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批复文件名称: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兴环审字〔2024〕11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2024年7月9日
批复文件全文: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137400、邮箱:msthjjhpk@163.com
相关附件:兴环审字〔2024〕11号(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公示版.pdf
兴环审字〔2024〕11号关于《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科尔沁右翼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你单位委托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合兴安盟蓝康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批复如下: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34′49.72837″,北纬45°1′52.74221″。项目建设垃-1-圾成型车间1座、生活办公楼1座、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1座、消防蓄水池1座及附属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原生垃圾处理量200t/d,生产垃圾衍生燃料(RDF)量160t/d。项目占地面积1.7086hm2,总投资67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5万元,占总投资8.04%。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书》核定为准。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了科尔沁右翼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308-152222-04-01-183830)。《报告书》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还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处置。(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相应的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环境不利影响。(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暂存池、渗滤液收集池渗工程建设要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并保留现场施工资料。-2-(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沟通机制。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关注周边居民意见,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三、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四、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五、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纳入管理。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七、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负责,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3-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2024年7月9日抄送: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窗口,2024年7月9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