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库招标采购公告(泉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



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公告

受泉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



)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

方式对鲤城区东街

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4835。

2、标的名称: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

3、标的地址: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

4、标的面积:

24.15

m2。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挂牌价:

48

0元/月。

7、租赁期:3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汽车车库(禁止

经营餐饮

;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于居住)。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商、住、写字楼、车库。

1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3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

(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

用途请注明



交易保证金



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152690100100090830106689

16、公告时间:2024-07-1

8



2024-07-

31



17、

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

2024-07-

31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

(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1

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2

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4-07-

18



2024-07-

31

(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小程;联系电话:

0595-22256665

19、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

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

2024-07-1

8

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

,在报价时间内

,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

:2024-0

8

-

01

11

:

3

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

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4年8月

9

日;

(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7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5)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

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

1

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2

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7)消防验收情况:有;

(8)

该标的为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需要出让该物业或出租方对该物业另有用途,需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清理好该物业原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将不予补偿;

(9)

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有续租意愿的,应当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参加竞租,如竞得标的,享有续租权,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未竞得标的,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负责将该标的恢复原状;

(10)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没有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维护修复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

(11)资产维护要求:

1

租赁期间,该标的所需水、电、卫生费等其他各种规费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

租赁期间,该标的室内如有老化破损情况出现,承租方应自行修补并承担相关费用

;

(12)

特别约定事项:若原承租人未取得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并支付相应的占用租金,若原承租人在一个月内不清空,出租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承租人,向新租户的交房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

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2

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



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



我的--成交项目



,选择



交易凭证电子签章



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



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中的



我的--成交项目



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

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出租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

承租期内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7)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并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负全面安全责任;

(8)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9)认可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

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

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

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

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

:www.qzcq0595.com

3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22591811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07-18

终结公告

变更公告

补充公告

标的图片

附件下载

QZZL2024835公开竞价文件

地图

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ZL2024835项目名称: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450室电话:0595-221890250595-22819006邮编:362000传真:0595-22189023网址:www.qzcq0595.com目录一、项目公告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三、网络竞价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五、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合同范本项目公告项目编号:QZZL2024835项目公告受泉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QZZL2024835。2、标的名称: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3、标的地址:鲤城区东街10区(10A4)7号楼Q5汽车车库。4、标的面积:24.15㎡。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6、挂牌价:480元/月。7、租赁期:3年。8、装修期:无。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10、租金递增方式:无。11、租赁用途:汽车车库(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于居住)。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商、住、写字楼、车库。1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14、交易保证金:3000元。(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3/28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668916、公告时间:2024-07-18至2024-07-31。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07-3117:00:00。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8、看样时间:2024-07-18至2024-07-31(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小程;联系电话:0595-2225666519、动态一次竞价:(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07-18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4-08-0111:3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1、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4/28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4年8月9日;(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7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5)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6)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7)消防验收情况:有;(8)该标的为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内如因政府需要出让该物业或出租方对该物业另有用途,需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清理好该物业原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将不予补偿;(9)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有续租意愿的,应当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参加竞租,如竞得标的,享有续租权,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未竞得标的,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负责将该标的恢复原状;(10)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没有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维护修复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11)资产维护要求:①租赁期间,该标的所需水、电、卫生费等其他各种规费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②租赁期间,该标的室内如有老化破损情况出现,承租方应自行修补并承担相关费用;(12)特别约定事项:若原承租人未取得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并支付相应的占用租金,若原承租人在一个月内不清空,出租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承租人,向新租户的交房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①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5/28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出租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6)承租期内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取得出租方同意;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7)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并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负全面安全责任;(8)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9)认可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29、报名联系人:杨先生6/28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传真:0595-22189023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3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595-22591811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24-07-187/28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公开招租项目,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免费用户注册(申请权益云账号),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8/28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动态一次竞价流程如下:1、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免费用户注册。2、意向竞租人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申请竞价”。3、意向竞租人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4、本中心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5、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进行报价。网址1:www.qzcq0595.com网址2:www.unibid.cn6、动态一次竞价规则:动态一次竞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各竞租人在正式报价前,应当通过本中心网站首页认真阅读竞价指导,充分了解动态一次竞价的流程。(1)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前,在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9/28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3)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五、承租方的确定:通过本须知第四点所述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六、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1、成交手续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2)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2、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10/28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本人系(竞价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意向竞租人,本公司/本人已于年月日向贵中心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公司/本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次竞价活动报名/未成功报名取得竞租人资格,现本公司/本人特向贵中心申请将前述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附: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本公司/本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汇款账户名:汇款账户号:汇款账户开户行:申请人(签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28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房产租赁收费标准(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序号年租金交易服务费1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500元220000~50000元(含50000元)1000元3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3000元4100000~200000元(含200000元)5000元5200000~300000元(含300000元)10000元6300000~500000元(含500000元)15000元7500000~700000元(含700000元)25000元8700000~1000000元(含1000000元)40000元91000000元以上按“租期5年以上”收费标准收取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二)租期5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序号资产交易总额分档费率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5%2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2.0%3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1.5%4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0%5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0.6%63000万元以上0.3%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20/28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2024年古城租字号)出租方: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总则: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二条房屋概况: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为㎡。二、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使用。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递增,履约保证金元。二、租金按结算,乙方应于每开始的前五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单21/28位名称: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西湖支行,账号:426075422542)。第六条税费负担:一、租赁期间,房产税等与产权有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二、租赁期间,增值税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以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乙方使用有关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房屋维护与修缮: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一、甲方已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二、房屋交付使用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状态。交付使用时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对房屋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主张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22/28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一)不能提供房屋;(二)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的;(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三)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四)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五)拖欠租金连续两个月以上的;(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饲养宠物。四、因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补偿(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五、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条双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但甲方已明确告知房屋权属情况的,乙方不得因房屋权23/28属瑕疵向甲方索赔。二、乙方违约责任:(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月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三)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上述费用总额3‰的滞纳金;(四)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五)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则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还应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六)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做好承租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经营场所的文明、整洁、卫生,并接受甲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乙方存在违反安全消防责任规定经甲方督促纠正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免责条件: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24/28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五、因原承租方不按时搬迁,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在约定交付日前五天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特别约定:第十四条其他事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含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一份)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47号东亚之窗文创园A馆二楼联系电话:22990238邮政编码:362000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地点:泉州市签订日期:年月日25/28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日期:年月日一、现有装修情况一、现有装修情况一、现有装修情况一、现有装修情况一、现有装修情况一、现有装修情况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按现状。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以下空白。三、水电情况三、水电情况三、水电情况三、水电情况三、水电情况三、水电情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以下空白。甲方(盖章):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章):26/28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方: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为加强企业租赁场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企业所属辖区内的场所租赁经营期间,应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1、责任时间与物业租赁合同期限相一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手续,合法经营,不得参与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吸毒贩毒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3、承租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盗、防火等规章制度,在使用租赁物范围内承担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安全责任。及时向出租方报备登记从业人员的增减情况,并对企业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窝藏赃物,不得经营污染项目,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场所违章用火,吸烟,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存在。5、承租方应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配齐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6、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乱拉乱接电线路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器材。7、出租方提供出租店面(仓库或厂房)、场地,承租方不得随意拆除、装修,如确需经营需要,应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8、出租方将不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承租27/28方应及时整改,经检查、督促仍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按违约责任提前终止或解除物业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9、承租方因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本责任书约定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承租方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或发生案件,出租方将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本责任书与物业租赁合同书一并签订。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47号东亚之窗文创园A馆二楼联系电话:22990238邮政编码:362000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签订日期:年月日28/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车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