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工程 防洪排涝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
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内容:《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8日-2024年8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976-8894520

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
备注: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白玛求忠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张磊填表负责人:王成琨填表人:贾苑春建设单位,(盖章)编制单位,(盖章)电话:0976-8894520,电话:0971-81560124传真:0976-8894520,传真:0971-81560124邮编:815400,邮编:810001地址: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城南(珠姆广场对面),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人行步道人行步道防洪堤堤岸护栏亚陇沟网箱护岸亚陇沟网箱护岸人行道边坡苫盖施工便道生态恢复人行道边坡植被恢复施工营地已恢复植被恢复工程区植被恢复工程区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单位名称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其他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其他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其他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其他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其他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环评审批部门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及时间玉生函〔2023〕6号2023年1月7日玉生函〔2023〕6号2023年1月7日玉生函〔2023〕6号2023年1月7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文号及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青海东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调查日期2024年6月2024年6月2024年6月设计建设规模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实际建设规模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投入试运行日期2024年6月2024年6月2024年6月投资总概算(万元)5030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万元)80比例1.59%实际总投资(万元)4860环境保护投资(万元)85比例1.75%项目建设过程简述(1)2020年12月15日,取得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批复,文号:玉发改投资〔2020〕532号;(2)2022年8月,环评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2023年1月7日,取得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3)2023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4)2024年5月,项目完工。(1)2020年12月15日,取得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批复,文号:玉发改投资〔2020〕532号;(2)2022年8月,环评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2023年1月7日,取得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3)2023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4)2024年5月,项目完工。(1)2020年12月15日,取得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批复,文号:玉发改投资〔2020〕532号;(2)2022年8月,环评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2023年1月7日,取得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3)2023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4)2024年5月,项目完工。(1)2020年12月15日,取得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批复,文号:玉发改投资〔2020〕532号;(2)2022年8月,环评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2023年1月7日,取得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3)2023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4)2024年5月,项目完工。(1)2020年12月15日,取得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可研批复,文号:玉发改投资〔2020〕532号;(2)2022年8月,环评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2023年1月7日,取得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3)2023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4)2024年5月,项目完工。表二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简介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①对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②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防洪堤,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③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进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21.28公顷。④对聂恰曲支沟亚陇沟实施护岸工程1900m,左岸、右岸各950m,采用绿宾格生态格网结构,并采用草皮护坡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二、项目组成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表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简介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①对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②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防洪堤,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③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进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21.28公顷。④对聂恰曲支沟亚陇沟实施护岸工程1900m,左岸、右岸各950m,采用绿宾格生态格网结构,并采用草皮护坡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二、项目组成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表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简介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①对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②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防洪堤,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③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进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21.28公顷。④对聂恰曲支沟亚陇沟实施护岸工程1900m,左岸、右岸各950m,采用绿宾格生态格网结构,并采用草皮护坡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二、项目组成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表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一、项目简介项目名称: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①对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②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防洪堤,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③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进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21.28公顷。④对聂恰曲支沟亚陇沟实施护岸工程1900m,左岸、右岸各950m,采用绿宾格生态格网结构,并采用草皮护坡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二、项目组成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表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环评阶段工程组成验收阶段工程组成是否变化及原因建设规模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80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950m。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有变化,本工程未实施聂恰曲干流(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右岸800m现有防洪堤堤脚防护工程,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于2023年实施建设完成。地点地点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无变化主体工程聂恰曲(县城自来水公司段)对右岸现有防洪提堤脚防护800m,防护型式采用生态格网结构,新建生态格网结构丁坝8座。未建设有变化,此部分工程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于2023年实施建设完成。主体工程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对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增加堤后马道、道路铺装及草皮护坡等。对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增加堤后马道、道路铺装及草皮护坡等。无变化主体工程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结构。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撒播草籽复合肥及有机肥培育。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结构。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撒播草籽复合肥及有机肥培育。无变化主体工程亚陇沟排洪渠新建亚陇沟护岸1900m(其中左岸950m,右岸950m)。实施亚陇沟绿宾格生态网箱护岸1900m(其中左岸950m,右岸950m)。无变化临时工程施工仓库工程石料堆料场、部分施工材料及器材仓库等沿沟道外侧相隔适当距离进行布置;施工机械停放场地、综合加工厂及油库等均采用分段集中设置方式;砂子及卵石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堆放。本工程共设置施工仓库总面积450m2。施工营地共布设1处,占地面积1.24hm2,包括堆料场、搅拌站、施工生活区、停车场。无变化临时工程施工便道施工道路3条,总长为4.8km,路基路面宽3.5m,共占地1.68hm2。项目新建3条施工道路,总长4730m,路面宽3.5m,占地面积1.66hm2。有变化,因工程实际需要,施工便道长度减少70m,占地面积减少0.02hm2临时工程施工营地施工生产生活区4处,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区和临时仓库,共占地0.08hm2。施工营地共布设1处,占地面积1.24hm2,包括堆料场、搅拌站、施工生活区、停车场。有变化,因工程实际需要,施工营地布设调整为1处。环保工程施工废水施工生活废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不外排;施工范围内设置沉淀池等,废水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集中收集生活废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营地置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不外排。无变化环保工程施工废气施工场地不定期洒水、物料篷布遮盖等。项目混凝土均为外购成品,不单独设置拌合站。施工营地设置1座搅拌站,储罐配备有除尘器;施工场地和便道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和裸露地表使用密目网苫盖。有变化,因工程实际需要,设置1座搅拌站。环保工程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定期保养、采用低噪声设备的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施工营地远离居民区布置,避开夜间施工。无变化施工固废项目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消毒填埋;围堰以及临时建筑物拆除后,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消毒填埋;围堰以及临时建筑物拆除后,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桶,集中收集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桶,集中收集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桶,集中收集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变化无变化生态对开挖及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工程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开挖及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工程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施工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无变化无变化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一、工程占地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项目用地面积汇总表如表1.2所示。表1.2工程占地面积汇总表序号序号占地性质占地性质项目项目面积(hm2)备注11永久占地永久占地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0.59人行道宽3m,放坡植草宽1m22永久占地永久占地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2.09堤宽2.85m,人行道宽3m,放坡植草宽1m33永久占地永久占地亚陇沟护岸亚陇沟护岸0.85网箱宽1.5m,护坡宽3m44永久占地永久占地小计小计3.5355临时占地临时占地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桩号Z1+500至Z2+900段66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施工营地1.241处,桩号Z4+150,包括堆料场、搅拌站、施工生活区、停车场77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施工便道1.66共3条,总长4730m,宽3.5m99临时占地临时占地小计小计24.18101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7.71二、总平面布置本工程位于治多县县城段、聂恰曲县城下游段及左岸支沟亚陇沟段。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和人行道改善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对聂恰曲县城下游险冲险峻段进行堤防布置,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配套建设”的原则,使施工总体布置紧凑合理,尽可能避免占用草地,多利用滩地。根据项目区植被覆盖情况、居民区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施工营地,使其少占用草地、远离居民区和河岸,共布设1处,占地面积1.24hm2。项目新建3条施工道路,总长4730m,路面宽3.5m,占地面积1.66hm2,用于施工期材料运输、机械施工和绿化施工。施工临建设施设置情况见表1.3。表1.3施工临建设施设置情况项目标号桩号长度/m面积/hm2施工便道1#施工便道Z1+9002000.07施工便道2#施工便道Z0+000-Z1+48014800.52施工便道3#施工便道Z1+480-Z4+53030501.07施工便道小计/47301.66施工营地1#施工营地Z4+150/1.24合计///2.90主要工艺流程:(1)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配自卸汽车开挖及人工开挖配合进行,开挖方量用于沟道回填,少部分的弃土就近回填至防洪护岸两侧。土方回填:小体积回填采用人工推胶轮架子车运料,人工平整、夯实。大体积回填采用1.0m3挖掘机挖、装,5t自卸汽车运输,人工平料至厚20~25cm左右,洒水,除天然降雨外,洒水控制15%,然后采用振动碾压实,边角处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严禁出现界沟,经抽样检查合格后,再施工上一层,采用机械与人工结合进行整坡,人工与机械比例约为3:7。(2)施工导流本项目在防洪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时建设围堰,项目采用分段施工。工程采用编织袋土石围堰结构,填筑料采用开挖的土石料,中间采用土工膜防渗。由于工程地基透水性较强,配备2台离心式水泵进行基坑排水。(3)堤防工程现浇重力式混凝土结构(玉秀片区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工程采用重力式混凝土防洪墙型式,防洪堤总高4.3m,基础埋深2.5m,堤高1.8m,防洪堤每隔9m设伸缩缝,缝间设沥青栅板止水,每2m设PVC排水管,梅花状布设,管口设反滤料三层。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0m马道,马道回填土夯实后铺设20cm厚石灰粉煤灰级配碎石砂砾石垫层,最上层采用5cm厚透水砖铺装面层。背坡采用草皮护坡(垂穗披碱草与冷地早熟禾混播)。现有堤防提质改造段结构(玉树桥下游段):该段结构为已建重力式混凝土结构,本次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0m马道,马道回填土夯实后铺设20cm厚石灰粉煤灰级配碎石砂砾石垫层,最上层采用5cm厚透水砖铺装面层。背坡采用草皮护坡(垂穗披碱草与冷地早熟禾混播)。同玉秀片区至污水处理厂段堤防衔接。(4)网箱安装石笼网安放在基槽前,安放前安排人工清除沟槽中所有障碍物,保证槽底平整。石笼网安放时由工人缓慢轻放至施工部位,弧线部位必须与所撒白灰线吻合,调整好弧度及高度后,石笼网四个边角用木桩固定。填充料顶面宜适当高出石笼网上部表面。上表面的填充料,人工砌垒整平,石料块径大于20cm,且所占比例不低于80%,填充料间相互搭接,表面平整度误差在正负3cm,且相邻箱体高差不大于3cm。顶部填充料铺砌整平,且经现场施工员检验合格后进行封盖。先使用封盖夹固定每端相邻节点后,再加以绑扎。封盖网片与石笼网上部边框线、盖片与盖片间的相交线,采用绑扎丝连接。盖片与石笼网上部边框线及盖片间的所有相交(框)线绑扎在一起。(5)亚珑沟排洪渠本次护岸采用生态格网基础+草皮护坡结构,原土夯实覆土工布,基础埋深2.0m,底部设1.5m宽1.0m高绿宾格网箱,上层设1.0m宽1.5m高绿宾格网箱,网箱顶部0.5m高出设计河床高程。护坡采用草皮护坡结构,护坡刷坡1:3.0后撒播草籽(冷地早熟禾、垂穗披碱草、中华羊茅混播)。(6)植被恢复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位于玉秀片区至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共治理面积验收调查的范围、目标、重点和因子等: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调查因子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调查范围大气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影响到的区域;运营期没有废气排放,故运营期不对大气环境影响进行调查。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固体废物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运营期没有固废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噪声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根据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8月编制的《海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工程试运行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详见表2.6。表2.6调查范围调查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运营期没有废水水排放,故运营期不对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产生,故运营期不对固废进行调查。项目扰动范围,主要包括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植被恢复区植被生态恢复情况。调查因子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声环境: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工程占地、植被、生态恢复等。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声环境: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工程占地、植被、生态恢复等。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声环境: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生态环境:工程占地、植被、生态恢复等。环境保护目标经收集资料、现场调查,与环评阶段相比,本工程验收调查阶段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所在区为河滩地或草地,项目实施旨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本工程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经收集资料、现场调查,与环评阶段相比,本工程验收调查阶段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所在区为河滩地或草地,项目实施旨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本工程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经收集资料、现场调查,与环评阶段相比,本工程验收调查阶段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所在区为河滩地或草地,项目实施旨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本工程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环境要素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玉秀小区226户段北侧401m(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219户段北侧412m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低,保护项目所在地生态系表2.7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距离保护要求玉树桥下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索加移民区玉树桥下游地表水聂恰曲项目区(GB3838-2002)Ⅱ类标准对地表的扰动程度降到最生态植被项目区环境统连通性、整体性调查重点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1、调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工程内容;2、核实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3、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4、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7、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8、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9、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11、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表四验收调查工况:验收调查期间,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满足验收期间工况要求。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调查:序号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实际实施运行效果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严禁乱开乱挖,防止水土流失。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在场界、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周边均布设施工控制线,人员和运输车辆都在规定范围内活动,对施工扰动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开挖深度和面积都在主体设计范围内。经现场调查,工程施工痕迹已基本清理完毕,项目主体设计扰动范围外未发现施工扰动痕迹。2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恢复原貌。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目前施工营地已拆除,并进行了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良好,植被覆盖度能达到50%。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效果监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的实施运行效果噪声污染防治在施工期认真落实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音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本项目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区域及施工营地采用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营地远离居民区设置。经现场调查,经施工期环境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对建筑材料采用遮盖网遮盖、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施工现场除预留出入口外设置连续的2米高硬质围挡;料堆收边压实并使用密目网苫盖;土石方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慢速行驶,装载不超高,且采用篷布覆盖;视天气情况,及时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进行洒水抑尘;施工裸露区域采取碾压夯实、密目网覆盖、洒水封尘等措施,扬尘控制效果良好。废水污染防治防止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工程施工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建筑垃圾不得弃至河道中;地面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与降尘;施工生活废水利用当地城镇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施工临建区设立了施工废水沉淀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喷洒降尘,不外排;河道作业时围堰施工,基坑废水利用污水泵抽至沉淀池后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建筑废料全部清理,河道中未见明显建筑垃圾;施工营地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经现场调查,工程场地内和场界外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控制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现场未遗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和营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治多县垃圾填埋场;施工过程中,建筑废料优先综合利用或回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已全部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已全部按照既有合理路线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表五环境影响调查和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和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和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和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施工期生态影响1、工程占地情况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和施工资料,本项目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永久占地面积3.53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树桥下游段)堤后人行道占地0.59hm2,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防洪堤及堤后人行道占地2.09hm2,亚陇沟护岸工程占地0.85hm2。临时占地面积24.18hm2,主要包括聂恰曲(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植被恢复面积21.28hm2,施工营地1.24hm2、施工便道1.66hm2。2、主体工程生态影响调查本项目防洪堤采用围堰施工方式,基坑废水全部收集回用,未外排,河道扰动范围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人行道铺设透水砖,满足生态要求;人行道边坡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植被长势良好,对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3、施工营地生态影响调查本项目施工营地选在标尾远离居民区、地表植被稀疏的区域集中布设。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营地的环境管理,垃圾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未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已拆除,并进行了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良好。4、施工便道生态影响调查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便道设置在荒地等植被覆盖率低的地方,使用前进行表土剥离及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便道进行土地整治,养护的表土回填,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经调查可知,工程所在地主要为一些常见的分布广泛的高原草种,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动物主要是蛙类、常见的蜥蜴类、小型常见鸟类和小型啮齿类兽类,无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无特有种、稀有种等重要物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全部施工完毕。该项目在施工时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平整,植被恢复措施已基本完成。污染影响噪声: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施工管理,进行文明施工,经现场调查未出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散排现象,现场调查确认工程建设未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扬尘: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和便道定期洒水抑尘,大风天暂停施工,材料运输和堆放采用遮盖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临占场地及时平整绿化恢复,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固体废物:经现场调查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均已妥善处置,未发生垃圾乱堆乱弃污染环境现象。运营期生态影响本项目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治多县城镇段聂洽河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工程建成后在汛期能够有效控制洪水,减少洪水漫滩机率,能够保护现有河滩和草地,不仅为植物资源生长提供了载体,增加区域植物生物量,对植物资源的影响是有利的,而且鸟类等动物生境将会受到更好的保护,稳定性加强,更有利于所在地鸟类生存。运营期污染影响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声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噪声,不会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水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是否超标:本项目为河道防洪生态工程,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存在超标现象。后续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环境管理责任,监督本企业对国家环保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和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和植被巡护管理制度,监控主体工程运行安全和植被生态修复情况。表六验收调查结论与建议:调查结论: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是:①对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主要工程内容为: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②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现浇重力式混凝土挡墙防洪堤,堤顶安装花岗岩栏杆,堤后设3m宽透水砖铺装人行道及边坡植草护坡。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③对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滩地进行撒播草籽植被恢复21.28公顷。④对聂恰曲支沟亚陇沟实施护岸工程1900m,左岸、右岸各950m,采用绿宾格生态格网结构,并采用草皮护坡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实际总投资486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实际建设周期为12个月。2、环保工作执行情况本次调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3、生态环境影响结论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全部施工完毕,施工临建设施均已拆除,现场未留有施工垃圾。植被恢复工程区、人行道边坡、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土地整治和植被生态恢复。4、污染因素调查结论(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2)声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噪声产生。(3)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固废产生。(4)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5、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较好,建设期及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建有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状况良好。6、结论通过本次调查,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内容无重大变更,生态恢复措施已经落实,建议后期对植被恢复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位置继续补植补种,加强养护;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均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建设满足环保要求,已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1.建设单位应及时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环境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和植被巡护管理制度,监控主体工程运行安全和植被生态修复情况。2.加强植被恢复区管护,对植被恢复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位置继续补植补种。3.加强管理,做好企业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注释一、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二、附件:附件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7月19日组织成立了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组,验收组长为建设单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组成员有监理单位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青海华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共计代表和专家7人,验收组名单附后。各单位代表和专家在认真研究查阅了相关资料和验收调查报告后,进行积极沟通,形成主要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加吉博洛镇,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修建防洪堤改善项目区治多县城段聂恰曲防洪体系和设施不完善的现状,通过修复、新建防洪堤,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防洪体系,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本次治理聂恰曲段起点坐标A1:N33°52′13.84"、E95°41′21.41",终点坐标A2:N33°51′7.66"、E95°38′19.64",治理沟道亚陇沟起点坐标B1:N33°52′17.54"、E95°37′9.63",终点坐标B2:N33°51′58.57"、E95°37′35.29"。工程总占地27.71hm2,其中永久占地3.53hm2,临时占地24.18hm2,占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和其他草地。主要建设内容为:聂恰曲干流(玉树桥下游段)左岸现有堤防提质改造1480m;聂恰曲干流(玉秀片区到污水处理厂段)左岸新建防洪堤3050m,左岸滩地植被恢复21.28公顷;新建亚陇沟两侧护岸共1900m。项目实际总投资4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完工。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沙昌博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编制完成了《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上报至玉树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7日玉树州生态环境局以《关于玉树州治多县防洪排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生函〔2023〕6号)文件下达了环评报告批复意见。二、工程变动情况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已发布的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和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构成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水环境环评及批复要求:防止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工程施工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场,建筑垃圾不得弃至河道中;地面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与降尘;施工生活废水利用当地城镇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施工临建区设立了施工废水沉淀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喷洒降尘,不外排;河道作业时围堰施工,基坑废水利用污水泵抽至沉淀池后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建筑废料全部清理,河道中未见明显建筑垃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二)大气环境环评及批复要求:施工期应对建筑材料采用遮盖网遮盖、设置施工围挡、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落实情况: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施工现场除预留出入口外设置连续的2米高硬质围挡;料堆收边压实并使用密目网苫盖;土石方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慢速行驶,装载不超高,且采用篷布覆盖;视天气情况,及时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进行洒水抑尘;施工裸露区域采取碾压夯实、密目网覆盖、洒水封尘等措施,扬尘控制效果良好。(三)固体废物环评及批复要求:控制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落实情况: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现场未遗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和营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治多县垃圾填埋场;施工过程中,建筑废料优先综合利用或回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已全部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已全部按照既有合理路线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四)声环境环评及批复要求:在施工期认真落实噪声源的降噪措施,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音设备,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区域及施工营地采用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营地远离居民区设置。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五)生态保护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严禁乱开乱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恢复原貌。落实情况:经查阅施工期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在场界、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周边均布设施工控制线,人员和运输车辆都在规定范围内活动,对施工扰动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开挖深度和面积都在主体设计范围内。经现场调查,工程施工痕迹已基本清理完毕,项目主体设计扰动范围外未发现施工扰动痕迹。目前施工营地已拆除,并进行了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六)其他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我局进行备案。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施工结束后环保设施能够及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环保设施调试效果(一)水环境施工期临建区设立了施工废水沉淀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喷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对周边环境无影响。(二)大气环境工程施工期采取了硬质围挡、裸露区域和料堆密目网苫盖、运输车辆篷布覆盖、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洒水抑尘等措施,扬尘控制效果良好,未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对周边环境无影响。(三)声环境项目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区域及施工营地采用硬质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营地远离居民区设置。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未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土石方以及施工垃圾均已妥善处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对周边环境无影响。(五)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周边布设施工控制线,对施工扰动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人员和运输车辆都在规定范围内活动。目前已将临时占地进行了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良好。五、验收结论项目建设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生态保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六、后续要求1.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和植被巡护管理制度,监控主体工程运行安全和植被生态修复情况。2.定期检查生态恢复区域,对未成活植被及时进行补种。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排涝工程 防洪排涝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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