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输变电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9日我局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5269625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636000
2024年7月29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
巴环境审〔2024〕12号
2024年7月29日

 巴环境审〔2024〕12号.pdf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巴环境审[2024]12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巴中市通江县境内。建设主要内容为:1.岭上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学堂山村5社;主变户外布置,高压配电装置HGIS户外布置,主变终期规模3×63MVA、本期1×63MVA,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2回,架空出线。2.草池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草池220kV变电站围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3.永安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永安110kV变电站围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4.草池~岭上110kV线路工程:新建单回110kV架空线路约34km。5.永安~岭上110kV线路工程:新建单回110kV架空线路约16km。该项目总投资为10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0%。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具了《关于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电建设[2024]70号)、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巴中通江岭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通发改[2023]337号),符合通江电网建设规划。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巴中通江岭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廊的复函”,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具了关于对《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草池~岭上110kV线路工程对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及补救措施的审批意见(川农业审批函[2024]42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具了关于对《巴中通江岭上110kV输变电工程永安~岭上110kV线路工程对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及补救措施的审批意见(川农业审批函[2024]43号),线路和变电站选址选线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2-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二)项目一档跨越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在保护区内立塔,临近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少项目建设对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利影响。禁止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排入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对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既有设施与施工项目部卫生厕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临时占地须在完工后及时恢复,项目建设期间剥离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和养护,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恢复,并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3—和维护工作,保证植被成活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四)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线高要求进行建设。在工程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设施。(五)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并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年度电磁环境保护报告。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批。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相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环境保护验收信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4-五、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主要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加强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核实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2]1021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自主验收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巴中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9日—5—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通江生态环境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印发(共7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10kV输变电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