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招标采购公告(2024)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7月30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418-6618590
传  真:0418-661853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北段,市公安局道西,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23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一期351.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阜环审〔2024〕12号.doc
2024-7-30

2
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阜环审〔2024〕13号.doc
2024-7-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阜环审〔2024〕12号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一期351.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一期351.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51.5MW,共架设44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单机容量为8.5MW的风力发电机组34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10台,配套建设44座箱式变压器。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44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14回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拟建的220kV升压站。项目工程占地总面积52.2752hm2,其中永久占地约14.9238hm2,临时占地约37.3514hm2。项目总投资为178219.4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792万元。二、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一期351.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阜环评估〔2024〕号)出具项目建设可行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阜新电力发展规划,选址经涉及的各部门同意。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防控生态破坏的条件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三、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合理堆放废渣、弃石,尽可能避让林地,减少工程对沿线植被的砍伐,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三)事故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全部回收处理利用,不得外排;废弃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处置。(四)在风电机微观选址过程中应对风电机安装位置准确核定,风机与附近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需满足报告书确定的噪声和光影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发生噪声和光影扰民影响。四、其他相关要求(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需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配合地**府落实好规划及审批村镇用地时应执行的环保要求,不应在本项目噪声及光影防护距离内批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期和运营期若发生环境扰民投诉案件,你公司须积极配合地**府妥善解决。(五)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阜新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空空空空2024年7月30日阜环审〔2024〕13号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阜新鸿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48.5MW机组。风场分为南北两个场区,其中北场区位于大五家子镇附近,总装机容量238MW,安装28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8座干式箱式变压器;南场区位于化石戈镇附近,总装机容量110.5MW,安装13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3座干式箱式变压器。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北场区28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10回集电线路接入一期项目拟建的220kV升压站。项目工程占地总面积39.932hm2,其中永久占地约5.4934hm2,临时占地约34.4386hm2。项目总投资为17433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780万元。二、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关于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阜环评估〔2024〕号)出具项目建设可行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阜新电力发展规划,选址经涉及的各部门同意。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防控生态破坏的条件下,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三、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合理堆放废渣、弃石,尽可能避让林地,减少工程对沿线植被的砍伐,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三)事故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全部回收处理利用,不得外排;废弃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处置。(四)在风电机微观选址过程中应对风电机安装位置准确核定,风机与附近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需满足报告书确定的噪声和光影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发生噪声和光影扰民影响。四、其他相关要求(一)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需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配合地**府落实好规划及审批村镇用地时应执行的环保要求,不应在本项目噪声及光影防护距离内批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期和运营期若发生环境扰民投诉案件,你公司须积极配合地**府妥善解决。(五)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阜新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空空空空2024年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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