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管线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7月1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氮气管线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205号)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建设一根长约1661米的氮气管线(DN50),管线从老厂区南侧引出,经赵河桥路、化工大道和钻石木厂区北侧园区公共管廊到新厂区。氮气设计用量30000Nm3/a,设计输送量350 Nm3/h。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一)依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进行土方施工,管线沿线不设置临时材料堆场,不占用园区土地。(二)项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收集至蓝星安迪苏现有的废水系统,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去后,接管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管理,施工所用涂料选用低VOCs含量涂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五)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长期堆积产生二次污染。管道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焊材收集后外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南京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氮气供应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南京扬子石化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218号)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在管廊丰华路(3738柱)至崇福路(3276柱)铺设一条氮气管线(DN100、压力0.9MPa、流量700Nm3/h)约2000米,以及配套阀门和计量仪表等设备设施,途径崇福路(3192柱)与管道NG1408001-100-1.6 A1预留甩头碰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3万元。
(一)依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进行土方施工,管线沿线不设置临时材料堆场,不占用园区土地。(二)项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收集至中科康润废水处理系统,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管理,施工所用涂料选用低VOCs含量涂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五)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长期堆积产生二次污染。管道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焊材收集后外售。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氮气管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