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竞买公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三门峡湖滨区工业园区
吉元农林有限公司园区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拍卖公告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5日10 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门峡吉元农林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湖滨区工业园区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
第一部分为房屋构筑物,共28项,共计44924.7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宿舍楼、锅炉房、综合大厅、各类车间及仓库等,建筑结构分混合结构和钢结构。分别为综合宿舍楼(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4号)、浴池(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1号)、中纤板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2号)、综合大厅(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0号)、备件库(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0号)、配电室(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1号)、砂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305号)、文化室(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4号)、锅炉房(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8号)、刨花板主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9号)、油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7号)、筛选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797号)、配电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13号)、2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9号)、1#号综合楼(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303号)、1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6号)。其中中纤维板车间,设备拆除,钢架部分毁损,剩余混合部分实测面积为307.5㎡;备件库,2012年进行改造为GMP化妆品车间;砂光车间,设备拆除,钢架部分漏雨严重;锅炉房,2012年将一层改造为两层。4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6号)、9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201004805号)、包材库(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7号)、仓库(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5号)、检测中心(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059号)、服务中心(三房权证字第1301003146号)。其中9号车间,2012年进行改造,主体部分原为一层,后改造为2层。3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5号)、5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8号)、6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4号)、7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3号)、8号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0217号)、制胶车间(三房权证字第13010014803号)。其中5号车间2012年及2013年进行GMP改造,7号车间2012年及2013年进行GMP改造,制胶车间2012年改造增加一层,2013年对室内进行装饰。其中:中纤板车间钢结构部分已经毁损,剩余混合结构部分尚可使用;砂光车间室内设备已经拆除,房屋钢结构部分。
第二部分为吉元农林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的建筑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18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三国用字(2012)第034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地,终止日期为2057年11月7日。四至:东临三洛公路,南临侯家沟进村路,西临侯家沟,北临交口村。
第三部分为机器设备。机器设备为年产8万吨刨花板生产线及附属设备,主要分备料工段、干燥分选工段、调施胶工段和成型工段等。生产线2011年7月正式投产,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为信阳木工机械公司。2013年长期停产至今,设备未及时维护,均已报废无法使用。
评估价(议价):7000万元,起拍价:56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要预约看样,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5393759770(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予回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开口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41120701014004120100003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0398-296742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