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要求,现将《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方
联系电话:1779897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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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1.前言1.1.企业情况介绍1.2.项目由来1.3.编制依据1.4.排放标准2.变动情况2.1.重大变动判定2.2.项目环保手续办理与批复落实情况2.3.变动前后项目相关情况2.4.变动前后生产工艺相关情况2.5.变动前后项目污染源产生及排放情况2.6.总量控制2.7.环境影响分析3.项目环保“三同时”情况4.结论1.前言1.1.企业情况介绍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选址位于赣榆区厉庄镇工业集中区工业大道西一号,项目新建厂房及生产线,占地面积12993.3m2,建筑占地面积为7162.2平方米,内有办公区楼、传达室及消防控制室、厂房仓库、污水处理站、原料分选区、固废暂存区,企业拟购置清选机、去石机、分选机等设备,以橡子仁、绿豆粉、马蹄粉、黄豆等为主要原料,建设1条橡子仁生产线、1条橡子淀粉生产线、1条橡子保健品生产线、1条粉类磨制生产线、1条冷冻蔬菜生产线、1条冷冻水产品生产线、1条豆制品(豆腐)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千吨橡子仁、1千吨橡子淀粉和橡子深加工保健品、1千吨橡子粉、1千吨马蹄粉、1千吨绿豆粉、2千吨冷冻蔬菜、2千吨冷冻水产品、2千吨豆制品(豆腐)。建设单位于2021年投资5000万元建设了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并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为连环表复〔2021〕74号。1.2.项目由来2021年4月,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4月22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连环表复〔2021〕74号)。企业从市场需要、环境保护等角度,对项目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等进行了调整。项目发生的变动的具体内容如下:(1)规模变化变化情况:①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生产线规模减少为800t/a;②橡子仁生产线、冷冻蔬菜生产线、冷冻水产品生产线、豆制品加工(豆腐)生产线于二期进行建设。变化原因:①企业根据订单生产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由于目前市场下沉,订单量减少,现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最大产能仅能达到800t/a;②企业计划进行分期建设,现将橡子仁生产线、冷冻蔬菜生产线、冷冻水产品生产线、豆制品加工(豆腐)纳入二期建设工程,一期不对其进行建设及验收。(2)原辅料变化变化情况:①原料的橡子仁由自产变为外购;②减少橡子仁10000t、黄豆620.2t、胆巴0.076t、石膏4.673t消泡剂0.2t、蕨菜、刺嫩芽、桑叶、萝卜干、地瓜叶茎3000t、小黄鱼、带鱼、马鲛鱼、对虾、八带鱼,鱿鱼2600t。变化原因:①橡子仁生产线计划放入二期进行建设,目前无自产橡子仁满足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生产线及粉类磨制生产线的原料需求,故用外购橡子仁替代;②企业计划进行分期建设,将橡子仁10000t、黄豆620.2t、胆巴0.076t、石膏4.673t消泡剂0.2t、蕨菜、刺嫩芽、桑叶、萝卜干、地瓜叶茎3000t、小黄鱼、带鱼、马鲛鱼、对虾、八带鱼,鱿鱼2600t纳入二期建设。(3)生产设备变化变化情况:①减少4台橡子脱壳机、2台切片机、2台除砂旋流器、3台分级分选机、2台清洗机、6台砂轮磨、1套豆腐生产线;②增加1台去石机、1台粉碎机。变化原因:①企业计划进行分期建设,将4台橡子脱壳机、2台切片机、2台除砂旋流器、3台分级分选机、2台清洗机、6台砂轮磨、1套豆腐生产线纳入二期建设;②增加1台去石机、1台粉碎机做备用设备。(4)平面布置变化变化情况:一般固废仓库从厂区西南角变至原料库西南角。变化原因:企业厂区布局变化,现将一般固废仓库从厂区西南角变至原料库西南角。(5)执行标准变化变化情况:①废气标准变更;②固废标准变更。变化原因:①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②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6)环境保护措施变化变化情况:一套“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0m高1#排气筒暂不进行建设。变化原因:橡子仁生产线对应的“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0m高1#排气筒纳入二期建设。综上所述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分析,该项目无重大变动内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1.3.编制依据(1)《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连云港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2)《关于对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连环表复[2021]74号);(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4)项目依据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技术规范参考原环评编制依据。1.4.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变动后,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浓度限值;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标准来源颗粒物20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名称单位二级标准来源污染名称单位新扩改建标准来源臭气浓度无量纲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氨mg/m3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硫化氢mg/m3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本项目食堂设有2个灶头,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标准来源基准灶头数≥1,<3≥3,<6≥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2.02.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废水排放标准变动前后,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见下表,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4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标准来源接管标准6~930015020030403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放标准6~95010105(8)150.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注:表格中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数据来源于《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噪声排放标准变动前后,本项目噪声执行标准不变。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类别标准值标准值标准来源类别昼间夜间标准来源2类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固体废弃物变动后,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变动情况2.1.重大变动判定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对本次变动进行判定,具体内容见表2-1。表2-1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表判定标准判定标准本次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不涉及不属于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生产线规模由原来的1000t/a减少为800t/a;橡子仁生产线、冷冻蔬菜生产线、冷冻水产品生产线、豆制品加工(豆腐)生产线于二期进行建设不属于规模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不涉及不属于规模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属于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不涉及不属于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4台橡子脱壳机、2台切片机、2台除砂旋流器、3台分级分选机、2台清洗机、6台砂轮磨、1套豆腐生产线纳入二期建设;增加1台去石机、1台粉碎机做备用设备;原料的橡子仁由自产变为外购;橡子仁10000t、黄豆620.2t、胆巴0.076t、石膏4.673t消泡剂0.2t、蕨菜、刺嫩芽、桑叶、萝卜不属于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干、地瓜叶茎3000t、小黄鱼、带鱼、马鲛鱼、对虾、八带鱼,鱿鱼2600t纳入二期建设;此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不属于生产工艺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橡子仁生产线对应的“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0m高1#排气筒纳入二期建设。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一般固废仓库从厂区西南角变至原料库西南角,此变动不会新增污染物不属于环境保护措施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不属于综上所述,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分析,该项目无重大变动内容。2.2.项目环保手续办理与批复落实情况(1)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2021年4月,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4月22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连环表复〔2021〕74号)。(2)环评批复及落实要求表2-2环评批复执行情况核查序号检查内容执行情况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循环利用水平,实行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已按要求落实。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废水应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营运后本项目方可投产。已按要求落实。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简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新增排气筒2座,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厂界二级标准已按要求落实。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已按要求落实。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已按要求落实。6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应急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已按要求落实。7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已按要求落实。8根据《报告表》要求,项目以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亦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按要求落实。9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228t/a。水污染物(接管/排放)量:废水量11814.42/11814.42m3/a,COD3.54/0.56t/a、氨氮0.34/0.06t/a、总氮0.46/0.18t/a、总磷0.02/0.005t/a.已按要求落实。10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已按要求落实。2.3.变动前后项目相关情况(1)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变动后,项目产品方案变化情况见下表。表2-3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变化量年运行时间(h)备注1橡子仁生产线橡子仁a50000-50002400二期建设2橡子淀粉生产线、橡子保健品生产线橡子淀粉和橡子深加工保健品1000800-2003600规模减少3粉类磨制生产线橡子粉1000100002400/4粉类磨制生产线马蹄粉1000100002400/5粉类磨制生产线绿豆粉1000100002400/6冷冻蔬菜生产线冷冻蔬菜20000-20002400二期建设7冷冻水产品生产线冷冻水产品20000-20002400二期建设8豆制品加工(豆腐)胆水豆腐10000-10002400二期建设9豆制品加工(豆腐)石膏豆腐10000-10002400二期建设(2)项目原辅料情况变动后,项目原辅料变化情况见下表。表2-4项目原辅料情况表序号名称设计年用量实际年用量变化量备注1橡子仁100000-10000二期建设1橡子仁5000a50000自产变为外购2绿豆粉100010000/3马蹄粉100010000/4黄豆620.20-620.2二期建设5胆巴0.0760-0.076二期建设6石膏4.6730-4.673二期建设7消泡剂0.20-0.2二期建设8蕨菜、刺嫩芽、桑叶、萝卜干、地瓜叶茎30000-3000二期建设9小黄鱼、带鱼、马鲛鱼、对虾、八带鱼,鱿鱼26000-2600二期建设10聚丙烯酰(PAM)550/11聚合氯化(PAC)10100/12氢氧化钠550/13制冷剂R220.0050.0050/14液化石油气2.162.160/注:a.橡子仁原料10000t/a经橡子仁生产线处理后,其中5000t/a用于出售,剩余为本项目其他生产线使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变动前项目布置平面图附图3变动后项目布置平面图附件附件1环评批复附件2承诺书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变动前项目布置平面图附图3变动后项目布置平面图附件1环评批复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碗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循环利用水平,实行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废水应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厉庄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营运后本项目方可投产。(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新增排气筒2座,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厂界二级标准。(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积极选用低噪设备,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应急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七)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八)根据《报告表》要求,项目以车间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亦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九)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228t/a水污染物(接管/排放)量:废水量11814.42/11814.42m/a,COD3.54/0.561a、氨氮0.34/0.06t/a、总氮0.46/0.18ta、总磷0.02/0.005ta(十)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四、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负责。五、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22日行政审批专用章抄送: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应急管理局、连云港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承诺书承诺书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该报告所述的变动内容等资料为我单位提供,无虚假、瞒报和不实。我单位承诺做好台账记录,保证项目产能不超过800t/a,一旦超过立刻停产。建设单位盖章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H拉日期:2023年7月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技术咨询意见2024年7月191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邀请2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对《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以下简称“变动影响分析”)进行技术咨询。专家组查阅了该项目环评及批复、变动影响分析等相关资料,经讨论后形成如下技术咨询意见。一、主要变动内容连云港金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部分变动,主要变动内容包括:1、橡子淀粉及橡子保健品生产线规模减少为800ta;橡子仁生产线、冷冻蔬菜生产线、冷冻水产品生产线、豆制品加工(豆腐)生产线于二期进行建设,对应环境保护设施一并纳入二期建设。2、橡子仁由自产改为外购;原辅料包括橡子仁、黄豆、胆巴、石膏、消泡剂、蕨菜、刺嫩芽、桑叶、萝卜干、地瓜叶茎、小黄鱼、带鱼、马鲛鱼、对虾、八带鱼,鱿鱼等用量相应减少;3、生产设备调整:减少4台橡子脱壳机、2台切片机、2台除砂旋流器、3台分级分选机、2台清洗机、6台砂轮磨、1套豆腐生产线:去石机和粉碎机各增加1台;4、一般固废仓库从厂区西南角变至原料库西南角:5、执行标准更新: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根据变动影响分析,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该变动影响分析针对变动情况描述基本清楚,结论基本可信,经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附件。二、修改建议及后续要求1、进一步核准项目变动内容,厘清变动原因。2、进一步完善变动后各评价要素变化情况说明以及变动性质判定。3、按苏环办[2021]122号文《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要求,做好本次变动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工作。完善相关附件。专家签字: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签名王学松江苏海洋大学教授18961389193主学松刘世山江苏颐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高工13851285123刘世的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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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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