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6日 关于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受理情况公告
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办理事项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环评或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基本情况
环评或验收报告书、表链接
备注
报告表审批
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
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亿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具体位置见地理位置图)建设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见附件
附件: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注:环评报告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环评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受理、公告单位: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邮编:530201
联系电话:0771-4509393
传真:0771-450919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拟建项目位置项目北面项目西面糖厂生活区项目南面居民区项目厂界东面新建房子项目东南面厂界外林地及菜地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在南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4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敏感点分布图附图6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图附图7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布置图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公司名称变更证明附件4项目用地产权证明附件5项目选址意见附件6项目原环评批复附件7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8项目产品不列入危险化学品决定书附件9项目原料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附件10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表: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广西元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12-450108-07-02-8963342212-450108-07-02-8963342212-450108-07-02-89633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08度22分52.836秒,22度23分22.299秒)(108度22分52.836秒,22度23分22.299秒)(108度22分52.836秒,22度23分22.2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14.29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已于2023年用地面积(m2)3610.35m2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1月投入生产。用地面积(m2)3610.35m2专项评价设置(1)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1)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1)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1)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情况(2)项目产生的洗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农灌,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和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3)根据后文分析,项目属于有毒有害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次环评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项目用水依托市政供水,不涉及取水口,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5)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海洋,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需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场址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本项目采取措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有效处置处理。营运期排放噪声在厂界可达标;项目产生的洗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农灌;废气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产生的“三废”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保护地区、社会关注地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区,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不涉及生态红线。故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选址合理。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改建项目,也不属于鼓励类改建项目,为允许项目;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本)》(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业名录;再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广西的产业政策要求;此外,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范围内,其主要设备不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或限制使用行列。项目已通过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备案,详见附件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噪声环境现状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待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本项目建设情况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边界三条控制线。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保持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电能主要由区域市政电网供给,水资源主要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南宁市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如下:(1)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2)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3)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①项目与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路1号,属于良庆区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3)。经查阅《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南府发〔2021〕8号)附件3: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表1-1所示。表1-1南宁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相符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类别性1.统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空间三大布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符合布局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约束2.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林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等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3.大明山执行《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项目位于大塘镇南荣路1号,不涉及大明山区域。符合4.南宁青秀山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项目位于大塘镇南荣路1号,不涉及青秀山区域。符合5.上林县、马山县分别执行《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大塘镇南荣路1号,项目的建设不涉及上林县、马山县相关负面清单。符合6.南宁市郁江流域依据《南宁市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郁江流域。符合7.全市范围严格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养区逐步控制和削减食用畜禽饲养总量,特别是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规定。符合8.鼓励和引导新建工业项目进驻工业园区。新建企业应符合批准实施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项目位于大塘镇南荣路1号,项目建设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符合9.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和新增产能规模。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新(改、扩)建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项目属于石化行业,但项目不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动态更新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农药、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清单,建立全市VOCs重点行业基础数据库,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项目属于化工行业,项目油气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处理,处理效率高,排放量较小。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4.加强工业废水末端排放管理,开展化工、医药等行业专项治理,强化农副食品加工、造纸、纺织、医药制造、食品制造、啤酒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重点推进淀粉、制糖、肉类及水产品加工企业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洗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农灌,均不直接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5.完善各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设施分类管理,推进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提高达标排放水平。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洗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农灌,均不直接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6.新、改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属于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7.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清洁原料,节能降耗,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固废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积极推行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做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项目生产以电能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售实现资源再利用,实现清洁生产。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8.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行查漏补缺,统筹“黑、涝”共治,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常态长效,防止“返黑返臭”。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摸底,有序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不涉及黑臭水体整治。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9.规范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对各类纳污坑塘和内河进行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邕江综合治理,持续深化郁江、武鸣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良庆河、楞塘冲、马巢河、八尺江等重点河湖全流域系统治理。项目不涉及入河、入湖排污口,不属于各类纳污坑塘和内河。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0.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效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新改扩建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稳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10.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效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新改扩建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稳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产生的洗罐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农灌,均不直接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符合符合11.加强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右江、郁江等通航水域船舶污染控制。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污染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项目拟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针对性落实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防护措施,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2.选择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逐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项目不属于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3.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逐步开展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项目不涉及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完善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治,重点加强左右江、邕江、郁江、红水河、清水河等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与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周边市共同完善流域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处置机制,推进水环境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跨境突发污染事故风险。项目不涉及右江、邕江、郁江、红水河、清水河等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5.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健全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强化土壤污染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本项目在原厂址内技术改造,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土壤重点行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6.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管、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清单,切实做好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做好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7.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计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产生渗滤液。符合附表8.1-4甲醇达到不同毒性终点浓度的最大影响范围情况表毒性终点浓度值X起点(m)X终点(m)最大半宽(m)最大半宽对应X(m)毒性终点浓度-1:9400mg/m3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毒性终点浓度-2:2700mg/m3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此值及以上,无对应位置,预测浓度小于此值②储罐火灾事故情景项目储罐火灾事故情景下,下风向不同距离处CO的出现时间和最大浓度情况见附表8.1-5和附图8.1-2,预测浓度达到不同毒性终点浓度的最大影响范围见附表8.1-6。附表8.1-5下风向不同距离处CO的出现时间和最大浓度情况表距离(m)出现时间(min)最大浓度(mg/m3)距离(m)出现时间(min)最大浓度(mg/m3)101.1111E-015.7162E-0422002.4444E+013.9975E+02202.2222E-012.8440E+0223002.5555E+013.7701E+02303.3333E-014.5496E+0324002.6667E+013.5644E+02404.4444E-011.1619E+0425002.7778E+013.3776E+02505.5556E-011.6746E+0426002.8889E+013.2072E+021001.1111E+001.8266E+0427003.0000E+013.0513E+021501.6667E+001.4340E+0428003.5111E+012.9080E+022002.2222E+001.1258E+0429003.7222E+012.7763E+022502.7778E+008.9511E+0330003.8333E+012.6546E+023003.3333E+007.2395E+0331003.9444E+012.5420E+023503.8889E+005.9589E+0332004.0555E+012.4374E+024004.4444E+004.9856E+0333004.1667E+012.3402E+024505.0000E+004.2326E+0334004.2778E+012.2495E+025005.5556E+003.6398E+0335004.3889E+012.1648E+026006.6667E+002.7801E+0336004.5000E+012.0856E+027007.7778E+002.1988E+0337004.7111E+012.0112E+028008.8889E+001.7872E+0338004.8222E+011.9414E+029001.0000E+011.4848E+0339004.9333E+011.8757E+0210001.1111E+011.2557E+0340005.0444E+011.8138E+0211001.2222E+011.0778E+0341005.1555E+011.7554E+0212001.3333E+019.3672E+0242005.2667E+011.7002E+0213001.4444E+018.2275E+0243005.3778E+011.6479E+0214001.5556E+017.2928E+0244005.4889E+011.5984E+0215001.6667E+016.6103E+0245005.7000E+011.5515E+0216001.7778E+016.0745E+0246005.8111E+011.5069E+0217001.8889E+015.6103E+0247005.9222E+011.4645E+0218002.0000E+015.2048E+0248006.0333E+011.4241E+0219002.1111E+014.8480E+0249006.1444E+011.3856E+0220002.2222E+014.5318E+0250006.2555E+011.3490E+0221002.3333E+014.2500E+02///附图8.1-2储罐火灾事故情景CO下风向轴线最大浓度-距离曲线图附表8.1-6CO达到不同毒性终点浓度的最大影响范围情况表毒性终点浓度值X起点(m)X终点(m)最大半宽(m)最大半宽对应X(m)毒性终点浓度-1:380mg/m3102280561110毒性终点浓度-2:95mg/m31050001403370③风险评价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值1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值时,绝大多数人员暴露1h不会对生命造成威胁,当超过该限值时,有可能对人群造成生命威胁;2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值时,暴露1h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出现的症状一般不会损伤该个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能力。最不利条件下,项目甲醇泄漏事故未出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影响范围,影响人口为企业内部员工。储罐泄漏火灾次生CO事故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影响距离为1110m,影响人口为企业内部员工和大塘镇居民;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影响距离为3370m,主要影响周边企业员工和大塘镇居民。22E0000他供8010002000300040005000距离(m)轴线最大浓度-距离曲线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大气毒性终点1级、2级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业工作人员情况下,该类事故不会造成人员急性损害。8.2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评价火灾爆炸次生灾害除了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影响外,消防废水也是不可忽视的污染因素。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事故缓冲设施的总有效容积按下述公式确定:V总=(V1+V2-V3)max+V4+V5式中:(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本项目单个最大储罐为糖蜜储罐,280m3储罐,按80%计算,V1=224m3;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根据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项目消防用水量约为158m3;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菜地及林地灌溉,去向有保证,无需排入该收集系统;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根据前文计算,V5取17.31m3。经计算,火灾事故时,V总=224+158-0+0+17.31=399.31m3,本项目厂区南面设置一座500m3的事故应急池,足够收集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基本不会对厂区外水体造成环境风险影响。8.3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评价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的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参照定性分析说明地下水环境影响后果。本项目储罐区、消防水池、化粪池、隔油池、事故应急池、排水管道等均采取防渗处理,各项污废水最终均按规定处置,不会直接排入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污染可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根据相关资料,厂区事故应急池的防渗建设应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当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可有效的防止进入应急池的液态危险物质及消防废水下渗地下水环境。9环境风险管理9.1环境风险管理目标建设单位环境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企业内容日常的环保管理。同时,建设单位环境管理部门需特别注重风险防范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风险隐患,有权现场处理。出现应急情况,环境管理部门迅速做出初步处理,做好各项应急措施。9.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预防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风险预防措施。(1)事故风险管理及预防措施①储罐的建设要严格按照防火规范,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满足规定要求;②储罐间的距离应充分考虑呼吸阀、量液孔等的扩散距离;储罐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焰热辐射对临近罐产生影响,罐区间要有足够的防火距离;③地上储罐地基强度满足抗震要求,在相对较高位设置罐区时,防火堤容积大于最大储罐容量的100%,防火堤强度在液体冲垮时不垮塌,在低洼位设置罐区时,防火堤容积大于最大储罐容量的50%;防火堤内表面应设计能防止液体冲击时不损坏的坚实防护层;④在地上罐区防火堤外修建水风井,用来回收储罐跑、冒、滴、漏出的物料,并防止肇祸物料向外蔓延;⑤罐区的爆炸危险区域电缆铺设及配电间的设计均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要求考虑防火、防爆;⑥罐区、油品区装卸区均按照相关要求,设防雷击、防静电系统。(2)管线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有较多管线,包括接入成品油、连接成品油和储罐、储罐和装车站台等,本次评价对管线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①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施工检验人员水平,加强检验手段;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②选择有丰富经验的施工队伍和优秀的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减少错误操作,排除焊缝和木材的缺陷;确保工程质量,尤其是接口焊接质量;③按照化工工艺管线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试压等;④定期进行管道壁厚测量,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⑤制定应急操作规程,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方案及措施。(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项目应设置以下消防设施:①沿储罐辐射消防水环状管网,管网上设地上式消火栓及隔断阀,储罐采用固定式消防系统;②沿罐组辐射泡沫混合液管道,储罐采用固定式喷射泡沫灭火系统;③罐区需按规范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器,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火栓等;④为有效预防火灾,及时发现和通报火情,保障罐区各类设施的安全,项目应在罐区、装卸车棚设手动报警按钮。进行火灾报警。在罐区、泵站等处设摄像机,将监视信号送至安装于中央控制室内的显示器。系统可以显示动态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显示历史趋势曲线和事实数据曲线,完成罐内油品体积和质量的温度补偿计算等。罐区内的重要信号如:储罐液位检测及高低液位的报警、高高液位报警与储罐进料电动阀联锁、储罐温度检测、计量站流量计量累积信号、电动阀的阀位状态信号、机泵的停止信号及机泵的运行状态、管道超压与储罐进料电动阀联锁均进入罐区监控管理系统并由罐区监控管理系统完成控制;⑤有可能发生泄漏和聚集可燃性气体的地方,如罐区、泵站、计量站、装车站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报警;⑥为满足事故水收容要求,设置一处事故应急池;⑦对排入应急事故水池的废水应进行必要的监测,并应采取下列处置措施A、能够回用的应回用;B、对不符合污水处理站进水要求的废水,应采取处理措施或外送处理。(4)三级防控及其他①按照《水体污染控制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石化建标〔2006〕3号),企业内储运设施必须具备事故所导致的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本项目在突发事故情况下泄漏的物料、消防水和雨水,可通过以下三道防线得到控制,防止污染物外泄: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时,特别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进行消防灭火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消防废水。这些消防废水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若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将会产生严重的水体污染事件,因此,本项目需对事故污水建立三级防控管理体系。依据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体系。A、一级防线罐区设有防火堤。事故发生时,事故消防废水经储罐防火堤收集;B、二级防线是防火堤外切换阀和事故池,切换阀事故状态下可以控制事故水的流向,事故池用于收入事故废水。经上述核算,防火堤和事故池容量可以满足事故废水收纳要求。C、三级防线本项目三级防控要是厂区实体围墙。②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消防评价、安全评价。9.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根据环发〔2012〕77号文,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是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0〕10号)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文件,企业应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包括应急预案正文、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说明、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四部分内容,并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前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指挥部灭火组疏散组通讯组救护组抢险组(1)应急预案编制及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应急组织要坚持“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应能够处理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快速的反应和正确的处理措施是突发事故和灾害的关键。建设单位应积极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具体应急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附表9.3-1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主要内容1总则/2危险源概况详述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3应急计划区储罐区、装车站台区、其他生产区域4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的级别及响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5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防火灾、爆炸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6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7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队伍负责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8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治扩大、蔓延及链锁反应。清楚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9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接触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0人员培训和演练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11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厂区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12记录和报告应设置事故专门记录,建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13附件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多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2)应急计划区企业、环境保护目标(3)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附图9.3-1企业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框图(4)预案分级响应条件较小事故,无需向全单位发布警报,由事故区域组织应变措施,但必须上报事故应急指挥部;较大事故,则向全单位发布警报,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确定应变对策,组织相关人员待命;第一阶段应变范围:包括少量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且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状况;少量液体的泄漏。第二阶段应变范围:是指较大量的液体泄漏、较大量有害物质的泄漏、或已发生的较大范围火灾,由本企业的救援力量可以控制的灾害;第三阶段应变范围:是指大量或无法控制的液体泄漏;或已发生的大范围火灾,本企业的救援力量无法控制的灾害,且易伤及本企业人员,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在第三阶段应变时,如不危及本单位人员安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可指挥应急人员作防止灾害扩大的抢险、救助工作,待专业消防人员到事故现场为止。若已有人员伤害或已严重威胁到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时,现场指挥则向事故应急指挥部建议疏散,经批准后,组织疏散。(5)应急救援保障①资金保障:划拨一定的污染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和日常的宣传培训演练,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的保障;②装备保障: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用的用品与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等装备,并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提供装备保障;③通信保障及人力资源保障:保证全厂的通信畅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要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并且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保证事故应急人员和救援设备物资能及时到位;④环境突发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现一般事故立即报告当班生产调度,当班调度必须组织人员抢救,事后24小时内分析原因并报上一级领导。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立即报告总指挥,及时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上报工作。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要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领导首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污染状况,并随时上报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环境应急监测方案见附表9.3-2。表9.3-2风险事故情况下环境应急监测方案一览表项目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备注废气下风向厂界甲醇、CO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过后20min一次直至应急结束根据发生事故的装置确定具体的监测因子废气距离较近的敏感点甲醇、CO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过后20min一次直至应急结束根据发生事故的装置确定具体的监测因子9.4紧急撤离、疏散(1)警戒疏散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等事故时,警戒组应立即警戒事故现场,并打开最近通道,当消防车辆到达后,引导消防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同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组织与施救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2)人员急救措施当发生人员受伤时,现场受伤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由医护人员实施救护,严重者送到医院抢救。如发生事故时,有员工受伤,首先拨打电话120请求救援,如120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应由公司指派车辆(人员)护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救治。(3)逃生路线一旦发生对人危害性较大的重特大事故时,及时逃生将是降低事故损失非常关键的步骤,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撤离事故现场的命令后,撤离人员,应迅速从各岗位向规定区域进行逃生,逃生过程中必须沿消防路逃生,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以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缩短抢救人员的救援时间。(4)社会关注区应急撤离、疏散计划本项目环境敏感的重点关注区是:周围大塘镇居民。根据环境风险预测结果,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时,应对重点关注区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预案及应急撤离、疏散计划,具体如下:①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坚决贯彻“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原则分别制定各关注区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②重点关注区常设专项机构、专人(一般由村委会)与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系,无事故状态下进行定期信息互换和监督管理,事故状态下则进行事故报警、应急措施指导、通报以及处理结果反馈等紧急信息联络。③在发生特重大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情况下,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受影响敏感区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小组,预案指导小组应根据事故通报信息及时通过高音广播或专职信息员向受灾居民报警,杜绝明火,主要路口组织人员发放安全防范用具(防毒面具、口罩等),并按照风向、风速指示器及撤离应急计划安排敏感区内居民有序、快速撤离到远离事故地点的空旷地带,附近地区消防、公安武警、医疗机构及时出调相关人员,确保撤离路线安全、通畅、组织有序、救护及时。对于老弱病残人员,应组织专业人员或车辆进行特殊保护、撤离。并要求启动人员安置及物资供应紧急方案,同时向相关地方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应急处理情况。④突发事故结束后,根据敏感点的实际情况,结合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由受害区应急预案小组协同地**府等相关部门,通知、组织安排撤离人员有序返回,必要时应提供相关帮助和支持,做好人员返回后的善后、赔偿、教育工作,并适时宣布关闭事故应急程序。⑤结合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敏感点内常驻居民健康、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安排能力较强居民作为安全协防人员,协调敏感区应急指导小组与居民群众的紧急事故处理关系。10评价结论与建议本工程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项目甲醇泄漏事故风险概率低于石油工业可接受风险值,在发生环境风险事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时,有毒有害物质的大气毒性终点1级、2级影响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周边企业工作人员和大塘镇居民;建设单位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总体而言,项目整体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表10-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情况风险调查危险物质名称名称多元醇醇基燃料醇基燃料醇基燃料船用燃料油重油碳源风险调查危险物质存在总量/t存在总量/t1601501501509016035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大气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00m范围内人口数1700人5km范围内人口数7400人5km范围内人口数7400人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大气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人人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地表水地表水环境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性F1□F1□F1□F2□F2□F3☑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分级环境敏感目标分级S1□S1□S1□S2□S2□S3☑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地下水地下水环境敏感性地下水环境敏感性地下水环境敏感性G1□G1□G1□G2□G2□G3☑风险调查环境敏感性地下水包气带防污性能性包气带防污性能性包气带防污性能性D1□D1□D1□D2☑D2☑D3□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Q值Q<1□Q<1□Q<1□1≤Q<10□1≤Q<10□1≤Q<10□10≤Q<100☑10≤Q<100☑Q≥100□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M值M1□M1□M1□M2□M2□M2□M3□M3□M4☑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值P1□P1□P1□P2□P2□P2□P3□P3□P4☑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敏感程度大气E1☑E1☑E1☑E2□E2□E2□E3□E3□E3□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敏感程度地表水E1□E1□E1□E2□E2□E2□E3☑E3☑E3☑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敏感程度地下水E1□E1□E1□E2□E2□E2□E3☑E3☑E3☑环境风险潜势环境风险潜势IV+□IV□Ⅲ☑Ⅲ☑Ⅱ□Ⅱ□I□评价等级评价等级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简单分析√简单分析√风险识别物质危险性物质危险性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燃易爆☑易燃易爆☑易燃易爆☑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类型环境风险类型泄漏☑泄漏☑泄漏☑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风险识别影响途径影响途径大气☑大气☑大气☑地表水☑地表水☑地表水☑地下水☑事故情形分析事故情形分析源强设定方法源强设定方法计算法☑计算法☑经验估算法□经验估算法□经验估算法□其他估算法□风险预测与评价大气预测模型预测模型SLAB□SLAB□AFTOX☑AFTOX☑AFTOX☑其他□风险预测与评价大气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最大影响范围1110m风险预测与评价大气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最大影响范围3370m风险预测与评价地表水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h风险预测与评价地下水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d风险预测与评价地下水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最近环境影响目标,到达时间d重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风险防范措施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生产用房、设备房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结论与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接受。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醇基混合燃料及碳源技术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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