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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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港)建〔2024〕11号
2024年7月12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港)建〔2024〕11号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落实项目环保措施的—1—企业法人承诺、基本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452-04-01-467451)、浙江环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评估意见(浙环评估〔2024〕191号)及专家组意见等相关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二、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为改善嘉兴港区中部城镇的义务教育条件,学校拟于乍浦镇东栈港、东星路北侧、规划陈山路东侧、规划东苑路南侧、金海洋大道西侧实施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龙湫校区)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所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设计规模48班,总用地约51257.87m2,总建筑面积约49119.7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119.78m2,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m2。工程总投资约3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1万元。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处理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范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餐厨垃圾暂存间渗滤液及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等。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后纳管排放;—2—食堂废水、餐厨垃圾暂存间渗滤液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具体各因子排放限值要求详见《报告表》)。(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废气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餐厨垃圾暂存间恶臭等。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排气筒排放;停车场尾气由排风机抽至地面附近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等相关标准限值(具体各因子排放限值要求详见《报告表》)。(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3—(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四、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按照《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废水排放量≤55543.4吨/年、CODCr≤2.777吨/年、NH3-N≤0.278吨/年。其他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意见进行控制。你单位应依照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相关事宜。五、加强日常生态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4—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六、建立完善的企业自行监测制度。你单位应结合现有生产,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加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七、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按规定予以落实。八、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建成后全过程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规定,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十、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环境安全。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法人承诺,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5—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十一、你公司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2日抄送:乍浦镇,社会发展与治理部,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7月12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