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 胡椒粉招标采购公告(2024)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批复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东颐(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兴浦路东侧,紧邻车管所东侧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109°12′14.873″,N19°45′9.113″。项目总占地面积11575.12平方米,拟建设厂房2栋、管理用房1栋,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预制菜8000吨、胡椒粉4500吨、胡椒半固体2500吨。本次扩建总投资为15500万元,环保投资约1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5%。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将项目建设运营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优化设计,合理设定排气筒布局及排气筒高度,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物收集和治理工艺。施工期,场内运输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池,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干净车胎后行驶。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洒落;运营期,确保集气罩收集效率和油烟净化装置的去除效率,定期检查、更换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厂区周边种植高大植物,确保有组织气体、无组织气体达标排放,减少异味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异味投诉事件。
(二)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建设的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其它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及隔油池处理与实验废水依托一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洋浦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储存场所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再利用,其余收集后运往有资质场所处置。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料边角料、厨余垃圾等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油脂收集后密闭存放,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到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后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三、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按法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由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浦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报告材料及批复文件呈送至相关管理部门。
五、本批复作为项目施工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项目涉及的其他相关手续须依法依规办理。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6日

儋审环函〔2024〕38号-东颐(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 胡椒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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