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公安医院2024)



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BJZB-2024-024)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4873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BJZB-2024-024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公安医院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联 系 方 式 :23142156

供应商(乙方):天津安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南侧43号院内201-204

联 系 方 式 :186308090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2.5(万元)

合同金额: 9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年,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安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2061609100086288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地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6WFND0N

企业办公电话:1863080909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市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合同.pdf

天津市公安医院
2024年07月26日

公安医院DIP精细化管理系统合同甲方:天津市公安医院乙方:天津安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DIP系统及其所需硬件设备”应用软件,及软件实施、维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购买“DIP精细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实施培训费用详见“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2.甲方购买的是乙方的成熟产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若甲方将来有新的功能需求,需另行购买乙方与该需求对应的其他产品。3.甲方须在预付款付出后的一周内与乙方就乙方提交的《实施计划书》进行讨论并定稿,作为双方实施期内共同执行的计划,并按计划做好操作人员及其它必须的安排工作。4甲方须在实施计划定稿前,将相应的硬件设备、硬件设施、备件材料等准备到位,并应提供乙方符合信息系统软件安装、实施要求的工作环境、运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地、工作电脑、模拟调试网络、检验联机所需通信线、万用表、电烙铁等材料及工具,并对乙方实施工作给予支持。5.甲方须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协调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专门机构须负责落实医院内部各部门、组织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人员准备应用软件系统所需的各类基1本信息及数据,并按乙方指定的格式按时完成录入及复核工作;票据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复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完成培训工作、软件流程/功能/准确性的确认工作、硬件准备工作、信息科人员的日常维护等工作,并保证所承担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6.项目实施主要分为:项目启动、环境搭建、流程功能确认、上线准备(软件、硬件、接口、培训、数据、报表)、模拟运行、上线评估、上线部署、系统切换、系统稳定、项目验收等阶段,每一阶段结束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的阶段文档。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在乙方提供的对应的阶段文档及《项目实施进度表》中签字确认。7.甲方对本合同中的各子系统具有使用权。8.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9.若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实施计划,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意见存档备案(计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实施计划搁置或推迟并造成乙方实施及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补偿办法另行商议。10.甲方承诺仅将本合同的信息系统用于:天津市公安医院,不得将本信息系统销售或用于其他单位。11.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若六个月内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甲方有权与乙方确认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12.乙方有义务将自身软件的运行环境的一般要求提供给甲方参考,但对于甲方将来整体硬件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先进性和扩展性等系统运行性能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13.甲方已使用或将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即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软件)的运行情况及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相关责任。2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购买的“DIP精细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与价格、实施培训费用详见“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2.乙方仅提供甲方所购买的“DIP精细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系统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由甲方另行购买,不在本合同之列。3.乙方应帮助甲方整理“用户需求”,并按需求为甲方设置相应的功能。4.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若六个月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并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5.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软件的《实施计划书》,与甲方讨论后定稿,并按计划进行各子系统的软件实施。6.任何原因导致需要更改实施计划,乙方须与甲方商议并经同意后调整,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意见存档备案(计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实施计划搁置或推迟并造成甲方实施周期增加的,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补偿办法另行商议。7.乙方将在甲方所在地建立模拟网进行系统调试,并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根据《实施计划书》中所确定的《项目功能范围确认单》逐一核对软件功能,并确认之。8.乙方应在各子系统实施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相关技术文档。9.由甲方操作引起的系统问题,相同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将其排除在免费维护项目以外。10.乙方负责对甲方应用软件中的潜在错误提供修改。11.如因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法规政策变更导致的软件功能需求变化或无法3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2.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对应款项。13.乙方将根据软件实施进度计划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专门负责机构的配合下进行项目实施。14.乙方拥有乙方编制的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15.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信息系统且由甲方提供的数据标准、专有方法、模板、专有数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对其进行保密。54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最终优惠价格:¥925000(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一上述价格在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启动实施有效,否则可能导致价格上升,乙方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含有数量限制的功能模块(如科室数量、设备数量、报表数量、接口类型数量、客户端数量等),其价格在项目验收前且在合同约定数量之内保持有效。若甲方有超出该数量的需求,或项目验收后又有需求,均须另行购买,且价格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乙方实际报价或双方协商约定价格为准。互联网医院(如在线复诊、远程医疗等)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视讯、流量、第三方通信、实名认证等服务由甲方另行购买或与乙方签订相应的运营服务协议。上述价格对应明细表中指定的子系统和功能模块,若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新的功能需求,甲方须另行购买乙方与该需求对应的其他产品。四、付款方式元1.本合同总金额为¥925000(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整);2.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为预付款。即¥277500(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3.当子系统完成模拟网调试,并结束用户培训及上线准备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相应子系统所占合同金额的70%,即¥647500(人民币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54.发票: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乙方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须在要求甲方支付每期合同款项时,按甲方要求开具对应的发票。乙方应保证对应的税费支付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5.非因乙方原因(国家政策、甲方要求的票种税率等原因)而调整的税率/税费,仅为税额与不含税价的比值调整,不涉及合同总金额变更调整。五、验收条款1.甲方按“三、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中确定的产品功能模块清单对乙方提供的软件进行验收。2.项目开发和服务具备完工(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其请求验收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验收条件核实已完成情况,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有关人员参加,甲方应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代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作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应办理结算手续。六、维护条款本合同约定的子系统上线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该上线子系统为期一年的免费纠错性维护。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违约的,6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实施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乙方产品。无故拖延时间的,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无故拒绝付款的,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时完成各类约定的工作任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按计划执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承担违约责任。4.若乙方按实施计划完成合同,本合同的全部款项应在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的,应承担由此而导致项目延期的违约责任。6.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若未及时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而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须按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项目拖延,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须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未对甲方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76.乙方若无故不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八、其它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本页无正式内容)甲方:天津市公安医院乙方:天津安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盖章)(盖章)代表签字:鹏代表签字:日期:2024.7.9日期:8#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IP精细化管理系统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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