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撑双硬脂酰胺 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关于聊城市莘县鼎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乙撑双硬脂酰胺项目、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902708
通讯地址: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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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聊城市莘县鼎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乙撑双硬脂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聊行审投资〔2024〕59号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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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聊行审投资〔2024〕60号
2024年7月8日
PDF文件

聊行审投资〔2024〕60号康达垃圾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pdf
聊行审投资〔2024〕59号聊城市莘县鼎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乙撑双硬脂酰胺项目.pdf

和行棚务件件聊行审投资[2024]60号关于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2024年7月1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聊城市西外环路以西聊堂路以北,依托厂区现有2台300t/d的焚烧炉、1台400t/d的焚烧炉,在总处理规模1000t/d不变的前提下,掺烧污泥及沼渣120t/d、一般工业固废80t/d,并严格落实掺烧一般固废的比例。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构筑物,不新增生产设备,主体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现有项目。根据《报告书》的1评价结论,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工程的环保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掺烧。二、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批复的内容、工艺、规模和地点建设,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石灰粉仓、活性炭仓、灰仓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仓顶配备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经焚烧炉排气筒排放,垃圾储坑、卸料大厅、污水站产生的恶臭经负压收集后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三台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SNCR脱硝+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系统、“SNCR脱硝+旋转雾化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80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飞灰稳定化及出渣用水;垃圾渗滤液、化验室废水、冲洗废水等经厂区现有污2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相关要求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同排入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专用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1029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脱硫剂、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在飞灰稳定化间进行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后,进行填埋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实验室废液、废布袋、液压油滤渣及废过滤介质均属于危险废物,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3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分局备案,与市政府、东昌府区政府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环境安全监控预警装置,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可满足事故状态下的要求。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池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环保设施和项目建设。(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线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4不利影响。(七)根据《报告书》结论,本次环评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现有工程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550米,你公司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加强该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在此范围内禁止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八)根据报告书结论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需严格控制在二氧化硫132.81t/a、氮氧化物408.21t/a、颗粒物33.21t/a范围内。(九)落实《报告书中》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整改措施。(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十一)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四、建立环保机构,落实监测方案,配备环保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并5安装环保标志。五、项目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负责。六、严格落实重大变化重新报批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并接受监督检查。2024年7月8日申批服务专用章抄送: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7月8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乙撑双硬脂酰胺 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