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车辆停放招标采购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2024)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交易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sdq-202407-1219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1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5-01-01至2025-12-31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350.00 元/宗/月(大写:叁佰伍拾元整)(含税)
7.交易保证金:840.00元(大写:捌佰肆拾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700.00元(大写:柒佰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半年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100.00元/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甲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本物业仅用作车辆停放用途; 2、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 3、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 4、承租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若车辆停放期间,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由承租方负责; 5、必须按竞得车位的编号停放; 6、其他要求和说明详见合同。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
2.资产编号:787949235J0023016
3.资产类型:机器设备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兴源路22号
6.资产数量:1个
7.资产建筑面积:无
8.资产占地面积:无
9.产权情况:全部
10.瑕疵情况: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1.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本物业仅用作车辆停放用途; 2、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 3、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 4、承租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若车辆停放期间,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由承租方负责; 5、必须按竞得车位的编号停放; 6、其他要求和说明详见合同。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佛山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和申报优先权时间为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交易保证金于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系统能及时获取竞投意向人报名等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等操作,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
(三)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阅读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竞投人)→等待交易。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投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投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七、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竞投意向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二)注意事项
1.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sdq-202407-1219。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竞投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附件1)
十一、监督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22833227(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十二、其他联系方式及交易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1.需了解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期限、保证金设定、加价幅度、瑕疵披露、优先权名单设定、竞投人准入条件、项目竞得后竞得人上传审核材料、合同签订等情况,请直接咨询:
项目权属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2880704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上佳市中兴路1号
2.未竞得本项目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不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利息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返还;项目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发布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返还。交易过程中报名、竞投及特殊交易保证金退回等流程,请直接咨询: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2238997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楼
3. 农行保证金缴存按正常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农商行保证金缴存请查看“佛山三资”小程序或交易系统网页的“交易指南”中《顺德农商行保证经业务线上缴存指南》:https://3z.fsny.foshan.gov.cn/bid-online/#/guide/detail?id=1727992057735258113。如缴存过程中仍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
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电话:0757-29277121
顺德农商银行 联系电话:0757-22386838
4. 网络、小程序技术等问题,请直接咨询:
广东金宇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86288988
(二)注意事项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优先权名单由权属方设定,交易服务机构按权属方要求在平台中发布信息,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行使优先权结果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2.交易服务方有权依据权属人的申请,处理交易保证金,因交易保证金返还、不予返还等事项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权属方承担,竞得人、竞投人、保证金支付方、或相关权利人应向权属方主张权利。
3.竞投意向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若竞投意向人因未在指定时间前缴交交易保证金并到账,视作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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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查看项目详情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第一章交易规则一、交易方式及原则(一)项目采取网上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交易保证金原则上由项目权属人在竞投底价首年合同金额的20%至100%范围内确定,交易保证金设置纳入交易方案进行表决。二、竞价规则(一)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项目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可以报出交易底价,也可以直接报出高于交易底价的价格,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权属方设定的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除已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外,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价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上述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为防止错误操作,系统设置限定每次报价的最高加价幅度为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二)竞投时间如无特别注明原则上为30分钟,在竞投时—1—间内竞投人都可报价。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延时周期为3分钟/次,即在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报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前一次报价时间的基础上再延长3分钟,3分钟内每一次报价都会触发下一次延时(具体以竞价页面的倒计时为准),如在延时的3分钟内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投人为竞得人。(三)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至竞投结束时,本项目的所有竞投人均无有效报价的,本项目竞价失败。(四)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者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规定的交易报名时间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竞投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五)已确认本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在竞价期间,可以通过竞价系统的“行使优先权”功能按钮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的,竞价系统默认当前的有效价格作为其报价,在竞价结束前如无其他竞投人再报价的,行使优先权的竞投人则以该报价竞得该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后,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必须通过竞价系统的“行使优先权”功能按钮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报价。项目存在2个以上(含2个)经—2—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顺序在先的优先权人可以在顺序在后的优先权人报价后行使优先权,顺序相同的优先权人相互之间不能在报价后行使优先权。(六)竞价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价代号,竞价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价代号参与竞价,竞投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价活动结束后,公开竞得人姓名或者名称信息。(七)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将按照“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三、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交易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交易项目交易结束后,按照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1.未竞得项目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3—(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则按照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2.竞得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交易程序、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4—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3.未按照本通则要求在竞投结束前登录竞价系统或未有竞投人报价,导致该项目交易失败的,将在交易失败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四、违规责任—5—(一)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1.参与竞投过程中串通报价,牟取私利的;2.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的,影响较大的;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约定缴交有关应付价款的;4.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二)竞投人或竞得人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4.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三)权属方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投诉但不属实),拒不签订合同的,向竞得人退还双倍的交易保证金。—6—(四)竞投人(竞得人)被取消竞投资格(竞得资格)的,不再接受该竞投人或者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工作。五、纠纷处理原则(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就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二)本规则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交易服务机构。第二章异议投诉及合同履约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交易服务机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二、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7—三、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通则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果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第三章系统故障的处理及责任一、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二、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三、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将以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8—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第一章交易规则一、交易方式及原则(一)项目采取网上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交易保证金原则上由项目权属人在竞投底价首年合同金额的20%至100%范围内确定,交易保证金设置纳入交易方案进行表决。二、竞价规则(一)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项目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可以报出交易底价,也可以直接报出高于交易底价的价格,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权属方设定的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除已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外,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价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上述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为防止错误操作,系统设置限定每次报价的最高加价幅度为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二)竞投时间如无特别注明原则上为30分钟,在竞投时—1—间内竞投人都可报价。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延时周期为3分钟/次,即在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报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前一次报价时间的基础上再延长3分钟,3分钟内每一次报价都会触发下一次延时(具体以竞价页面的倒计时为准),如在延时的3分钟内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投人为竞得人。(三)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至竞投结束时,本项目的所有竞投人均无有效报价的,本项目竞价失败。(四)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者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规定的交易报名时间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竞投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五)已确认本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在竞价期间,可以通过竞价系统的“行使优先权”功能按钮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的,竞价系统默认当前的有效价格作为其报价,在竞价结束前如无其他竞投人再报价的,行使优先权的竞投人则以该报价竞得该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后,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必须通过竞价系统的“行使优先权”功能按钮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权报价。项目存在2个以上(含2个)经—2—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顺序在先的优先权人可以在顺序在后的优先权人报价后行使优先权,顺序相同的优先权人相互之间不能在报价后行使优先权。(六)竞价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价代号,竞价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价代号参与竞价,竞投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价活动结束后,公开竞得人姓名或者名称信息。(七)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将按照“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三、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交易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交易项目交易结束后,按照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1.未竞得项目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3—(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则按照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2.竞得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交易程序、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4—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竞得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或由交易服务机构受竞得人的书面委托转至项目权属人指定账户,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通则第四条“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3.未按照本通则要求在竞投结束前登录竞价系统或未有竞投人报价,导致该项目交易失败的,将在交易失败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四、违规责任—5—(一)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纳入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1.参与竞投过程中串通报价,牟取私利的;2.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的,影响较大的;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约定缴交有关应付价款的;4.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二)竞投人或竞得人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4.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三)权属方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投诉但不属实),拒不签订合同的,向竞得人退还双倍的交易保证金。—6—(四)竞投人(竞得人)被取消竞投资格(竞得资格)的,不再接受该竞投人或者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工作。五、纠纷处理原则(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就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二)本规则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交易服务机构。第二章异议投诉及合同履约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交易服务机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二、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7—三、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通则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果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第三章系统故障的处理及责任一、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二、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三、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将以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8—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等一批物业租赁权公开交易细则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简称: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研究决定,为使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等一批物业出租项目公开交易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有关公开交易细则如下:1.资产简介:1.1、交易资产情况表序号资产名称地址租赁用途占地面积资产数量/建筑面积交易底价(元/宗/月)租赁期限(年)加价幅度(元/宗/月)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备注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7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8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9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0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7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8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9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0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6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3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2租金收取方式:半年一缴(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半年相应租金给出租人,实行先交租后使用)。1.3租金的递增方式:均无。1.4免租期:均无。2.交易规定:2.1竞投人资格:2.1.1参与竞投者为本社成员(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且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报名前必须为无拖欠本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租金及其他欠款。2.1.2非本社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竞投,以上人员参与竞投必须为无拖欠本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租金及其他欠款,并未纳入失信名单。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出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2.2交易保证金:2.2.1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存款人、报名人和竞投人均为同一人;2.2.2对未中标竞得人存入的交易保证金,在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2.3如存入交易保证金后不按时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即未及时在交易平台完成保证金缴纳佐证资料程序的),视为放弃竞投资格,该款项在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3合同履约保证金2.3.1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指定账户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744新地支行,账号:10058800023730),如未能按时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所缴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返还,出租方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2.4租金缴纳方式:2.4.1租金以中标价为准,竞得人(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租赁期间发生税费等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收款账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租金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新地支行租金收款账号:100588000237302.5合同签订2.5.1竞投意向人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事项按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2.5.2竞得人竞价成功后,由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竞投结果公示,自竞投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中心结果公示确认后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在5天(工作日)之内,通知竞得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有效证照)、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等到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办公场所办理签订合同(出租人必须电话或书面通知竞得人在期限内签订合同)。2.5.3如竞得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出租方对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重新组织交易。2.5.4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出租方对该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2.5.5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合同义务履行期间,竞得人违反合同约定的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按合同约定出租单位有权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2.5.6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如竞得人中途退出或放弃承租,视为竞得人违约,合同履约金不予返还及租金计缴以合同约定为准。3、交易方式:3.1交易时间:以交易公告发布内容为准。3.2交易途径:3.2.1通过线上公开交易;3.2.2竞投意向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三资”或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平台门户网站(https://3z.fsny.foshan.gov.cn)参与报名及竞投。3.3其他事项:3.3.1本交易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进行交易;3.3.2参与本交易项目的意向人成功竞得后,如弃标,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归出租单位所有,并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竞投交易(详见本细则2.5点规定);3.3.3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出租公告及细则,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竞投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中标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得人,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归出租单位所有(详见本细则2.5点规定)。3.3.4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接受咨询,本竞投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标的物位置及向出租单位咨询,联系人:何生,联系电话:13823445671。4.重要事项4.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双方不作违约。在竞得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出租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竞得方,除此之外,出租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竞得方,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属竞得方的所有物料由竞得方自行处理完毕。4.2出租资产所有权为出租方所有,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业及范围内所遗留物品均归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自行处分且无需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发生征收补偿或赔偿,地上建筑物及土地赔偿款归出租方所有。4.3租赁期满或因其它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竞得人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不论是否经出租方同意增加的建筑物、搭建的附属设施、装修,及增设的水、电、消防、配套管线等一律归出租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若竞得人强行损坏或拆除以上附属设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责(有补充协议约定除外)。4.4竞得方经营的行业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依法办理所需的相关证照,禁止无照无证经营。并严格服从出租方的监管,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开展监督和检查。4.5租赁物不能用于再生资源行业。在租赁期间,竞得方利用租赁物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方不得擅自处理本合同的租赁物,包括转让、转租、分租、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等。竞得方如需转让、转租或者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竞得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竞得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4.6涉及本项目的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方承担。4.7竞得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须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如因竞得方维修、装修不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竞得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4.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并参与本次公开竞价,视同对竞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竞租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承租人不得以竞投项目的任何瑕疵与风险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竞投项目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竞投项目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5.其他约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出租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等一批物业租赁权公开交易细则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简称: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研究决定,为使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等一批物业出租项目公开交易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有关公开交易细则如下:1.资产简介:1.1、交易资产情况表序号资产名称地址租赁用途占地面积资产数量/建筑面积交易底价(元/宗/月)租赁期限(年)加价幅度(元/宗/月)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备注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1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7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8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2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9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0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3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7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8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9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0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5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1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6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2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5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3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4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4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3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2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6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601号容桂街道上佳市兴源路22号车辆停放/1个350110700840每宗资产现在均为闲置,合同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2租金收取方式:半年一缴(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半年相应租金给出租人,实行先交租后使用)。1.3租金的递增方式:均无。1.4免租期:均无。2.交易规定:2.1竞投人资格:2.1.1参与竞投者为本社成员(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且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报名前必须为无拖欠本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租金及其他欠款。2.1.2非本社人员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竞投,以上人员参与竞投必须为无拖欠本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经济组织任何租金及其他欠款,并未纳入失信名单。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出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2.2交易保证金:2.2.1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存款人、报名人和竞投人均为同一人;2.2.2对未中标竞得人存入的交易保证金,在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2.3如存入交易保证金后不按时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即未及时在交易平台完成保证金缴纳佐证资料程序的),视为放弃竞投资格,该款项在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3合同履约保证金2.3.1竞得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指定账户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744新地支行,账号:10058800023730),如未能按时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所缴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返还,出租方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2.4租金缴纳方式:2.4.1租金以中标价为准,竞得人(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租赁期间发生税费等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收款账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租金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新地支行租金收款账号:100588000237302.5合同签订2.5.1竞投意向人竞价成功后,有关租赁事项按租赁合同有关约定进行。2.5.2竞得人竞价成功后,由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竞投结果公示,自竞投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中心结果公示确认后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在5天(工作日)之内,通知竞得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有效证照)、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等到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办公场所办理签订合同(出租人必须电话或书面通知竞得人在期限内签订合同)。2.5.3如竞得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出租方对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重新组织交易。2.5.4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出租方对该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2.5.5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合同义务履行期间,竞得人违反合同约定的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按合同约定出租单位有权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2.5.6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如竞得人中途退出或放弃承租,视为竞得人违约,合同履约金不予返还及租金计缴以合同约定为准。3、交易方式:3.1交易时间:以交易公告发布内容为准。3.2交易途径:3.2.1通过线上公开交易;3.2.2竞投意向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三资”或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平台门户网站(https://3z.fsny.foshan.gov.cn)参与报名及竞投。3.3其他事项:3.3.1本交易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进行交易;3.3.2参与本交易项目的意向人成功竞得后,如弃标,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归出租单位所有,并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竞投交易(详见本细则2.5点规定);3.3.3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出租公告及细则,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竞投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中标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得人,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归出租单位所有(详见本细则2.5点规定)。3.3.4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接受咨询,本竞投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标的物位置及向出租单位咨询,联系人:何生,联系电话:13823445671。4.重要事项4.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双方不作违约。在竞得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出租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竞得方,除此之外,出租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竞得方,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属竞得方的所有物料由竞得方自行处理完毕。4.2出租资产所有权为出租方所有,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业及范围内所遗留物品均归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自行处分且无需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发生征收补偿或赔偿,地上建筑物及土地赔偿款归出租方所有。4.3租赁期满或因其它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竞得人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不论是否经出租方同意增加的建筑物、搭建的附属设施、装修,及增设的水、电、消防、配套管线等一律归出租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拆除。若竞得人强行损坏或拆除以上附属设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责(有补充协议约定除外)。4.4竞得方经营的行业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依法办理所需的相关证照,禁止无照无证经营。并严格服从出租方的监管,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开展监督和检查。4.5租赁物不能用于再生资源行业。在租赁期间,竞得方利用租赁物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方不得擅自处理本合同的租赁物,包括转让、转租、分租、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等。竞得方如需转让、转租或者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竞得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竞得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4.6涉及本项目的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方承担。4.7竞得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须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如因竞得方维修、装修不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竞得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4.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并参与本次公开竞价,视同对竞租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竞租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承租人不得以竞投项目的任何瑕疵与风险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竞投项目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竞投项目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5.其他约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出租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推#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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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or#合同编号:资产编号: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可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位于上佳市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号车位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一、本车位适于停放小车类车辆之用,不得用于其他(包括不限于厂铺生产经营、住宿、仓库等)用途。二、租赁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车位租金为人民币元正每月(小写: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小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实行半年一付。租赁期间,若乙方提前退出,已交租金不退回。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有关部门、单位征(使)用该车位(物业)土地与建筑进行扩路、建设改造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有关经济损失双方不作赔偿,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三、该车位实行固定车辆停放制度,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停放,不能占用他人车位。如有发现违返车辆停放制度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的租金和保证金不退回。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位内不能放置任何危险物品及生命体,车辆停放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损坏及车内任何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四、对于本车位乙方已考察清楚,对本车位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了解,乙方保证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乙方有义务对自身车辆泄漏液体等进行清理,如发生车辆自燃等非人为意外,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五、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车库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六、本车位,如有改造工程的将暂停租赁,承租人需自行解决停车,本停车场不提供任何停车点或解决方案。七、乙方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不得加建改建,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须配合整改。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代表:(签名)(公章)乙方:(签名)车牌:扣费账号:电话: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年月日合同编号:资产编号: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可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位于上佳市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号车位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一、本车位适于停放小车类车辆之用,不得用于其他(包括不限于厂铺生产经营、住宿、仓库等)用途。二、租赁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车位租金为人民币元正每月(小写: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缴交人民币(小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实行半年一付。租赁期间,若乙方提前退出,已交租金不退回。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有关部门、单位征(使)用该车位(物业)土地与建筑进行扩路、建设改造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有关经济损失双方不作赔偿,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三、该车位实行固定车辆停放制度,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停放,不能占用他人车位。如有发现违返车辆停放制度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的租金和保证金不退回。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位内不能放置任何危险物品及生命体,车辆停放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损坏及车内任何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四、对于本车位乙方已考察清楚,对本车位及周边交通环境状况了解,乙方保证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乙方有义务对自身车辆泄漏液体等进行清理,如发生车辆自燃等非人为意外,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五、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车库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六、本车位,如有改造工程的将暂停租赁,承租人需自行解决停车,本停车场不提供任何停车点或解决方案。七、乙方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不得加建改建,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须配合整改。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代表:(签名)(公章)乙方:(签名)车牌:扣费账号:电话: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年月日瑕疵披露告知书竞投意向人:我方的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项目,近期将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参与网上竞价交易,现将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告知如下: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该项目地上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如竞得意向人对该物业进行建设(不含修葺),须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时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经批准后,承租人才能对地上物业进行拆除,并进行建设,承租人承担全部建设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对地上物拆除,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承租人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4、本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竞得意向人需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5、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竞得意向人只能按现状使用。竞得意向人日后如需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需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同时交付设计图纸等,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竞得意向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竞得意向人如成功竞得项目,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并已经明晰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情况,承诺:“竞得意向人已经明晰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情况,本人自己放弃追究该资产存在瑕疵的法律权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竞得意向人承诺不随意改变现有物业现状,不得以物业瑕疵为由对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也不追究出租方的任何法律责任”。7、本物业仅用作车辆停放用途;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承租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若车辆停放期间,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由承租方负责;必须按竞得车位的编号停放;其他说明:如有二次出租的,竞得人必须书面向业主申请同意,并由业主按相关流程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发生违法行为的由一手承租方共同承担并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资产交易;竞得人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加建改建,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须配合整改。特此告知!竞投意向人:出租方: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日期:年月日告知日期:年0月日本瑕疵披露书一式二份,竞投意向人一分,出租方一份瑕疵披露告知书竞投意向人:我方的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项目,近期将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参与网上竞价交易,现将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告知如下: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该项目地上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如竞得意向人对该物业进行建设(不含修葺),须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时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经批准后,承租人才能对地上物业进行拆除,并进行建设,承租人承担全部建设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对地上物拆除,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承租人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4、本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竞得意向人需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风险;5、本项目为手续不全标的物,竞得意向人只能按现状使用。竞得意向人日后如需重建、新建、改建、翻建地上物业,需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同时交付设计图纸等,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竞得意向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竞得意向人如成功竞得项目,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并已经明晰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情况,承诺:“竞得意向人已经明晰该项目的瑕疵或风险情况,本人自己放弃追究该资产存在瑕疵的法律权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竞得意向人承诺不随意改变现有物业现状,不得以物业瑕疵为由对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也不追究出租方的任何法律责任”。7、本物业仅用作车辆停放用途;停放车辆仅限停泊轿车类小型车辆,如承租方车辆超过车位规定的长、宽、高、载重导致无法停放或损坏车位或其他车位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车位规格为:长小于或等于5.3米,宽小于或等于1.85米,高小于或等于1.8米,载重小于或等于2t;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承租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若车辆停放期间,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由承租方负责;必须按竞得车位的编号停放;其他说明:如有二次出租的,竞得人必须书面向业主申请同意,并由业主按相关流程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发生违法行为的由一手承租方共同承担并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资产交易;竞得人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加建改建,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须配合整改。特此告知!竞投意向人:出租方: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日期:年月日告知日期:年0月日本瑕疵披露书一式二份,竞投意向人一分,出租方一份竞投人承诺书(竞投人线上阅读同意)交易服务机构:佛山市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权属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竞投人报名参与兴源路22号立体停车位401号出租项目(交易编号:sdq-202407-1219)的竞投,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一、竞投人同意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fsny.foshan.gov.cn/)采用网上竞投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进行竞投。二、竞投人清楚明白本次交易是交易服务机构受项目权属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上佳市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而组织的代理行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三、竞投人已收悉、详读并接受《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所有内容及附件,并已按照要求,通过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自行了解、核实项目的全部情况,同意并接受《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所有内容、要求和交易规则,同意并接受项目按照现状交付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就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竞投人自行与项目权属人协商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四、如竞投人竞得,竞投人保证按时与项目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上的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在履约过程中,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因项目瑕疵及权属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问题发生纠纷,竞投人承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依法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五、竞投人承诺在交易及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存在包括提供虚假资料报名、采取不正当手段参加竞投、竞得项目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合同到期后拒交还标的物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竞投人愿依法承担因自身的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六、竞投人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的行为,由竞投人负责承担一切后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参与网上竞投的,竞投人将及时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停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