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招标采购公告(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项目编号:海北招标竞磋(服务)2024-007
二、项目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458500(元),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6(个)
原子城(青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一 得分91.33
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镇和平路以西(印象海晏C区商业)3-1-17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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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
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
通过购买第三方转运服务,对县域内及三角城镇、西海镇、甘子河乡、金滩乡、青海湖乡、哈勒景乡6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大通深能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详见采购文件
3年(含试用期3个月)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岩功,朱登坤,才恒多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镇
联系方式:0970-863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
联系方式:0970-8643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相忠
电 话:0970-8643100
附件信息:
最终报价.pdf63.1K
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88.1K
声明函.png154.1K
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原子城(青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海北招标竞磋(服务)2024-007)供应商名称报价(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个)备注原子城(青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4585003年(含试用期3个月)保函6承诺书、声明函1/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海北招标竞磋(服务)2024-007采购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2024年7月19日目录竞争性磋商文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海北招标竞磋(服务)2024-007项目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460000.00元最高限价:1460000.00元标项一标项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460000.00元购买服务内容:通过购买第三方转运服务,对县域内及三角城镇、西海镇、甘子河乡、金滩乡、青海湖乡、哈勒景乡6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大通深能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其他资质条件:/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海北州住建局院内)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公告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镇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0970-86305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地址:青海省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970-86431002024年7月19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海北招标竞磋(服务)2024-0073采购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采购代理机构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1460000.00元8最高限价1460000.00元9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10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其他资质条件:/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收款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05050463248通过银行转账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0:00以前)必须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3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4磋商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2.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人应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6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21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投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22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23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25磋商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26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4)潜在投标人如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指定账户。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投标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不少于60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投标报价一览表(4)分项报价表(5)服务响应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供应商承诺函(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4)磋商保证金(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供应商最终报价(18)投标服务相关资料(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代表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2.2本项目为全流程线上磋商。12.3递交地点:由采购人在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4本采购项目只接受投标人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如投多个包,磋商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磋商文件规定上传。12.5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现场形式磋商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3.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3.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开标解密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4.1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磋商程序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0.1(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序号项目满分分值评审标准1报价分20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适用价格扣除政策。2承诺61、承诺在服务期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及时解决招标人遇到的相关问题,有承诺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诺具备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卸载能力,保证清运工作不因受大环境影响而出现垃圾滞留现象,有承诺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企业业绩10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服务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为准)。4服务方案181、①有完善的作业流程;②监督机制;③质量控制措施;④信息反馈渠道。满分10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虽有标题但无具体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的扣2分。 2、①人员安排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 ;②时间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时间安排表或时间流程图等)。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虽有标题但无具体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的扣2分。5设备安排方案10设备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及型号),具备垃圾清运车辆保障及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得10分,不具备的不得分。6垃圾清运措施 12①有完善的垃圾清运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突发情况应对措施。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虽有标题但无具体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的扣2分。 7应急方案 8有适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冬季应急预案、②雨季应急预案等。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虽有标题但无具体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的扣2分。 8规章制度16有管理规章制度,包含①垃圾管理制度;②岗位责任制;③检查督促制度;④垃圾运送制度;满分16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虽有标题但无具体内容或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的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的扣2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2.终止情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3.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6.其他相关承诺;7.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有违约问题或未满服务期限可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赔偿问题或其他问题,乙方未按时到达解决,甲方有权提出警告,三次或三次以上未及时进行解决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其必要的经济损失。6.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元。乙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通过评审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报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元。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缺陷和其它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XX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XX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九授予合同”中第23.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标项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磋商函………………………………………………………………所在页码(3)投标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4)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5)服务响应表…………………………………………………………所在页码(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8)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10)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4)磋商保证金…………………………………………………………所在页码(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供应商最终报价……………………………………………………所在页码(18)投标服务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格式2:磋商函磋商函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报 价服务期备注 大写: 小写: 备注: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本项目服务时间。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单位:元)123…总 价(元)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服务响应表服务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投标文件的应答备注12345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如全部响应,可不填写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职务:职务: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贵方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2、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在职证明。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格式14: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磋商保证金证明致: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服务企业名称:(公章)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1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格式17: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注:若在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需要供应商进行二轮、三轮报价时,现场通知各磋商供应商。格式18:投标服务相关资料投标服务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相关方案等资料。格式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要求3.1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据实支付。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自行终止(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标段名称: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采购内容:通过购买第三方转运服务,对县域内及三角城镇、西海镇、甘子河乡、金滩乡、青海湖乡、哈勒景乡6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大通深能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其他要求:1、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我县生产生活方式向着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方向发展。2、生活垃圾平均日产生量约40吨/天,遇有垃圾量增加的情况下,有能力组织增加运力,运输企业要做到日产日清,车容整治、车走地净、车体外无污物、将垃圾装车后,垃圾投放点应及时清理干净,做到车走垃圾投放点无散落垃圾,禁止运输途中有垃圾抛洒情况,所有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运输费用按季度支付,费用不包括垃圾焚烧费用。过路、过桥费以实际发生额据实拨付。运距发生变化按实际发生额结算。4、运输企业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运输标准的车辆进行运输工作。在运输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保障人员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5、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交款方式:转账或保函或保单。第十四章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晏县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项目,属于环境服务;承建(承接)企业为原子城(青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85万元,资产总额为7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霞张有企业名称(盖章):原子城(青海限公司印宏日期:2024年7第16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异地转运焚烧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