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 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博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
项目位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兴三路以南,大丰生物科技公司南侧,博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区现有预留空地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概况: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处理博兴县城生活污水及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废水。工程内容为5万m3/d提标工程及2.5万m3/d扩建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为7.5万m3/d。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控制指标≤10(12)mg/L,其余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二、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sFwuSDW-AK05aIEVyXpXw?pwd=2qqy 提取码: 2qq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环评纸质报告书,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I2gxKrPXJmhOhOj_Q3MKA?pwd=84nk 提取码: 84nk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新城二路766号
联系人: 巩经理
联系电话:13695431000
邮箱:1160756049@qq.com

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 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