被广泛用于发泡鞋材、功能性棚膜、包装模、热熔胶、电线电缆及玩具等领域。聚醚:聚醚又称聚乙二醇醚,是目前销售量最大的一种合成油。它是以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丁烷等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开环均聚或共聚制得的线型聚合物。色母:由高比例的颜料或添加剂与热塑性树脂,经良好分散而成的塑料着色剂,其所选用的树脂对着色剂具有良好润湿和分散作用,并且与被着色材料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三、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项目主要生产设施见下表2-4。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数量单位投料混合投料混合拌料机10台注塑注塑注塑机10台破碎破碎破碎机5台定型定型烤箱12台挤出挤出挤出机10台卷管卷管卷管机20台裁切裁切裁断机10台研磨研磨振动研磨机8台公用单元公用单元空压机2台公用单元公用单元冷却塔1台四、 项目水平衡(1)用水分析①生活用水项目拟配有员工50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和《用水定额标准》,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取50L/(d·人),取300天/年,则生活用水量为2.5m3/d(750t/a)。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80%计,则生活污水量为2.0m3/d(600t/a)。②生产用水项目建有1座冷却塔用于注塑机、挤出机间接冷却循环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消耗水约0.1t/d(30t/a)。项目振动研磨用水循环使用,因蒸发等因素损耗补充水量约 0.2m3/d。综上所述,项目总用水量为840t/a(2.8t/d),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m3/d(600t/a)。(2)水平衡图新鲜水生活污水生活用水损耗0.52.02.5南安污水处理厂2.0化粪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林地灌溉近期远期2.0生产用水2.8冷却用水0.10.1损耗0.1循环使用量100研磨补充水0.2损耗0.2新鲜水生活污水生活用水损耗0.52.02.5南安污水处理厂2.0化粪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林地灌溉近期远期2.0生产用水2.8冷却用水0.10.1损耗0.1循环使用量100研磨补充水0.2损耗0.2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五、车间平面布置项目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5,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工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的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进行合理布局。车间布局依次为原料及产品暂存区、生产加工区域,车间内布置原料及产品暂存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功能区分区明确。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项目塑料卫浴配件生产有注塑和挤出两种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PP、ABS塑料米投料混合注塑G1有机废气、噪声噪声边角料破碎噪声检验废次品PP、ABS塑料米投料混合注塑G1有机废气、噪声噪声边角料破碎噪声检验废次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图2-2 项目塑料卫浴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注塑工艺)工艺说明:(1)投料混合:建设单位将外购ABS、 PP根据产品要求进行下料。项目原料为粒状,不会产生粉尘。(2)注塑:投料混合后的塑料米在注塑机内进行注塑,温度一般控制在160~240℃,经合模、注射、保压、冷却、开模后,取出产品;此过程会产生注塑废气、噪声。(3)检验:对成型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即为成品。不合格成品集中收集回收经破碎后利用(破粹后成粒径小、不规则的颗粒,即可作为原材料使用),破碎过程会产生噪声。项目拟设置单独破碎车间,并密闭;破碎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破碎后料粒为0.5~1cm大小的片状物,破碎工序产生粉尘量很少,在密闭破碎车间的墙体受到阻隔,外逸量很少。平时生产过程仅对少量的边角料进行破碎,破碎时间很短,实际产生的粉尘量更少,外逸出车间的粉尘量可忽略不计。 EVA、聚醚投料混合挤出G2有机废气、N噪声N噪声裁切卷管定型装配成品边角料破碎N噪声G3有机废气、N噪声外购配件EVA、聚醚投料混合挤出G2有机废气、N噪声N噪声裁切卷管定型装配成品边角料破碎N噪声G3有机废气、N噪声外购配件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图2-3 项目塑料卫浴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挤出工艺)工艺说明:(1)投料混合:建设单位将外购EVA、聚醚根据产品要求进行下料。项目原料为粒状,不会产生粉尘。项目原料为粒状,不会产生粉尘。(2)挤出:调配好的原料通过投料系统自动添加到挤出生产线内进行挤出成型。挤出过程中产生噪声、有机废气。(3)裁切:挤出成型后的半成品利用裁断机切割成需要的长度,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4)卷管:使用卷管机进行卷管。(5)定型:使用烤箱对EVA管进行加热定型使其具有弹性。电加热,温度为160℃。定型过程中产生噪声、有机废气。(6)装配:将外购配件和半成品人工装配成成品。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半成品振动研磨成品含油污泥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半成品振动研磨成品含油污泥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图2-4 项目金属水暖卫浴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工艺说明:外购的金属水暖卫浴配件为机加工后的半成品需放入振动研磨机,进行振动研磨,去除毛边、批锋。产污环节:①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②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③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④固废: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次品;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裁切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振动研磨产生的含油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表2-5 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1.1.1.1.1.染因素污染源名称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环保措施废水W1生活污水职工生活pH、COD、BOD5、SS、NH3-N近期: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G1注塑废气注塑非甲烷总烃注塑、挤出、定型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G2挤出废气挤出非甲烷总烃G3定型废气定型非甲烷总烃噪声N生产设备噪声设备传动Leq(A)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固体废物S1废次品检验废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S2边角料注塑、裁切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S3含油污泥振动研磨含油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染因素污染源名称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环保措施废水W1生活污水职工生活pH、COD、BOD5、SS、NH3-N近期: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G1注塑废气注塑非甲烷总烃注塑、挤出、定型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G2挤出废气挤出非甲烷总烃G3定型废气定型非甲烷总烃噪声N生产设备噪声设备传动Leq(A)厂房隔声、设备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固体废物S1废次品检验废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S2边角料注塑、裁切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S3含油污泥振动研磨含油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4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纳污水体为西溪。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闽政文〔2004〕24号),西溪水域主要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环境功能类别为Ⅲ类水,故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见表3-1。表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摘录)序号污染物名称Ⅲ类标准限值单位1pH6~9无量纲2溶解氧(DO)≥5mg/L3高锰酸盐指数≤6mg/L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mg/L5化学需氧量(COD)≤20mg/L6氨氮(NH3-N)≤1.0mg/L7总磷(TP)≤0.2mg/L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南安市环境质量分析报告(2023年度)》(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主要流域水质保持优良,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或以上,满足相应的考核目标,境内流域水质状况优。7个“小流域”监测断面,港仔渡桥水质呈Ⅳ类,其余6个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县级饮用水源地美林水厂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8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2023年南安境内国控监测断面共4个,分别是石砻丰州桥、山美水库库心、康美桥、霞东桥。2023年我市省控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山美水库(出口)、港龙桥、军村桥、芙蓉桥。经统计,8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按水质类别比例法评价,南安境内主要流域水质状况优。其中Ⅱ类断面3个,占比37.5%,Ⅲ类断面5个,占比62.5%,各断面水质类别均与上年一致。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体水质状况良好。(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①基本污染物根据《泉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部分指标详见表3-2。表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1小时平均5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NO2)24小时平均8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氧化氮(NO2)1小时平均2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1小时平均10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臭氧(O3)1小时平均2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年平均7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24小时平均15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年平均35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24小时平均75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TSP)24小时平均3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②其他污染物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要求,详见表3-3。表3-3 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标准 单位:mg/m3项目质量标准值(mg /m3)非甲烷总烃2.0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南安市环境质量分析报告(2023年度)》(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25,同比上升3.7%,综合月度指数最高值出现在5月,最低值出现在7月。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一级达标天数213天,占比58.4%,二级达标天数为146天,占比40%,空气质量优良率98.4%,较上年下降0.8%。轻度污染天数4天,中度污染天数2天,污染天数较上年多3天,占有效监测天数1.6%,较上年占比增加0.8%。PM2.5、PM10、SO2、NO2 年均浓度分别为18ug/m3、37ug/m3、6 ug/m3、5ug/m3,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分别为0.8 mg/m3、126ug/m3。SO2 年均值与上年一 致,NO2 年均值同比降低28.6%,PM2.5、PM10、CO24 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分别同比升高12.5%、2.8%、14.3%、6.8%。PM2.5年均值、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表1二级标准、其余评价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一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均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来源于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办的环境影响评价网:编制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的监测数据。”因此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无限值,故不进行监测。1.1.1.(3)声环境质量现状1)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环境噪声≤60dB(A),夜间环境噪声≤50dB(A)。2)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的具体编制要求,本项目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保护目标一、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及附图4。表3-4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序号名称XY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1蓝溪村北纬24.943900东经118.318806居住区人群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E128二、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对象分布,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体为兰溪,水体功能为一般排洪、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不涉及饮用水源用途。四、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延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分布,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范围已为建成厂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1.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注塑、挤出、定型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及表9规定的排放限值,见表3-5。同时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3-6。表3-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100所有合成树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 产品)0.5所有合成树脂(有机硅树脂除外)①《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注:有机硅树脂采用单位产品氯化氢排放量(0.2kg/t 产品)表3-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置非甲烷总烃10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3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厂房外1.1.3.(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规划项目建设区污水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项目建设区域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尚未完工,因此项目排水方案按近、远期考虑。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化粪池+一体化”处理后,用于项目林地灌溉,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详见表3-7;远期:待项目所在市政污水管网与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联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45mg/L”)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表3-7 废水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废水(近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pH5.5-8.5废水(近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COD200mg/L废水(近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BOD5100mg/L废水(近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SS100mg/L废水(近期)《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氨氮/废水(远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6-9废水(远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废水(远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BOD5300mg/L废水(远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SS400mg/L废水(远期)《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NH3-N45mg/L废水(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pH6-9废水(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COD50mg/L废水(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BOD510mg/L废水(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SS10mg/L废水(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NH3-N5mg/L1.1.4.(3) 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见下表。表3-8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类别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类别标准名称项目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1.1.5.(4)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处位于生产车间,暂存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的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规定,生活污水污染物不需要进行总量调剂,不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范围。(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涉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VOCS排放1.2倍削减替代。本工程总量控制见表3-9。表3-9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表 单位:t/a项目排放量总量控制指标有机废气VOCs0.16540.198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厂房为已建的厂房,只需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和管道铺设,没有土建施工。因此项目施工主要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1)项目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少量的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南安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处置。(2)厂房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刷漆产生的极少量施工废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通过厂房通风可减少施工废气的不利影响。(3)施工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以及管道安装过程中电锯、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工期较短,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噪声对周围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废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污染源核算及环保措施本项目职工50人,均厂外住宿,年工作300天。根据《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8),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定额取50L/d•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5m3/d(750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m3/d(600m3/a)。生活污水水质情况大体为COD:400mg/L;BOD5:200mg/L;SS:220mg/L;NH3-N:30mg/L;pH:6.5~8。近期,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配套完善,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污染产排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及产生浓度、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下表4-1;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见表4-2;排污口基本情况及排放标准见表4-3。表4-1 废水产污源强及治理设施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产生量(t/a)治理设施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产生量(t/a)处理能力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COD4000.245.0t/d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90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BOD52000.125.0t/d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90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SS2200.1325.0t/d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0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NH3-N300.0185.0t/d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5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COD4000.2460t/d化粪池50否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BOD52000.1260t/d化粪池30否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SS2200.13260t/d化粪池30否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NH3-N300.01860t/d化粪池/否表4-2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废水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COD600400.024不排放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BOD5600200.012不排放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SS600440.0264不排放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NH3-N6007.50.0045不排放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COD600500.03间接排放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BOD5600100.006间接排放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SS600100.006间接排放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远期)NH3-N60050.003间接排放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表4-3 排污口及排放标准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标准限值(mg/L)标准来源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pH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一般排放口E118.315995,N24.9453706~9GB8978-1996、GB/T31962-2015及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COD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一般排放口E118.315995,N24.94537050GB8978-1996、GB/T31962-2015及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BOD5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一般排放口E118.315995,N24.94537010GB8978-1996、GB/T31962-2015及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SS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一般排放口E118.315995,N24.94537010GB8978-1996、GB/T31962-2015及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NH3-N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一般排放口E118.315995,N24.9453705GB8978-1996、GB/T31962-2015及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2)达标情况分析项目运营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大体为COD:40mg/L、BOD5:20mg/L、SS:44mg/L、NH3-N:7.5mg/L、pH:7.0~8.0,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大体为COD:200mg/L、BOD5:140mg/L、SS:154mg/L、NH3-N:30mg/L、pH:7.0~8.0,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3)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①近期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可行性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好氧生物处理+沉淀)(处理能力5.0t/d)处理达标排放;具体处理工艺如下: 图4-1 近期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废水经化粪池水解酸化后,大分子的有机物分解成小分子有机物,消化去除一部分有机物,再用泵输送到接触氧化池进行好氧分解,接触氧化池中存活大量活性污泥,并不断繁殖,吸收分解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最后再经沉淀池去除氧化池中剥落的生物膜,沉淀池的剩余污泥又回到化粪池进行消化,可免去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生活污水处理效果见表4-4。表4-4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项目pHCODBOD5SSNH3-N产生浓度(mg/L)6.5~8.040020020030排放浓度(mg/L)7.0~8.04020447.5去除率(%)─90908075执行标准(mg/L)5.5~8.5200100100/经以上工艺处理后,项目废水排放浓度可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措施可行。②生活污水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的可行性项目厂区西侧分布有一片林地,根据项目灌溉证明,详见附件7,因林地日常需要施用有机肥料,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暂存于配套的沉淀池中,用抽水机抽到公司后山的速生林进行浇灌处理,灌溉区域详见附图2。根据《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8),林业用水定额见表4-5。 表4-5 林业用水定额行业代码类别名称作物名称定额值0212林木育苗苗木50~100注:本定额值对应的灌溉方式为喷灌、微灌等林木育苗根据多年气象资料显示项目所在区域一年中3月至9月为雨季, 5、6月份降雨最多(5、6月份按雨天算,此期间不浇灌),秋冬(10~12月份、1~2月份共6个月)少雨季浇灌频次为3天一次,春夏(3~4月份、7~8月份共4个月)多雨季浇灌频次为7天一次,下雨期间不浇灌,因此计算得受纳对象需浇灌77次/年。周边林地灌溉用水定额取最小值50 m3/亩•次,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m3/a,可浇灌面积约为0.2亩。项目所在地后山(牛垅山)速生林可灌溉面积达300亩。两者对比,可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远小于可浇灌林地需水量。因此正常情况下,受纳对象完全有能力消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综上,项目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可行。③远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可行性分析A、处理能力可行性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由芳源环保(南安)有限公司BOT投资建设运营,于2005年7月动工建设,首期2.5万m3/d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06年6月竣工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并于同年12月竣工,目前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万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m3/d,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004%,所占比例很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影响。B、处理工艺及设计进出水水质可行性分析项目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无重金属及难降解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情况见表4-4,符合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采用Morbal氧化沟及紫外线消毒工艺,其出水水质为:COD≤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TP≤0.5mg/L,尾水最终排入西溪。因此,从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进出水水质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5)废水监测要求项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下表4-6。表4-6 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BOD5、NH3-N、SS1次/年二、废气环境影响分析1、源强核算过程简述(1)注塑、挤出、成型废气本次环评注塑废气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PP塑料原米注塑废气参考《空气污染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的污染源产排污系数,非甲烷总烃排放系数0.35kg吨-原料,ABS塑料原米注塑废气参考《湖南省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测算技术指南》“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51)”中ABS树脂产污系数,非甲烷产污系数为1.4kg/t,色母注塑废气参考《浙江省VOCs排放量计算(1.1版)》中塑料行业的“其它塑料制品制造工序”排放系数适用于PC塑料原米、PA塑料原米、色母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系数2.368kg吨-原料,项目PP塑料米年用量为10吨、ABS塑料米年用量为100吨、色母年用量为0.2吨,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440t/a。项目挤出、成型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参考《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中表1-4主要塑料制品制造工序产污系数,塑料管、材制造单位产量的产污系数:0.539kg/t原料进行计算,项目EVA年使用量为310t,聚醚的年使用量为190t,则VOCS产生量为0.2695t/a。项目产生的注塑、挤出、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放,风机风量约10000m3/h,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按50%计,参考《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 版)》 “表1-1 VOCS认定收集效率表”,收集方式采用车间或密闭间进行密闭收集的收集效率为80-95%,注塑、挤出、成型工序拟设置独立车间,车间密闭,因此,对废气收集效率取80%,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7。表4-7 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情况排放情况处理效率污染源污染因子产生速率产生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量处理效率污染源污染因子kg/ht/amg/m3kg/ht/a%注塑、挤出、成型废气非甲烷总烃0.1378 0.33086.890.06890.165450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345 0.0827/0.0345 0.0827/2、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汇总项目废气污染源产排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速率及产生量、排放速率及排放量见下表4-8,对应污染治理设施设置情况见表4-9,排放口基本情况及排放标准见表4-10。表4-8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信息汇总(产、排污情况)产排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核实方法污染物产生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产排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核实方法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时间/h注塑、挤出、成型工序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产排污系数法0.0345 0.0827/0.0345 0.08272400注塑、挤出、成型工序DA001非甲烷总烃产排污系数法0.1378 0.33086.890.06890.16542400表4-9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信息汇总表(治理设施)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m3/h)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注塑、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活性炭吸附100008050是表4-10 废气污染物排放源信息汇总表(排放口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排放口基本信息排放标准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参数温度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标准注塑、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H:15mΦ:0.3m25℃DA001有机废气废气排放口一般排放口E118.315802,N24.945413GB31572-20153、非正常排放及防范措施(1)非正常排放情形及排放源强非正常排放情况指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污。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结合同类企业运营情况,确定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为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运转异常(如风机故障、集气管道破裂等),或维护不到位导致废气处理设施效率降低等非正常工况,情形如下。注塑、挤出、成型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本评价按最不利情况考虑,即废气处理效率降低为0%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于生产过程中废气事故排放效果不显著,短时间内难以发现,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按1h计,发生频率按1次/年。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4-11。表4-11 废气非正常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持续时间/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kg/a)发生频次注塑、挤出、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13.780.1378 0.1378 1次/年(2)非正常排放防治措施针对以上非正常排放情形,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营期间采取以下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①规范车间生产操作,避免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工艺设备、环保设施故障引发废气事故排放。②定期对生产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避免非正常排放出现后才采取维护措施。综上,项目在采取上述非正常排放防范措施后,非正常排放发生频率较低,非正常排放下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非正常工况可及时得到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气非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达标情况分析根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信息,项目注塑、挤出、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排气筒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6.89mg/m3、排放速率为0.0689kg/h,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5、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性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A=C实×Q×10-6/T产,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1654t/a,年产塑料卫浴配件600吨,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2756kg/t 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 产品)。6、大气影响分析根据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均配套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活性炭吸附装置: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活性炭吸附床采用新型蜂窝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净化效率高达90%以上。有机废气通过吸附床,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从活性炭吸附床排出的气流已达排放标准,空气可直接排放。鉴于项目有机废气的处理效果主要取决于处理装置中活性炭的处理能力,为了确保本项目有机废气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通过采取以上废气治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7、废气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18),项目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下表4-12。表4-12 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DA001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次/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季度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8、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性建筑物。检索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属行业尚未制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根据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评价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规定的方法及当地的污染物气象条件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其计算公式具体如下:式中: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 =(S/π)0. 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4-13查取。表4-1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L≤1000 m1000<L≤2000 mL>2000 m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注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IIIIIIIIIIIIIIIIIIA<22~4>4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803802908025019080190110B<2>20.010.0210.0150.0360.0150.036C<2>21.851.851.791.771.791.77D<2>20.780.840.780.840.570.76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分为三类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I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三分之一,或是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III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源共存,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批指标确定者。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均定为Ⅱ类。项目所在地区全年平均风速1.6m/s,无组织排放单元等效半径按车间进行等效换算。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当目标企业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有毒有害污染物时,基于单个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优先选择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为企业无组织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当两种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在10%以内时,需要同时选择这两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分别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故本评价选取非甲烷总烃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各参数选取及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4-13。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均定为II类。项目所在地区全年平均风速1.6m/s,无组织排放单元等效半径按车间进行等效换算。各参数选取及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4-14。表4-1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污染物Cm(mg/m3)Qc(kg/h)ABCDL(m)防护距离(m)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2.00.03454000.0101.850.780.43450由上表可知,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见附图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项目周边他人厂房和道路等,无环境敏感目标。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1)噪声源情况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同类型企业,在正常情况下,设备噪声压级在60~85dB(A)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厂房(车间)内多个噪声源叠加的综合噪声计算公式如下:表4-1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噪声源数量噪声源强dB(A)等效声源相对坐标排放规律采取措施降噪效果dB(A)拌料机10台75~850,-23,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注塑机10台75~801,-20,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破碎机5台75~85-2,15,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烤箱12台60~75-8,0,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挤出机10台60~700,-18,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卷管机20台60~70-6,-3,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裁断机10台60~70-5,-5,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振动研磨机8台75~80-7,7,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空压机2台75~8515,20,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冷却塔1台60~7012,25,1持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15dB(A)注:以项目厂房中心为相对坐标原点(0,0,0),以正东向为X轴,正北向为Y轴;同个车间内的同类型高噪声设备机台等效为1个点声源,等效点源声压级为各声源声压级的能量总和,坐标点取等效点源中心坐标。(2)达标情况分析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评价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将噪声源作点声源处理,考虑车间内噪声向车间外传播过程中,近似地认为在半自由场中扩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噪声预测模式如下:A.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1) 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LP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因子。2) 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3) 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4) 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式中:S为透声面积,m2。5) 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B. 工业企业噪声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Leqg为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为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为室外声源个数;ti为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为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为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C.预测结果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见下表4-16。表4-16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点位贡献值达标情况标准限值东侧厂界45.1 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西侧厂界43.8 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南侧厂界45.2 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北侧厂界48.1 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2)采取墙体隔声;(3)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项目采取如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噪声处理措施基本可行。(4)噪声监测计划表4-17 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厂界等效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GB12348-2008)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4.1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①边角料及废次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注塑、检验、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废次品产生量约为为10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面积约30m2),暂存场所可做防风防雨防渗漏,基本可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G=K·N·D×10-3其中:G —生活垃圾产生量(t/a);K—人均排放系数(kg/人·天);N—人口数(人);D—年工作天数(天)。根据我国生活垃圾排放系数,不住厂职工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K=0.5kg/人·天,项目职工50人,均不住厂,按300天/年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3)危险废物①含油污泥项目振动研磨机内振动工件过程,研磨水会带走工件表面的油污,长时间后会沉淀形成油泥,需定期进行清理打捞,预计含油污泥产生量约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项目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集中收集后放置在专用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②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拟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失效产生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产生量参照《活性炭纤维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中应用》(杨芬、刘品华)的试验结果表明,本评价活性炭吸附量取0.25kg,本项目注塑、挤出、成型工序共有0.1654吨有机废气被吸附处理,故该工序年使用的活性炭约0.6616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应及时更换饱和的活性炭,保证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单次填充的活性炭量0.15t,项目使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总装载量0.3吨,更换周期约每100个工作日更换一次,一年更换3次,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7t/a。表4-18 危险废物汇总表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吨/年)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含油污泥HW08900-217-080.02振动研磨固体废矿物油每天T/I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HW49900-039-491.07活性炭吸附装置固体有机废气每100个工作日T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4-19,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表4-19 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汇总固废名称产生环节属性主要有毒有害物质物理性质年度产生量(t/a)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t/a)边角料及废次品注塑、检验、裁切一般固废/固态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室内贮存、防风防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10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固态1.07桶装密封贮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1.07含油污泥振动研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固态0.02桶装密封贮存,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0.02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活///7.5厂区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7.54.2固废管理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以及运营期、服务期满后等全时段加强管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危废管理要求: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a.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b.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c.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②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a.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及其202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警示标志。b.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d.要有隔离设施或其他防护栅栏。e.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用品,并设有报警装置和应急防护设施。五、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根据分析,项目建成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见下表4-20。表4-20 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序号污染源污染物类型污染途径1化粪池机及配套管道废水池底或池壁渗透,污水管网破裂,渗透地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2)分区防控措施根据项目生产设施、单位的特点及所处区域,将本项目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1)重点污染防治区指为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的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设计。即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一般污染防治区指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通过在抗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水剂,其下垫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缩缝、胀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防渗填塞料达到防渗的目的。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生产作业区,防渗要求为防渗层防渗等级应等效于厚度不小于1.5m的黏土防渗层,防渗系数<10-7cm/s。3)非污染防治区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为办公室等。防渗要求: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非污染防治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3)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为了防止建设项目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从原料和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针对厂区的地质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有害物质可泄漏到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建设项目运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采用主动防渗措施与被动防渗措施相结合方法,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主要方法包括:①主动防渗:即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事故降到最低程度。②被动防渗:即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对埋管的管沟应采用三布五油防腐防渗处理,比如:铺设有效的防渗地膜等。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等,一旦废水发生泄漏,将下渗进入地表,对地下水及土壤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破裂,危险废物泄漏,也将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分区防渗,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本项目正常运营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六、环境风险影响评价6.1风险源调查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水暖卫浴配件、塑料卫浴配件生产加工,对照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6.2环境风险影响途径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如下: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为火灾事故,可能严重危及到周边建筑物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6.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具有火灾风险,若防范措施完善,则事故的发生概率必然会降低,但不会为零。一旦事故发生,需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具体防范措施如下:(1)贮存、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原料及产品仓库管理,原料、产品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混存,生产区设置禁火区,远离明火,并配备防火器材及物资。仓库储存场地设置明显标志及警示标志。②加强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业活动,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和管理。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定人、限期落实整改。④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看管检查制度,避免事故发生。落实责任制,生产车间、仓库应分设专人看管,确保车间、仓库消防隐患时刻监控,不可利用废物及时清理。(2)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①制定详细的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车间内职工生产操作方式,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专业培训,严格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环保意识。②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和辅助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③加强管理,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安全消防部门汇报,以便得到有效监管。1.1.1.(3)火灾风险防范措施①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②应急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应备有应急救援保障设备及器材,包括防护服、消防栓、各式灭火器、氧气呼吸器、防爆手电、对讲机、警戒围绳等,由生产部门负责储备、保管和维修。建设项目还应配备一些常规检修器具及堵漏密封备件等,以便监测及排除事故时使用。③按照生产装置的风险区划分,选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和仪表,并按规范配线。对厂房、各相关设备及管道设置防雷及防静电接地系统。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救援设施器具的良好度。④在各危险地点和危险设备处,设立安全防火标志或涂刷相应的安全色。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废气DA001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气筒高度15m:排放浓度≤100mg/m3)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0mg/m3)地表水环境DW001(近期)pH、COD、BOD5、NH3-N、SS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pH:5.5~8.5、COD≤200mg/L、BOD5≤100mg/L、SS≤100mg/L)地表水环境DW001(远期)pH、COD、BOD5、NH3-N、SS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氨氮≤45mg/L声环境厂界Leq隔声减震降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①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边角料及废次品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②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无施工期,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一、排污申报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二、三同时制度及环保验收(1)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污染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噪声等处理设施的操作规范和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做好环保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较高的处理率。(3)环保设施因故需拆除或停止运行,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4)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及程序,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环保设施验收监控项目见表5-1。表5-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序号污染物产生情况处理工艺和措施监测因子监测点位验收依据1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pH、COD、BOD5、SS、NH3-N处理设施出口《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pH:5.5~8.5、COD≤200mg/L、BOD5≤100mg/L、SS≤100mg/L)1废水生活污水(远期)化粪池(容积为30m3,处理能力60m3/d)pH、COD、BOD5、SS、NH3-N化粪池出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氨氮≤45mg/L2废气注塑、挤出、成型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进出口《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气筒高度15m:排放浓度≤100mg/m3)2废气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0mg/m3)2废气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监控点《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3噪声生产设备隔声等措施厂界达标排放厂界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边角料及废次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落实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4固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落实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落实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三、规范化排污口建设(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一切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有要求监控的项目应论述)。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2023年修改单要求。见表5-2,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表5-2 厂区排污口图形符号(提示标志)一览表 排放部 位项目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废气排放口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图形符号LAA形状正方形边框正方形边框正方形边框正方形边框三角形边框背景颜色绿色绿色绿色绿色黄色图形颜色白色白色白色白色黑色(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建设单位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各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实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四、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6日,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投诉。6、结论泉州市水当当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塑料卫浴配件600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后辽工业路76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在运营期内要加强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治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编制单位(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1654t/a0.1654t/a0.1654t/a废水(近期)COD000废水(近期)NH3-N000废水(远期)COD0.03t/a0.03t/a0.03t/a废水(远期)NH3-N0.003t/a0.003t/a0.00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及废次品10t/a10t/a10t/a危险废物含油污泥0.02t/a0.02t/a0.02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1.07t/a1.07t/a1.07t/a生活垃圾7.5t/a7.5t/a7.5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卫浴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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