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金招标采购公告(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2024)
黄金第三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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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竞价指南
金融服务
转让底价: ¥ 80.800505 万元 委托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项目编号: QD2024SSZC00078
保证金: 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支付方式:
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 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53290524851091724077334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2024-07-25 至 2024-07-31
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信息披露期公告期内每日 9:00至16:3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8-01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08-02 09:55:00
限时报价周期:300秒
加价幅度:1000元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期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方式
项目类型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资产类型
受托机构
委托机构
委托机构联系人
委托机构联系电话
执行案号
拍卖案号
保证金
80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支付方式
银行账号转账
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 账号:53290524851091724077334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
信息披露期公告期内每日9:00至16:3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01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02 09:55:00
限时报价周期
300秒
加价幅度
1000元
公告内容
竞买重要提示
竞买手续办理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品质、质量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委托人已进行相关质量及品质鉴定,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委托人、拍卖人及交易平台对标的物瑕疵不做任何担保。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向竞买人说明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竞买人参与拍卖前,应对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作详细勘察和细致了解。参与竞买即代表对标的物以现状拍卖表示认可,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即开拍前)通过网站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前竞买人应按照拍卖公告要求在截止时间前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方能参与竞买。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标的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退回原预留银行账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包含尾款、佣金、平台使用费),可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交款方式、交款时间详见拍卖公告。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网站标的页面展示账户。) 十一、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款项及拍卖佣金、平台服务费(由青岛产权交易所统一收取),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支付成交款项、拍卖佣金、平台服务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标的将组织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产生的所有费用,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交接时间以详见拍卖公告,交接日后因买受方延误提货产生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拍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委托人、拍卖人及交易平台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本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2-667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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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协议竞买人(甲方):拍卖人(乙方):青岛鑫宜达拍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甲方完全了解了竞买标的物并阅知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www.qdcq.net)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全部内容并认同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就有关的具体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一、拍卖标的物名称:黄金第三十包,重量1600.01g序号编号质量(克)页码检测结果保留价备注237A9020021100238足金50550500238A9020022100239足金50550500239A9020023100240足金50550500240A9020024100241足金50550500241A9020025100242足金50550500242A9020026100243足金50550500243A9020027100244足金50550500244A9020028100245足金50550500245A9020013100246足金50550500246A9020014100247足金50550500247A9038366100248足金50550500248Z50001218500.01249足金505252505.0530包30包30包30包30包30包808005.05二、标的物起拍价:808005.05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三、拍卖会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四、拍卖方式: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www.qdcq.net)网络增价拍卖五、竞买程序及价款支付:1、乙方对标的物瑕疵不做任何担保并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向甲方说明了拍卖标的物的瑕疵。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对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已做详细勘察和细致了解。对乙方以标的物现状拍卖表示认可,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乙方对标的的瑕疵和一切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本次拍卖以竞买人对该拍卖标的的现场查看、勘查或查验的状况及现状为准。竞买人未参加拍卖人组织对该拍卖标的现场查看、勘查或查验而参加竞买的,,1视为对该拍卖标的瑕疵全部了解。2、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3、竞买保证金:甲方向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中公示的保证金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并确保该款项在网站公示的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前到账。竞买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交,甲方在无违约行为情况下,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4、成交确认:甲方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应价后,竞买成交,甲方成为买受人,必须与乙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5、付款时间、方式:甲方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款项及佣金、平台服务费(由青岛产权交易所统一收取)。因甲方违约,甲方已缴纳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处理,甲方对此无异议,并愿承担因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6、佣金及平台服务费:本次拍卖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标的成交价3%的佣金,向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成交价3%的平台服务费。7、违约责任:甲方成为买受人后,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包括尾款、拍卖佣金、平台使用费)等行为,乙方对甲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成交价款、佣金和平台服务费将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并依法主张行使权利。六、标的物移交:甲方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乙方协助委托人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移交给甲方。买受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或捺印的复印件。标的物转移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因买受人的过错,执法部门将该标的物查封、扣押、收缴等形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其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七、特别说明:1..竞买人对自己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资质等材料负责;2.标的物数量及规格以现场看样及实际交付为准;3.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产生的所有费用,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标的交接时间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交接文书为准,交接日后因买受方延误提货产生费用及后果,由买受方自行承担;5.竞买人保证遵守上述规定并负责,否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担。八、本协议意向竞买人在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报名时需签字上传,签字上传后即生效。甲方成为买受人后,需与乙方线下补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甲方:乙方:青岛鑫宜达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1楼1110房间代理人:电话:0532—88552976联系电话:年月日,3交易授权委托书本单位授权(身份证号:)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项目编号:)手续。授权范围如下:1、代表本单位提交办理意向登记所需材料;2、代表本单位在本授权委托书中留存手机号码、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均为本单位联系方式,供接收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及其他事项往来联系。3、代表本单位签收项目进程中的相关通知类文件。4、代表本单位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的使用培训,签署竞价文件。5、代表本单位通过我方注册账户在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登录账户、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报价等。6、其他授权事项:6.16.2特此授权。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人代表证明XXX,身份证号:现为本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黄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