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生产 卓泰硫磺制酸招标采购公告(2024)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新建30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2686308
        通讯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286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新建30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邢环评〔2024〕18号 
2024年7月17日
卓泰硫磺制酸项目批复().doc

 

1.1.1.1邢环评〔2024〕18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新建30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所报《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新建30万吨/年硫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在我局网站按法定时间公示后无异议,现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北园河北卓泰肥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及部分设施。建设熔硫车间,硫磺仓库等建筑物6600平方米。安装焚硫炉,蒸汽发生器,干燥塔,成品酸冷却器,硫酸储罐等设备。配套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及相关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万吨硫酸、副产36万吨蒸汽。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2024年5月9日,本项目通过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备案(邢批投资[2024]114号)。根据《报告书》结论、邢台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评估意见和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二、环保要求项目须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妥善处置施工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二)运行期环境管理1、加强生产废气污染防治(1)投料、熔硫、废渣卸料废气项目固体硫磺投料、熔硫废渣卸料以及熔硫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项目在投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在卸料车间负压密闭收集,投料废气和卸料废气收集后共同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熔硫废气采用集气管收集,经一套“冷凝回收+旋风除尘”净化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共同经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2)工艺尾气、硫酸储罐废气项目硫酸罐在转运过程中会有呼吸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采用罐顶集气管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和硫酸干燥塔干燥的空气一起送入焚硫炉;项目焚硫炉焚烧和“3+2两转两吸”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SO2、NOx,废气采用管道收集,收集后经“双氧水喷淋塔+电除雾器”处理后,由一根40m高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SO2、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3)实验室通风橱废气项目在实验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雾。项目依托现有实验室通风橱收集,与现有工程实验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共用一套“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外排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邢台市九个行业夏季臭氧管控绩效评级标准》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4)无组织废气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采取了合理的收集措施,并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等操作,熔硫车间采用封闭处理,卸料点进行全封闭,并负压收集,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盐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等,以上废水污染因子较简单,废水全部回用于现有工程环氧氯丙烷生产线石灰乳配置用水,不外排。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厂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按规范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环境污染。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08t/a、SO2:18t/a、NOx:12.6t/a,COD:0t/a;氨氮:0t/a;改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9.998t/a、SO219.51t/a、NOx40.376t/a、非甲烷总烃1.0578t/a、COD3.608t/a、NH3-N0.180t/a。三、事中事后监管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现役源削减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正式生产。项目环保验收档案要依法依规公开、报备。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送达至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405-130500-89-01-354320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7日抄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河北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7日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硫酸生产 卓泰硫磺制酸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