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商服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泾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
泾川县JC[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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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交易编号:JC24061400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于2024年7月19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川县分中心开标室举办的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8号竞买人竞得地块编号为JC[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1.土地位置:位于罗汉洞乡王家沟村,东邻罗汉洞乡王家沟村用地,西、南临生产道路,北临G312国道;2.出让面积:5013平方米(7.52亩);3.土地用途:商服用地;4.出让年限:40年5.容积率:不大于1.0;6.建筑密度:不大于30%7.绿地率:不小于20%;8.建筑高度:不高于18米(自室外地坪算起);9.其他规划指标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二、成交价款该宗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元整(¥19000D0.00)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税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认缴纳。三、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竞得宗地的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按照约定期限全额缴清。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持此《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违约责任竞得人不按出让文件的规定与出让方签订并执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条款,或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相关税费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再次出让,若再次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按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06]68号)第34条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价款一并缴入地方国库。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土地交易费的,每延期一日须缴纳1‰的滞纳金。五、本《成交确认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六、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视为竞得人对本次出让(包括《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出让地块现状及出让全过程)无异议。七、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出让人、竞得人、主持人三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签章)泾川县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竞得人(签章):通展能源酒川有限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国进平主持人(签章):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姜活签订日期:2024年月19日签订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川县分中心开标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商服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