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装袋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0008572东莞本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40008572

项目名称
东莞本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

建设单位
东莞本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本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42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袋15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吹膜、拉链挤出、制袋、印刷、清洁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项目拉链挤出、水冷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均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7-22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3137861

通讯地址
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包装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