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四期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浦川新府〔2024〕171号

关于商请办理川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
项目清算的函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川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项目已完成审计。为清算尾款,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18年12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川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总投资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8〕770号)批准了该项目总投资,批准总投资145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1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84万元,预备费1078万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总投资的50%,即7274万元,其余7274万元由川沙新镇镇级财力安排解决。
二、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本项目已到位资金10277.1401万元,其中新区财力到位资金5567万元,川沙新镇财力到位资金4710.1401万元。
截止目前,该项目工程费已支付10277.1401万元,其中:建安费支付9678万元(新区财力5247万元,川沙新镇财力4431万元),其他费支付599.1401万元(新区财力320万元,川沙新镇财力279.1401万元),累计支付资金10277.1401万元。
三、本次清算部分资金情况
经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审计,审定工程总投资12759.717869万元(新区财力和川沙新镇财力各承担6379.8589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740.95489万元(新区财力和川沙新镇财力各承担5870.477445万元),待摊投资1018.62978万元(新区财力和川沙新镇财力各承担509.381489万元)。
该项目新区财力已支付5567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尚需支付清算资金812.858934万元。
特此致函。

附件:1.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尤
振(沪)专审字(2023)第01-0158号)
2.关于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总投资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8]770号)
3. 川沙新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项目月度用款申请表
(工程清算)
4.上海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表(沙新镇污水治理
四期工程)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川沙污水四期审计报告.pdf
附件二、川沙四期总投资批复.pdf
附件三:(川沙污水四期)浦东新区建设项目月度用款申请表(清算).xls
附件四:川沙污水四期竣工财务决算报表.xl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治理四期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