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环保课桌椅 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 车用液压缸 塑料化妆瓶建设 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可回收环保课桌椅(金属配件)
余环建〔2024〕122号
2024.7.8
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可回收环保课桌椅(金属配件)(审批意见).docx
2
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余环建〔2024〕123号
2024.7.9
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意见).docx
3
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车用液压缸、300万套塑料化妆瓶建设项目
余环建〔2024〕124号
2024.7.9
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车用液压缸、300万套塑料化妆瓶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x
4
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余环建〔2024〕125号
2024.7.9
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意见).docx
5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城西工业园区配套道路(一期)隧道连接段新建工程
余环建〔2024〕126号
2024.7.10
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城西工业园区配套道路(一期)隧道连接段新建工程(审批意见).doc
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62736306 传真:62727825通讯地址: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2号附楼三楼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余环建〔2024〕122号关于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可回收环保课桌椅(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可回收环保课桌椅(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浙江大风车教育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可回收环保课桌椅(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建设项目位于余姚市丈亭镇工业区大风车路1号,主要生产工艺为:装配等。二、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治污设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建设和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要求:1、在施工期间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在施工期间的扬尘、交通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场界噪声排放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规定。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远期,待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其中南侧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收集、处置。属于危险固废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8日抄送: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余姚市丈亭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办公室2024年7月8日印发余环建〔2024〕123号关于《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立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顶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建设项目位于余姚市泗门镇北外环路东段18号的17号厂房,主要生产工艺为:板材裁切、切割、液压、打磨、除尘、喷涂、烘干/晾干、组装等。二、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治污设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建设和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要求: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标准,并按《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要求控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收集、处置。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环境风险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环境风险措施,按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抄送: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余姚市泗门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办公室2024年7月9日印发余环建〔2024〕124号关于《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车用液压缸、300万套塑料化妆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车用液压缸、300万套塑料化妆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臻阳塑业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车用液压缸、300万套塑料化妆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建设项目位于余姚市凤山街道安山路138号,主要生产工艺为:干燥、注塑、吹瓶、烫金、印刷、固化、机加工等。二、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治污设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建设和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要求: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收集、处置。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抄送: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凤山街道。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办公室2024年7月9日印发余环建〔2024〕125号关于《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珂仕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建设项目位于余姚市临山镇姚北大道东路111号,主要生产工艺:加热熔化、压铸成型、脱模、机加工、抛光等。二、建设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治污设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建设和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落实以下要求: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2、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限值。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控制南侧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收集、处置。属于危险固废的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委托有相应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9日抄送: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临山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办公室2024年7月9日印发余环建〔2024〕126号关于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城西工业园区配套道路(一期)隧道连接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的审查意见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浙江钱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城西工业园区配套道路(一期)隧道连接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你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我局对《环评报告书》进行审查,经研究,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一、根据你公司的《环评报告书》、专家意见以及本工程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内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工程规模及等级、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实施工程的建设。二、本工程选址于余姚市阳明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分为东、西两段,分别连接隧道工程两端。工程东段起点为余梁公路北延工程与兰周公路交叉路口,东段终点畈周村(隧道工程东端),桩号范围为K0+000~K0+500,长度500m;西段起点为潘巷村(隧道工程西端),西段终点为通环路与马鞍山路路口,桩号范围为K1+690~K2+268.376,长度578.376m。本项目总长约1.078km,包括桥梁2座,圆管涵2道,箱涵1道,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km/h。三、工程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同时,你公司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合理布置施工布局,在施工期间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最终经余姚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在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和收集池,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并将汇集的场地初期雨水(含砂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再回用,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综合利用,不排放任何施工废水。(二)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降噪、减震措施,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三)合理布局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堆料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四)工程施工中减少破坏植被,充分利用开挖石料,实现土石方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做好临时堆场的防护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按照《环评报告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功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进行复耕或复植、补种草植等生态恢复措施。(六)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工程的性质、工程规模及等级、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在工程实施、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五、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0日抄送: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钱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回收环保课桌椅 防弹头盔生产线技术改造 车用液压缸 塑料化妆瓶建设 三明治烘烤机生产线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