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7日)。
一、公示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常金环审〔2024〕94号
2024年7月11日

二、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限内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82690633/82360631
2、电子信箱:jtjjkfqhbk@163.com
3、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邮编: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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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常金环审〔2024〕94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盈远大(常州)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批的“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1、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及建议,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村东路88号)建设,项目投资450万元人民币,租赁厂房,购置自动弯箍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楼板45000立方米、墙板6600立方米、楼梯8000立方米、梁柱8100立方米的生产规模。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到以下几点:(1)项目在设计、施工、投运期间应将环保要求纳入具体工作中,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制定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2)严格按照你单位申报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不得在建设地址从事未经审批的工艺及产品生产。(3)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5)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6)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7)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9)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外扩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三、该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我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由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五、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竣工后,须按排污许可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等工作,邀请安全专家一并参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六、本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需按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并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七、项目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满5年方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审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编码:2404-320458-89-05-110848)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南京昊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7月11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迁建新型墙体材料研发、设计、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