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粉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

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粉扩建项目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其他

建设单位

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

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3 号)等相关要求,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景泰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粉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经核定,建设单位已按《水保方案》设计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各类扰动区域基本得到了治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管理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水土保持专项投资落实到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安全可靠、质量合格,水土保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符合生产建设类项目的防治标准,具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条件,已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防治要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1:

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粉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膏粉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