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招标采购公告(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4)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郑州泰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GQ410002240045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7-17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8-14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
郑州泰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街道长兴路21号盛煌五环大厦2楼218

法定代表人:
朱柏成
成立时间:
2022-12-07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企业性质:
国有参股公司

职工人数: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8MA9NAA1L4B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1
股东名称:
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0%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2
股东名称:
招商蛇口(郑州)置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0%
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
0元
利润总额:
0元

净利润:
0元
资产总额:
315918601元

负债总计:
13686601元
所有者权益:
302232000 元

审计机构:
河南立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号:
豫立年审字[2024]第 079号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报表日期:
2024-06-30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
0元
利润总额:
0元

净利润:
0元
资产总计:
457080251.71元

负债总计:
154848251.71元
所有者权益:
302232000 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报告号
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豫兴华评报字(2024)第046号)
核准(备案)机构
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7-11
核准(备案)号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资产总额

账面价值:
45708.03 万元
评估价值:
45708.03 万元

负债总额

账面价值:
15484.83 万元
评估价值:
15484.83 万元

净资产

账面价值:
30223.2 万元
评估价值:
30223.2 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2089.28 万元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机构及报告号
河南盛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豫盛豪专审字[2024]第134号)

法律意见书出具机构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是否拟向管理层转让


重大事项揭示: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力:否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否
标的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是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事项: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

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标的公司所负转让方债务共计人民币61,620,037.72元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上述款项支付至转让方。且受让方应承担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对转让方所负的新增债务。 2、转让方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给招商蛇口(郑州)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标的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为:豫兴华评报字(2024)第046号)。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文化北路292号A区3楼

法定代表人:
朱柏成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机构性质:
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8MA9L2Q5X6K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转让方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类型:
县区级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郑州惠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
惠济区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8MA3XF9C72J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
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

批准单位:
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2024-07-11

批准文件名称:
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8-14 18:00:00止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66285738、66285739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