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发证日期:2024-07-26 00:00:00

建设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工程名称
龙山四路(塘横大道-新荷大道段)市政工程

建设地址
惠州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及塘横片区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710米
合同价格
31805.71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东同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惠州市精创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林永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军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崔明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栾军
总监理工程师
李国兵

合同工期
2024-05-30 00:00:00 ~ 2026-05-30 00:00:00

状态
正常

备注
1.工期:730天;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710米,红线宽28.5-51米(含隧道工程长度约450米);3.代建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4.该项目涉及用地问题以规划部门意见为准,本次仅对项目取得用地批复的部分道路同意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未取得用地批复的部分道路,待取得用地批复后再调整建设规模;5.该项目与LNG管道、珠三角二期成品油管道相交,施工前须取得油管权属单位及石化能源产业局书面同意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