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汪某某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台环黄罚〔2024〕13-2号
当事人名称:汪某某,男,浙江省台州市人,系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工人正在运砖装车。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
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你作为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你单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已构成环境违法,应依法予以处罚。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黄岩区农业银行,户名: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账号:1991510104009697604080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