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粒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欣扬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东城街道市府广场北路邮编:526200
联系电话:0758-3268033传真:0758-3268000
项目名称
广东欣扬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工业大道12号万洋众创城50栋2单元
建设单位
广东欣扬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尚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工业大道12号万洋众创城50栋2单元,占地面积为997.2平方米,建筑面积5111.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建成后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年产量为塑料粒180t/a、塑料条90t/a。项目不使用废旧和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采用“生物净化塔+干燥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②废水:项目的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净化塔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及定期更换,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四会市大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理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相关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粒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