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拟批准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东卓宿镇南白滩村
建设单位: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伍骏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4314815
邮箱:huanbao112233@163.com
公示期限:2024年07月26日- 2024年07月29日(2个工作日)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07月26日
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扩建(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东卓宿镇南白滩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度10分47.351秒,北纬37度59分16.492秒。厂区东侧为乡间路,隔路为沙厂,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吨包厂,北侧为G307国道。厂区选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环境敏感目标。(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5%。(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设备名称及数量:新增摇床2台、摇床挂选2台、螺旋洗砂机1台。本项目新增炉渣综合处置规模100000t/a,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炉渣综合处置规模150000t/a。2、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为鼓励类项目;对照《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建设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7日在晋州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晋行审投资备字〔2024〕061号。3、环境影响结论(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初筛、磁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新增逸散无组织颗粒物,原料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上料、初筛、磁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内新增逸散无组织颗粒物通过采取车间密闭、设置喷淋装置、物料密闭输送、车间地面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运输粉尘通过采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无组织恶臭废气通过采取原料及时利用、设置喷淋装置、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石英粉尘)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车间内现有沉淀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车辆清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未燃尽生活垃圾,铁、铝、铜等金属,压滤泥饼,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未燃尽生活垃圾送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焚烧处理;铁、铝、铜等金属、压滤泥饼、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密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相关要求。4、总量控制结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指标为:COD:0t/a;NH3-N:0t/a;SO₂:0t/a、NOx:0t/a。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东卓宿镇南白滩村晋州市鑫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满足“三线一单”及环境管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厂区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满足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处置生产线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