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料粒 陶瓷原料招标采购公告(2024)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8月2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8月2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编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全文
1
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再生骨料53.99万吨、再生料粒25.34万吨、陶瓷原料48万吨项目
泉晋环评[2024]表54号
2024年7月29日
见附件1
2
福建晋江市锨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60万双
泉晋环评[2024]表55号
2024年8月2日
见附件1
附件下载
附件1:公示2024年7月29日到2024年8月2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全文.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以下报告表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85659731地址: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62200项目一:泉晋环评〔2024〕表54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再生骨料53.99万吨、再生料粒25.34万吨、陶瓷原料48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再生骨料53.99万吨、再生料粒25.34万吨、陶瓷原料48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3]C051948号)意见,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再生骨料53.99万吨、再生料粒25.34万吨、陶瓷原料48万吨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文峰路76-1号,租赁柯振智厂房及配套设施(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8727号),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总体布置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经批复后的报告表作为你单位本项目建设和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的依据。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任意排放。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2.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入管、明沟明管、全程可视等相关工作。项目应建设足够容积的沉淀池,并配套建设回用管道。项目生产废水必须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3.项目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职工劳动防护措施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原料堆场、物料装卸输送、生产过程的防尘、抑尘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排气筒。破碎、筛分粉尘经环保设施收集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输送粉尘、混凝土环保砖搅拌粉尘应经环保设施收集处理达到GB35/1311-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4.项目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邻福厦高速公路的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三、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生产车间及原料堆场外延50米范围内区域,在该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你公司应配合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安海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项目应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之前不得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六、本项目环评经批复并投入运营后,原已批复的《福建省世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机制砂50万立方米、5~10mm再生粗砂骨料5万立方米、10~31.5mm再生石子骨料5万立方米、混凝土环保砖15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编号:泉晋环评〔2020〕表51号)同时予以注销。七、如今后规划要求该项目搬迁,应服从规划要求,及时迁往适合的功能区内建设经营。请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安海中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9日抄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晋江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安海镇人民政府,本局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水与海洋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自然生态与土壤环境股、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泉州市晋江环境监测站、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安海中队,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9日印发项目二:泉晋环评〔2024〕表55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晋江市锨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6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建晋江市锨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晋江市锨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6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本环评内容和结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C050585号)意见,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福建晋江市锨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鞋模具60万双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江市东石镇龙下村东龙路126号A4幢,租赁晋江市百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48605号)闲置厂房,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总体布置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经批复后的报告表作为你单位本项目建设和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的依据。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任意排放。危险废物及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转运及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2.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污水入管、明沟明管、全程可视等相关工作。项目生产废水应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专用的管道排入中节能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后部分深度处理回用。项目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及晋江市泉荣远东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晋江市泉荣远东处理厂处理。3.项目应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职工劳动防护措施,做好生产车间及硝酸配置间负压密闭工作。项目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排气筒,外排氮氧化物、硫酸雾必须分别收集并经高效环保设施处理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4.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5775吨/年、氨氮≤0.05775吨/年、氮氧化物≤0.247吨/年。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闽环发〔2018〕26号),本项目必须在投入生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排放指标。5.项目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6.项目应设置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间,生产及原辅材料贮存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贮存区、生产区应做好防腐防渗并设置围堰。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靠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三、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生产车间外延50米范围内区域,在该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大气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东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四、项目应严格按照本环评内容建设经营,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生产不得使用含重金属的的原辅材料,不得擅设电镀、电泳工序。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你公司需按要求做好项目生产废水中一类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日常监测,并做好污水排入中节能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各项记录及档案管理。项目生产废水一旦监测出重金属一类污染物,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你公司应遵守承诺,若项目模具成分出现第一类重金属或发生重金属一类污染物排放,则本项目环评批复自动失效。六、项目应严格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我局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之前不得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七、如今后规划要求该项目搬迁,应服从规划要求,及时迁往适合的功能区内建设经营。请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东石中队加强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项目排往中节能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情况的管理、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晋江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水利局,东石镇人民政府,本局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水与海洋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自然生态与土壤环境股、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泉州市晋江环境监测站、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东石中队,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再生料粒 陶瓷原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