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 工业厂房招标采购公告(泰兴市虹兴标房建设有限公司2024)



泰兴市虹兴标房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虹桥镇公殿村营四东组、营四西组的3号标准厂房公开招租

项目名称
泰兴市虹兴标房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虹桥镇公殿村营四东组、营四西组的3号工业厂房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1095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泰兴市虹桥镇公殿村营四东组、营四西组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工业厂房
所在层数
1-4

租赁面积约(㎡)
9610.18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设施完善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105170.7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机构
江苏弘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1105170.70元/年(含税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泰兴市虹兴标房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WL85656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泰兴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定位需求。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黄年军、刘协联系电话: 15061071499、1836288212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24 17:00:00 至 2024-08-0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租承诺函;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2、承租承诺函;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范本.pdf

承租承诺函.doc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936794798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泰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泰兴市虹兴标房建设有限公司住址: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大厦乙方(承租方):证件及编号:联系方式: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房屋(土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房屋(土地)情况租赁房屋(土地)坐落在泰兴市虹桥镇公殿村营四东、西组虹兴标房,间数1间,建筑(使用)面积_平方米。上述房屋(土地)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经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土地)做了充分了解,愿意以现状承租该房屋(土地)。第二条租赁期限1、该房屋(土地)租赁期限年,共个月。自年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第三条租金租金:每年(月)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元)(可按不少于三个月租金数额收取)。甲方在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第五条租金缴纳期限及方式租金按年(半年、季、月)结算。第一次于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交付为期年(半年、季、月)的租金;余下租金每壹年(半年、季、月)交付一次。先付租金后用房屋(土地),每个缴费周期提前天,即于每年月_日前交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如数补缴外,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按天支付相当于日租金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拖欠租金超过天,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缴纳的;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土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租赁房屋(土地)的用途:乙方保证不利用租赁的房屋(土地)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如乙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应提前2个月征得甲方同意,补签协议,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第七条租赁条件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2、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3、租赁期间,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确保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租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的从业行为或经营范围如涉及行政许可事项,须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乙方承担租赁期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5、甲方应对房屋及其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必要的维修。6、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但不能影响房屋安全与质量,也不能改变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无须对以上设施或装修进行任何补偿,乙方对甲方原先的装修也无须补偿。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随房屋一起出租的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物品交给甲方,待甲乙双方结清费用并验房后,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3、在租赁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水、或电、或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3)经有权单位鉴定,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司(6)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9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4、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第九条甲方的责任(义务)1、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或非法定情形、非合同约定情形,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倍的违约金。3、甲方同意乙方退租的,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承租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扣除必要费用后返还。4、甲方为确保房屋安全完整,承担必要的维修。对乙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甲方不负责维修,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第十条乙方的责任(义务)1、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有义务做好承租房屋(土地)防火防盗、安全生产、平安维稳、综合治理、“门前三包”环保、户外广告管理、创建卫生城市等相关工作。自行承担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2、不得擅自将房屋(土地)转租、分租,不得将承租房屋(土地)转让、转借、联营、入股、办理抵押、提供担保等。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有权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搭建设施或改变用途。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扩时,乙方应充分考虑租赁期内的投资回收情况,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作任何投资或补偿。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对甲方日常的房屋检查给予协助。4、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如果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等费用的,除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外,同时按规定支付逾期的滞纳金。5、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依照2倍原日租金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租金。第十一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个月说明情况,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均不算违约。双方应及时结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1份,市国资中心备案1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四条补充条款1、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续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租赁期满前一年,如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投资的目标设备(电梯、行吊等)残余价值经甲方评估确认后,可部分抵算最后一年房租。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承租承诺函意向承租方名称住 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人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承租用途 意向承租方承诺我方决定承租 (以下简称“出租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公开出租的 (标的名称)。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年租金底价之价格承租标的;2、已仔细阅读公开招租信息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如有)等公告附件; 3、符合并接受公开招租信息公告中所列的条件;4、决定本次承租是基于对该资产出租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5、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6、不存在妨碍我方承租上述标的的任何障碍,我方已评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我方不以此为理由拒绝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拖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7、承租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承租;8、遵守江苏产权的交易规则;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9、对于参与本次承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承租之用途,不会用于本次承租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确认为承租方,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并按本项目公告中“服务费”条款中列示的收费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11、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我方未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告附件)的,江苏产权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产权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处置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视作我方放弃与该标的有关的全部权利,并重新按规定处置该标的;12、所提交的承租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承租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提交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厂房 工业厂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