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线改扩建工程 煤气化变换凝液环保综合治理研究与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7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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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榆林炼油厂铁路专线改扩建工程(军柴特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4】30号.doc
2024-7-17
2
关于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化变换凝液环保综合治理研究与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4】31号.doc
2024-7-17
[网络编辑:]
榆环靖批复〔2024〕30号关于榆林炼油厂铁路专线改扩建工程(军柴特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你厂报送的《榆林炼油厂关于铁路专线改扩建工程(军柴特洗)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榆林炼油厂铁路专用线地界内,建设内容主要为将榆炼专用线到发场尾部延长,设尽头式洗罐线1条,洗罐线长度415m,洗罐线轴线上建设1座洗罐库和1座设备间;洗罐库近期(2030年)设置2个洗罐台位,预留2个洗罐台位,满足4台罐车至2个洗罐台位分批次清洗的条件;远期(2040年)共4个洗罐台位,满足4台罐车同时清洗的条件,本次不对远期工程进行评价,近期年设计清洗军柴罐车约566辆。总投资222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7.1万元,占总投资的3.9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二、该项目已在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作业。通过选用低排放机车、加强内燃机调节,提高燃料燃烧率等降低内燃调机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初效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有机废气在线监测。(二)严格落实废水处理措施。洗罐废水、喷淋废水排入污水储罐,每日汽车运输至榆林炼油厂污水处理场处理,严禁废水外排。(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备室内安装、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用无缝轨道、定期打磨钢轨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运至榆林炼油厂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将该项目纳入全厂的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4年7月17日抄送:靖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4年7月17日印发份数:10份榆环靖批复〔2024〕31号关于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化变换凝液环保综合治理研究与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该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靖边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园区,以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二期变换工段汽提塔塔顶分离器底部汽提冷凝液及顶部酸性气为原料,通过汽提、脱硫、脱碳的净化处理后,回收氨并精制生产20wt%的浓氨水用于热动力站锅炉烟气脱硫。项目组成主要有主汽提塔1台、一级精制塔1台、二级精制塔1台及其它附属设施。总投资9693.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4万元,占总投资的0.4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二、该项目已在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大气环境管理。汽提塔顶酸性气正常时送二期硫回收装置,酸性气净化塔顶酸性气正常时送锅炉掺烧,非正常工况临时送往火炬燃烧;磨煤机厂房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造为有组织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冲洗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内回用水及浓盐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泵类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脱硫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五)项目建成后需重新申报全厂排污许可,将该项目的排污口及排污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方可投入运行。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4年7月17日抄送:靖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2024年7月17日印发份数:10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专线改扩建工程 煤气化变换凝液环保综合治理研究与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