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1、蔚县宋家庄镇邢家庄村村西地块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宋家庄镇邢家庄村村西,地块东至邢家庄村居民房、南至228乡道及空地、西至228乡道、北至228乡道。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4.52871°,N:39.77670°,原用途为农用地,占地面积为总占地面积为8719平方米,合13.078亩(地块一占地面积7523平方米,合11.284亩,地块二占地面积1196平方米,合1.794亩),变更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第一类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空地,地块一东侧有一处临时停车场,无其他使用历史。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未开展过工业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事件;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调查地块现阶段未开发利用,无其他污染风险源。
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蔚县宋家庄镇邢家庄村村西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符合未来规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