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招标采购公告(2024)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已委托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次公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一阶段公众参与工作,主要是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的主要信息。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
规划时限:2024年-2035年
园区四至范围: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化工产业园位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属于区中园,化工产业园管理归属梅河口新区。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化工产业产业园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总用地为0.69平方公里。化工产业园西区块:东至辉发河,南至季家污水处理厂,西至银河大街,北至莲河,西区块规划用地为0.09平方公里;化工产业园东区块:东至南环东路,南至东环路以北、昌顺路,西至辉发河,北至莲辉路,东区块规划用地为0.60平方公里。
园区主导产业:以氢醇一体化为主的氢能化工(41.38公顷),兼具精细化工(19.25公顷)。
二、规划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机构: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梅河口市爱民东大街1177号
联系人:李建峰
电话:0435-48699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623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1776789612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或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规划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公参调查表.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总体规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