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肉类屠宰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 引 号
11370911004348389P/2024-034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审批信息
2024年7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
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屠宰加工项目
泰岱环境审【2024】7号
2024.7.19
泰岱环境审〔2024〕7号-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泰岱环境审〔2024〕7号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你公司《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岱岳区祝阳镇工业项目聚集区徐家楼村-磨石沟村片区,东邻泰安市御锦服饰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利用泰安市泓森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9220m2,建筑面积11830m2,建设3条全自动屠宰流水线:1条屠宰牛生产线、1条屠宰鸡生产线、1条屠宰羊生产线,建设牛、羊、鸡待宰区,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原清真页K环L米H-T-T1福1一X骨—A个21mA-开只青-S门A一风1Z7O1-茶你hu1牛1.2万头、年屠宰羊16万只、年屠宰肉鸡1050万只。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号:2304-370911-04-01-773592。项目在符合规划并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达到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牛、羊待宰区,牛、羊屠宰区,粪污暂存区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内径1.1m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2.鸡待宰区、鸡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内径1.6m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3、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距地面15高、内径0.2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4.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屠宰线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碱喷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一般保护区标准(pH:6~8.5,COD:60mg/L,NH3-N:10mg/L)后,由厂区总排污口排至永宁河。项目按照分局入河排污口批复(泰岱环境审〔2024〕5号)设置入河排污口,废水总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1.病死牛、病死羊、病死鸡、不合格牛产品、不合格羊产品委托泰晟环境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岱宗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牛粪(含牛肠内)、羊粪(含羊肠内)、鸡粪外售有机肥料厂。3.不可食用内脏(包括肠胃内容物)、屠宰牛废弃物、屠宰羊废弃物外售饲料加工企业。4.隔油池废油委托有处理餐厨垃圾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6.废冷冻机油、空压机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冷冻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7.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与当地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厂区要建设1座400m3事故水池,做好事故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站、粪污暂存间、污水管道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六)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要求处置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七)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八)健全环境管理制度1.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设立标志牌。2.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发现有超标现象要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3.要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4.排气筒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九)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SO2、NOx、颗粒物、COD、NH3-N排放量须控制在0.04t/a、0.139t/a、0.021t/a、6.52t/a、0.652t/a内。(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要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要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二、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应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要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2024年7月19日泰岱环境审〔2024〕7号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你公司《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岱岳区祝阳镇工业项目聚集区徐家楼村-磨石沟村片区,东邻泰安市御锦服饰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利用泰安市泓森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9220m2,建筑面积11830m2,建设3条全自动屠宰流水线:1条屠宰牛生产线、1条屠宰鸡生产线、1条屠宰羊生产线,建设牛、羊、鸡待宰区,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原清真页K环L米H-T-T1福1一X骨—A个21mA-开只青-S门A一风1Z7O1-茶你hu1牛1.2万头、年屠宰羊16万只、年屠宰肉鸡1050万只。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号:2304-370911-04-01-773592。项目在符合规划并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达到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牛、羊待宰区,牛、羊屠宰区,粪污暂存区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内径1.1m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2.鸡待宰区、鸡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内径1.6m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3、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根距地面15高、内径0.2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4.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屠宰线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碱喷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一般保护区标准(pH:6~8.5,COD:60mg/L,NH3-N:10mg/L)后,由厂区总排污口排至永宁河。项目按照分局入河排污口批复(泰岱环境审〔2024〕5号)设置入河排污口,废水总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1.病死牛、病死羊、病死鸡、不合格牛产品、不合格羊产品委托泰晟环境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岱宗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牛粪(含牛肠内)、羊粪(含羊肠内)、鸡粪外售有机肥料厂。3.不可食用内脏(包括肠胃内容物)、屠宰牛废弃物、屠宰羊废弃物外售饲料加工企业。4.隔油池废油委托有处理餐厨垃圾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5.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6.废冷冻机油、空压机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冷冻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7.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与当地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厂区要建设1座400m3事故水池,做好事故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站、粪污暂存间、污水管道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六)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要求处置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七)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八)健全环境管理制度1.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设立标志牌。2.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发现有超标现象要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3.要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4.排气筒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九)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SO2、NOx、颗粒物、COD、NH3-N排放量须控制在0.04t/a、0.139t/a、0.021t/a、6.52t/a、0.652t/a内。(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要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要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二、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应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要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泰安市伊盛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2024年7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真肉类屠宰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