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智慧养老院建设招标采购公告(宁波市镇海九龙福利院(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
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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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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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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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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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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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一、合同编号:11N4195682442024801
二、合同名称: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ZJS2024071G
四、项目名称: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九龙福利院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河头村
联系方式:86530790
供应商(乙方):国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1001号圣嘉大厦(亚洲之窗)28、29层
联系方式:0574-879075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8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九龙康养中心进行智慧养老院建设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9月30日以前,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功能开发完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8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0731110223.pdf
)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委托方(甲方):宁波市镇海九龙福利院受托方(乙方):国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29日签订地点:宁波市镇海区1有效期限:2024年7月2日-27年7月28日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宁波市镇海九龙福利院住所地:镇海区九龙湖镇龙源路20号潘园园法定代表人:高瑛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806842650通讯地址:镇海区九龙湖镇龙源路20号传真:电话:0574-86530790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国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1001号圣嘉大厦2901室法定代表人:申仲亭项目负责人:胡妍联系方式:13336871350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1001号圣嘉大厦28-29楼电话:0574-88103555传真:0574-87901788电子信箱:378807503@qq.com111根据2024年07月04日通过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后的中标结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九龙康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ZJS2024071G),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本项目的技术研发以“省统一标准、各地组织实施”的建设模式,按照“智慧终端+应用场景+数据展示”的方式,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智慧安防等“五位一体”应用场景,优化养老服务资源,拓展养老服务内涵,实施一图服务和综合监管,提效率、提服务,降成本、降风险,促进养老院可持续发展,让入住养老院的长者能够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2、技术内容:(1)智慧服务应用开发:1)参观咨询:基于实景导航预览服务,搭建覆盖全院的实景漫游子场景,满足老年人及其亲属随时随地了解养老院基本情况的需求、或线下参观养老院背景下的便捷导航与引导。支持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端、养老院端建设。2)预约服务:支持亲属在可预约时间进行预约探访,支持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端、养老院端建设。2、:3)出入院办理:提供模拟入住全流程路线展示,并对老年人需办理手续进行主动推送,老年人及其亲属在手机端即可完成电子入住流程。支持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端、养老院端、监管端建设。4)服务点单:养老院根据其内部服务内容,可上架线上服务商超,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服务、照料服务、医疗服务等。支持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端、护理员端、养老院端建设。5)家属通知:方便线上查看老年人机构照护,包括失能等级、健康管理、助餐服务、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情况。支持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端建设。(2)智慧照护应用开发:1)入院评估:受理入住申请,护理员通过电子化问卷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并自动生成结果报告,或者可调用浙江省民政厅提供的“能力评估”组件,获取能力评估结果,为照护计划提供参考,评估后办理入住。支持面向护理员端、养老院端两端建设。2)照护计划:关联入院评估结果报告,开展照护需求评估,制定照护清单计划,确定服务风险等级,商定机构托养费用,电子存档确认。支持面向护理员端、养老院端建设。3)床位管理:链接“长者码”系统,应用浙江省民政厅提供的“一床一码”组件,按老年人出入院,绑定、松解“床位码”对应的“长者码”,实时回流“浙里养”数据。4)照护服务:根据入院制定的照护计划,护理员按计划、按规范、按流程提供助浴、助洁、助餐、巡房等服务,采取合适技术手段,形成老年人照护电子记录。支持面向护理员端、养老院端建设。31L5)紧急救助:关联健康检测仪、院内已有老年人监测设备,以老年人健康监测为基础,响应老年人异常指标预警呼救。管理老年人体征信息,主动处置紧急状况,同步验证入住真实性。支持面向护理员端、养老院端建设。(3)智慧交流应用开发:1)老有所学:链接老年大学等资源,方便老年人参加健康养生、防诈骗和手机操作讲座等学习,丰富老年人养老生活。支持面向养老院端建设。(4)智慧管理应用开发:1)工作台:整合院内实况运营数据和设备监测数据,集成养老院工作台,辅助完成待办事项,处理内部预警。支持面向护理员端、养老院端建设。2)老年人档案:协同镇海区智慧社区减负服务治理一体化系统,共享老年人归集数据资源,同时关联智能感知设备获取健康数据。3)楼层导览图:对院内照护楼进行可视化平面还原,建设养老院看板,展现收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结构,掌握院内人员信息,分析养老护理技能水平,了解资源利用率和运营能力。4)护理员管理:协同镇海区智慧社区减负服务治理一体化系统,共享护理员归集数据资源,调用浙江省民政厅提供的“护理员培育”组件,加强护理员培训,精准护理员补贴。45)结算管理:电子化养老院结算管理,按要求报送财务数据,向监护人推送收住老人床位费、护理费、伙食餐月账单。支持面向养老院端建设。6)流程管理:基于养老院内部管理,提供电子化流转。支持面向养老院端建设。(5)智慧安防应用开发:1)安全巡防:设置养老院安全巡防点,建立巡防记录、应急处置电子台账。支持面向养老院端、监管端建设。2)消防安全:对接院内消防系统,实现自动预警异常信息同步、消防设备同步,动态开展检修管理。3、技术方法和路线:本项目主要采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技术,实现“智慧养老院”应用场景的搭建,这些都是当前“互联网+”领域应用频繁且纯熟的技术。为甲方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和智慧安防等智慧养老院场景。4、项目质保:(1)软件系统在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后乙方提供三年(质保期)免费技术支持维护服务;硬件设备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提供一年免费维修服务。(2)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提供技术咨询、故障报修等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通过远程诊断系统可以解决的故障除外),24小时内修复。如果不能修复,则提供同样备品供甲方使用,直至产品修复。5(3)合同签订后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有5名本项目核心开发人员常驻宁波进行本项目软件系统的运维、更新及部署工作。对于项目中软件系统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功能,乙方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和系统升级。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进度安排;2、项目人员安排等;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2024年9月30日以前,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功能开发完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正式上线。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2、提供时间和方式:项目验收前,以电子版本的方式提供。3、其他协作事项: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文本、光盘、资料各自保管。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元整(¥487000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元整(¥443000元),增值税率0%;等保服务费部分交易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增值税率6%;硬件部分交易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增值税率为13%。具体见“合同附件一:硬件及开发模块清单”。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6下:(1)项目验收(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功能开发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0%,即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元整(¥487000元)。乙方开户行名称:建行宁波万达支行账号:33101995043050502142纳税人识别号:91330212677653687L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实际发生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项目验收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无。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无。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无。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都认可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7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合同及相关技术内容。2、保密人员范围: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无限期。4、泄密责任: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乙方:1、保密内容:对甲方提供的用户需求书,以及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所提供的附加材料及商务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以上内容以文字或其他传播媒介方式提供给第二方。2、保密人员范围:项目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无限期。4、泄密责任:参照国家相关法规。第十二条乙方在实施项目开发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做8.好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编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运行管理方案,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共数据保护。第十三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软件安装文件以及相关文档。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项目验收前,甲方指定地点。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项目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功能开发完成正常运行30个日历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给与答复,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若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未予响应,并无其他特殊情况或特别说明的,则视为验收合格。第十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开发成果的著作权及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第十七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十八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九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第二十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9,,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针对本项目的使用者、管理员等用户提供培训服务,提供本项目的使用培训服务。若职能部门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培训。2、地点和方式:里方现场或线上。3、费用及支付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产生实际经济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里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应当向甲方偿付5000元违约金。4、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若甲、乙任一方单方面终止或废除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里方享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10S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乙方所有。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高瑛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胡妍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合同商务条款沟通与签约;2、协调项目相关人员承担合同相关权利和义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第二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第二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二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11&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附件一:硬件及开发模块清单。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所在地合同登记机关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宁波市镇海九龙福利院(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月29422年“乙方:国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1月29日n年吉288r12t附件一:硬件及开发模块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综合单价(元)小计(元)硬件设施1人脸门禁一体机1台大华HFW5443F1480048002健康检测仪2台e家医护HF-MP-I46009200智慧养老院系统3智慧服务1套国研优质服务1060001060004智慧照护1套国研优质服务1750001750005智慧交流1套国研优质服务500050006智慧管理1套国研优质服务1160001160007智慧安防1套国研优质服务4100041000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8等保服务1次国研优质服务300003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487000-山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养老院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