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佛自然资明告〔2024〕32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4〕0084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1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A-02-02-04-02-1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6597.69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35%≤建筑密度≤65%、1.2≤容积率≤4.0、绿地率≥10%,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24〕0084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佛规明设函〔2024〕0084号.zip
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宗地大致位置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地块编号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m²)建筑密度D建筑密度D容积率F绿地率E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GM-A-02-0204-02-1工业用地6597.6935%≤D≤65%35%≤D≤65%1.2≤≤4.0EW10%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图例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图例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方向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方向道路中心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方向NX=2542061.735Y=681881.256X=2542014.423Y=681836.747蓬山路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3mX=2541993.218Y=681798.203X=2541883.023Y=681909.039X=2541861.817Y=681870.495说明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5、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6、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1地块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1地块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编号:6、塑造特色:建议选用低成本维护的植被降低污染达到净化美化园区,结合园区搭配开花乔木,营造四季有景的工业区。富湾工业园区主景树:美丽异木棉。地块编号GM-A-02-02-04-02-1GM-A-02-02-04-02-1GM-A-02-02-04-02-1规划用地面积6597.69平方米7、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地块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地块内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地块内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地块内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地块内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地块内7、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8、地块须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未尽事宜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工业园区景观概念规划》执行。一、用地使用性质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主导使用性质:工业用地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35%≤D≤65%1、建筑密度:35%≤D≤65%1、建筑密度:35%≤D≤65%1、建筑密度:35%≤D≤65%六、市政要点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2、容积率:1.2≤F≤4.0,且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2、容积率:1.2≤F≤4.0,且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2、容积率:1.2≤F≤4.0,且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2、容积率:1.2≤F≤4.0,且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六、市政要点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六、市政要点3、污水:用地内全部污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污水排放系统。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六、市政要点二、主要技术指标二、主要技术指标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3、绿地率:E≥10%六、市政要点4、雨水:用地内全部雨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雨水排放系统。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六、市政要点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建筑控高: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六、市政要点5、其他:化粪池应在地块内解决,临市政道路侧化粪池不得逾越建筑红线。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蓬山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各向建筑退让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蓬山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各向建筑退让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蓬山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各向建筑退让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北侧自蓬山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各向建筑退让须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六、市政要点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七、其他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有独立分区的按分区用地面积,没有独立分区的用地面积按建筑基底面积)一般不超过工业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业项目所需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控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商品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符合《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有关部门相关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机动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3个泊位。机动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3个泊位。机动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3个泊位。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三、规划设计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5、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应按100㎡建筑面积配置0.5-1.0个泊位。(建议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该规划条件自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后生效。3、该地块原出具的规划条件自本规划条件生效之日起一律作废。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5、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6、未尽事宜请依照《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高明区GM-A-02-02编制单元(荷城街道富湾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四、配套设施要求四、配套设施要求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1、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五、城市设计提示五、城市设计提示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五、城市设计提示五、城市设计提示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五、城市设计提示五、城市设计提示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附:《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南、恒昌路以东GM-A-02-02-04-02-1地块》五、城市设计提示五、城市设计提示4、建筑色彩控制:园区现有建筑主要是冷灰及暖白色调,通过参考案例,冷暖色搭配,体现出平和与积极的建筑色彩形象。4、建筑色彩控制:园区现有建筑主要是冷灰及暖白色调,通过参考案例,冷暖色搭配,体现出平和与积极的建筑色彩形象。4、建筑色彩控制:园区现有建筑主要是冷灰及暖白色调,通过参考案例,冷暖色搭配,体现出平和与积极的建筑色彩形象。4、建筑色彩控制:园区现有建筑主要是冷灰及暖白色调,通过参考案例,冷暖色搭配,体现出平和与积极的建筑色彩形象。五、城市设计提示五、城市设计提示5、建筑立面控制: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5、建筑立面控制: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5、建筑立面控制: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5、建筑立面控制: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