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钢生产 供热站招标采购公告(2024)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1日我局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行政审批窗口)
  传    真:0991-418424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邮    编:8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年产5万吨法兰钢生产项目
头屯河区工业园金石路42号
新疆汉和众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
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
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新疆中超美华热力有限公司汇鑫花苑小区供热站项目
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29号
新疆中超美华热力有限公司
新疆金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日

年产5万吨法兰钢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新疆中超美华热力有限公司汇鑫花苑小区供热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法兰钢生产项目年产5万吨法兰钢生产项目年产5万吨法兰钢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04-650106-04-01-3135112404-650106-04-01-3135112404-650106-04-01-31351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金石路42号制品作业区四连轧区域,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区卫星影像及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金石路42号制品作业区四连轧区域,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区卫星影像及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金石路42号制品作业区四连轧区域,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区卫星影像及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地理坐标(东经87度23分12.534秒,北纬43度54分36.757秒)(东经87度23分12.534秒,北纬43度54分36.757秒)(东经87度23分12.534秒,北纬43度54分36.75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130钢压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钢压延加工313-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35环保投资占比(%)13.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头屯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乌政办〔2007〕91号园区规划名称:《头屯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乌政办〔2007〕91号园区规划名称:《头屯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乌政办〔2007〕91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审批文件文号:新环函〔2017〕148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头屯河工业园区总体产业定位为:加快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化进程,按照“强化二产”的方针,努力把头屯河区建成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依托硫磺沟的煤炭资源发展煤电工业和煤化工,打造乌鲁木齐市又一个能源重地。紧紧依托八钢等龙头企业,支持其投资发展新的工业项目。积极引导各类企业依附龙头企业发展下游配套工业项目,不断延长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建材、食品等资源优势行业和支柱工业的产业链;下大力气抓好头屯河区的规划建设,努力把头屯河区工业区建成食品加工、生化制药、金属制品、建材加工基地。项目位于头屯河工业园区一二期区域内,该区域规划围绕现代制造业和出口加工业发展低碳环保的第二产业体系,做精做强以先进装备制造为支柱的高端制造业中心,巩固生物医药,食品饮料两大支柱产业,依托交通枢纽优势,加大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包括轻工业制品和机械电子设备制造两大领域,为地窝堡机场和通用航空提供配套服务。本项目主要为法兰钢端头板生产加工项目,其属于钢铁产业,拓展钢材的深加工产业链,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因此,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头屯河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本项目与园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园区在规划实施当中要注意以下几点(摘录部分):(1)深挖现有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和航空零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电子机械等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园区内上下游企业的配套建设、联动发展、打造高端制造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引进“低消耗、高效益低排放”的产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本项目利用上游企业八钢钢材生产的废料钢板,将废料回收生产法兰钢端头板,本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采取有效措施后超低排放。(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园区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促进园区产业集约与绿化发展。须根据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合理控制企业布局,园区内不宜布局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及与其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以减少园区内企业大气污染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分布。(3)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根据规划区域及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确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上线,落实园区颗粒状物料储运全封闭防尘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现,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法兰钢端头板使用的原料为废钢板、焊丝,生产过程中无颗粒状物料运输。(4)结合区域资料消耗上线,落实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坚持实行入园企业环保准入审核制度,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自治区环境准入条件、园区产业功能定位以及“三高”项目一律不得入驻园区。对于入园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合理控制排污,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依据水资源论证报告结论,以水定产、以水定量,优化调整园区的产业结构和规模。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不属于“三高”项目、高耗水项目等重污染项目,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在采取相关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5)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进现有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消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达到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八一钢铁厂废钢板回收利用。热处理炉采用蓄热燃烧技术燃烧后的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SCR脱硝装置处理技术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法兰钢制造加工项目,属于C3130钢压延加工,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项目已于2024年4月15日取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登记证,项目代码:2404-650106-04-01-313511。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符合性根据《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区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同防同治区的重点控制区内,根据文件要求,重点控制区内禁止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项目,本项目属于轧钢工业,不在禁建之列,符合文件要求。3、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第五章加强协同控制,其他符合性分析改善大气环境中第三节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源治理,针对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金属冶炼以及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均安装于厂房内,项目激光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精加工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精轧产生的粉尘均采取有效的收集,且由于产生的粉尘比重大于空气,粉尘逸散至空气中会自然沉降,因此本项目仅有极少量逸散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运营期及时清理生产厂房内地面落尘,可减少粉尘外溢对大气的影响。项目粉尘控制措施满足《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4、与《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3〕10号)文要求,“……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不予批准。”本项目为法兰钢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同时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很小,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意见要求。5、与《“乌-昌-石”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乌-昌-石”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23〕20号)要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塔城地区沙湾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兵团十二师区域新建企业(项目):“对于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行业以及锅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园区,热处理工序排放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符合《关于“乌-昌-石”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中提出的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与该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1-2,项目与管控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表1-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金石路42号制品作业区四连轧区域,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地表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已达标城市环境空气保持稳定,未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沙尘影响严重地区做好防风固沙、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新疆建投绿源水务经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激光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精加工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且由于产生的粉尘比重大于空气,粉尘逸散至空气中会自然沉降,本项目沉降率为70%,因此本项目仅有极少量逸散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对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生产区均进行硬化处理,避免土壤污染。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总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和田市等4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发挥低碳试点示范和引领本项目正常运营仅消耗天然气、电力和水,不使用其他能源,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6-其他符合性分析作用。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个方面严格环境准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符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符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符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中相关要求。(2)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本项目位于乌昌石片区,本项目与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见表1-3。表1-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除国家规划项目外,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沙湾市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内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燃煤纯发电机组、金属硅、碳化硅、聚氯乙烯(电石法)、焦炭(含半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具备风光电清洁供暖本项目为法兰建设条件的区域原则上不新批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属钢加工项目,属于地负责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结合,以明显降低工业类项目。生产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协同推进“乌-昌-石”区域大过程中以使用电能符合气环境治理,强化与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八师、为主,产生的废气第十一师、第十二师的同防同治,确保区域环境空气主要为少量以无组质量持续改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执行织形式排放的颗粒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氮氧化物深度治物。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7-其他符合性分析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本项目用水接自园区供水管网,生产用水循环使用,项目整体用水量少。符合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强化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项目不涉及油(气)资源开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不涉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符合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环境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头屯河工业园区一、二期重点重点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1.1)执行乌鲁木齐市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1.2)主导产业:围绕现代制造业和出口加工业发展低碳环保的第二产业体系,做精做强以先进装备制造为支柱的高端制造业中心,巩固生物医药、(1.1)执行乌鲁木齐市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1.2)主导产业:围绕现代制造业和出口加工业发展低碳环保的第二产业体系,做精做强以先进装备制造为支柱的高端制造业中心,巩固生物医药、本项目主要依托八钢优势资源,新建法兰钢生产项目,拓展钢材的深加工产业链,本项目不本项目主要依托八钢优势资源,新建法兰钢生产项目,拓展钢材的深加工产业链,本项目不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中相关要求。(3)与《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金石路42号,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乌政办〔2024〕17号)可知,项目区属于重点管控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65010620009,单元名称:头屯河工业园区一、二期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4,项目与管控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表1-4与《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表-8-其他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ZH65010620009)食品饮料两大支柱产业,依托交通枢纽优势,加大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包括轻工业制品和机械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依托本区机械制造发展航空零部件生产及机载电子设备制造两大领域,为地窝堡机场和通用航空提供配套服务。按主导产业划分为六个区,分别为环保-食品加工区、出口加工-机械建材区、生物医药区、企业研发区、航空零件-电子机械区和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区。现状产业包含化学产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制造类企业(金雪驰、福克油品等)。(1.3)现有和主导产业不相符的企业(化学产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制造类企业除外)限制产能扩大,禁止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用地规模,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推动现有企业提档升级,确保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总数只减不增。(1.4)园区内改扩建项目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已存在的项目要根据区域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通过关闭、搬迁、转产等方式限期退出。(1.5)打造民族医药工业园;发展现代医药产业,着重引进知名医药生产及配套企业,引导企业加大对畜禽血液、骨组织、脏器等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培育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生物、生化制药(品)业。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的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头屯河工业园区一、二期重点管控单元(ZH650106重点管控区污染物排放管控(2.1)执行乌鲁木齐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2.2)区内企业如确有无组织废气产生,严格控制区内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现象,有条件的企业的废气必须采用有组织排放方式,以增加废气扩散空间。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污染物废气和含无机污染物废气的排放,排放浓度应低于国家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新疆建投绿源水务经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项目激光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产生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20009)(2.3)对于园区的VOCs防治,全面推行LDAR系统;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装置区废水收集池密闭化,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易泄漏设备、管线连接采用泄漏率低的密封方式,采用密闭性高的阀门及管件。(2.4)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结合规划建设规划,实行长期停产企业土地置换和用地功能调整,便于集中管理和治理。按照增产减污的原则,确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力度。(2.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首先从生产、销售和消费的角度减少废弃物,可利用部分应综合利用;不能回收,不可利用的废弃物再进行最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6)增大绿化面积,设置绿化缓冲带,隔离噪声的影响。对厂界噪声无法达到相应区域要求的,企业应对车间内设备进一步降噪,使其达到相应要求。(2.7)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的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轧机轧制产生的粉尘均采取有效的收集,且由于产生的粉尘比重大于空气,粉尘逸散至空气中会自然沉降,因此本项目仅有极少量逸散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运营期及时清理生产厂房内地面落尘,可减少粉尘外溢对大气的影响,且由于产生的粉尘比重大于空气,粉尘逸散至空气中会自然沉降,本项目沉降率为70%,因此本项目仅有极少量逸散金属粉尘,以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妥善处理,生产设备安装于厂房内,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10-本项目Q为0.000387<1,该项目无重大风险源。4.4.2风险识别①危险物质识别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等中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表4-16本项目危险物质风险理化性质一览表类别项目天然气天然气天然气天然气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燃爆危险易燃易燃危险性概述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含量达25%—30%时,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含量达25%—30%时,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含量达25%—30%时,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含量达25%—30%时,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危险性概述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理化性质外观及性状无色、无臭、无味、无毒性的气体无色、无臭、无味、无毒性的气体无色、无臭、无味、无毒性的气体无色、无臭、无味、无毒性的气体理化性质熔点(℃)-182.5闪点(℃)-188-188理化性质沸点(℃)-161.5引燃温度(℃)538538理化性质相对密度(水=1)0.42相对密度(空气=1)0.550.55理化性质爆炸上限%(V/V)15爆炸下限%(V/V)5.35.3理化性质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和乙醚微溶于水溶于醇和乙醚微溶于水溶于醇和乙醚微溶于水溶于醇和乙醚理化性质主要用途主要用作燃料,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主要用作燃料,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主要用作燃料,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主要用作燃料,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稳定性稳定性稳定避免接触条件明火、高热明火、高热稳定性聚合危害不聚合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小鼠吸入42%浓度×60分钟小鼠吸入42%浓度×60分钟小鼠吸入42%浓度×60分钟小鼠吸入42%浓度×60分钟毒理学资料急性中毒主要有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临床表现。轻者头晕、胸闷、恶心、呕吐、乏力,重者昏迷、紫绀、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抽搐、心律失常,部分病例出现精神症状。有脑水肿、肺水肿、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主要有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临床表现。轻者头晕、胸闷、恶心、呕吐、乏力,重者昏迷、紫绀、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抽搐、心律失常,部分病例出现精神症状。有脑水肿、肺水肿、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主要有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临床表现。轻者头晕、胸闷、恶心、呕吐、乏力,重者昏迷、紫绀、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抽搐、心律失常,部分病例出现精神症状。有脑水肿、肺水肿、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主要有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临床表现。轻者头晕、胸闷、恶心、呕吐、乏力,重者昏迷、紫绀、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抽搐、心律失常,部分病例出现精神症状。有脑水肿、肺水肿、心肌炎、肺炎等并发症。毒理学资料慢性中毒表现类神经症,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恶心、乏力、食欲不振等。表现类神经症,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恶心、乏力、食欲不振等。表现类神经症,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恶心、乏力、食欲不振等。表现类神经症,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恶心、乏力、食欲不振等。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最高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300mg/m3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53-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管理人员带自给正压时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送至空旷地方或加装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将漏气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②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本项目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锅炉及天然气输送管道。4.4.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4.4.4影响途径及影响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其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会对大气环境、土壤和水环境产生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事故情况下,运营期风险主要来自天然气输送管道破裂或者穿孔致使燃气泄漏。泄漏后的燃气遇到明火发生火灾或爆炸等恶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以及火灾及爆炸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会随空气流动会对项目区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2)对土壤、水环境的影响对土壤、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泄漏后通过破损处或裸露的土壤处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从而防止污染介质下渗,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环境污染。4.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①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应按照要求规范要求,并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同时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②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本项目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包括锅炉及天然气输送管道。4.4.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4.4.4影响途径及影响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其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会对大气环境、土壤和水环境产生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事故情况下,运营期风险主要来自天然气输送管道破裂或者穿孔致使燃气泄漏。泄漏后的燃气遇到明火发生火灾或爆炸等恶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以及火灾及爆炸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会随空气流动会对项目区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2)对土壤、水环境的影响对土壤、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泄漏后通过破损处或裸露的土壤处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重点防渗,从而防止污染介质下渗,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环境污染。4.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①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应按照要求规范要求,并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同时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54-志设置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暂存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进行转移。③危险废物贮存库周边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在显眼处设置警示牌;④加装天然气报警装置,以便管道内燃气泄漏时第一时间处理。⑤加装切断装置,以便在出现工业炉燃气压、水压、炉温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断相关设备。⑥燃气炉点火前,必须仔细吹扫炉膛和烟道,排除炉内可能积存的可燃气体。⑦项目运行中燃气管道要定期进行检修,对于到达使用期限或腐蚀严重的管线应立即更换或维修,工作人员要掌握热处理炉燃气、水管道及相关设施的位置,巡检到位,及时发现问题。4.5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4-19。表4-19环保投资一览表类别治理对象主要环保设施数量投资估算(万元)废气激光切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P11套15废气焊接工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1套8废气热处理工序旋风除尘器+SCR脱硝+排气筒P21套98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基础减震、隔声/10固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个1固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3合计合计合计135-5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激光切割(P1)颗粒物选用密闭生产设施+袋式除尘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大气环境热处理炉(P2)SO2、NOx、颗粒物清洁能源、蓄热燃烧+旋风除尘器+SCR脱硝技术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大气环境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密闭车间+加强管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含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pH、COD、氨氮、悬浮物排至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新疆建投绿源水务经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基础减震、隔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边角料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金属碎屑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焊渣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粉尘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布袋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乳化液、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桶库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库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库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房地面硬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厂房地面硬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厂房地面硬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厂房地面硬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2)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生产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进行收集、暂存和转移。(3)危险废物贮存库周边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在显眼处设置警示牌;(4)厂区内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计合理的逃生方案。(1)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2)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生产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进行收集、暂存和转移。(3)危险废物贮存库周边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在显眼处设置警示牌;(4)厂区内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计合理的逃生方案。(1)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2)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生产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进行收集、暂存和转移。(3)危险废物贮存库周边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在显眼处设置警示牌;(4)厂区内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计合理的逃生方案。(1)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2)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生产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进行收集、暂存和转移。(3)危险废物贮存库周边应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在显眼处设置警示牌;(4)厂区内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计合理的逃生方案。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口规范化内容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位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本项目为一般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可以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设置图形见表5-1。表5-1一般污染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设置图形表(1)排污口规范化内容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位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本项目为一般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可以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设置图形见表5-1。表5-1一般污染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设置图形表(1)排污口规范化内容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位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本项目为一般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可以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设置图形见表5-1。表5-1一般污染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设置图形表(1)排污口规范化内容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位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m。本项目为一般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可以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设置图形见表5-1。表5-1一般污染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设置图形表-57-排放口废水排口废气排口噪声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图形符号背景颜色绿色绿色绿色绿色图形颜色白色白色白色白色(2)排污口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下: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③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相关要求填报登记信息。(4)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遵循就近转移原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②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详见表5-2。(2)排污口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下: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③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相关要求填报登记信息。(4)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遵循就近转移原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②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详见表5-2。(2)排污口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下: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③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相关要求填报登记信息。(4)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遵循就近转移原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②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详见表5-2。(2)排污口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下: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③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相关要求填报登记信息。(4)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遵循就近转移原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②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详见表5-2。(2)排污口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下: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③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中相关要求填报登记信息。(4)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①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遵循就近转移原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②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详见表5-2。-58-表5-2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表5-2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表5-2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位置图形符号说明边界或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建议的材质,印刷、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制作,张贴。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建议的材质,印刷、外观质量要求进行制作,张贴。-59-六、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6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000.506t/a00.506t/a+0.506t/a废气SO20000.210t/a00.210t/a+0.210t/a废气NOX0000.945t/a00.945t/a+0.945t/a废水生活污水000297.5t/a0297.5t/a+297.5t/a废水CODcr0002.33t/a02.33t/a+2.33t/a废水BOD50000.088t/a00.088t/a+0.088t/a废水SS0000.058t/a00.058t/a+0.058t/a废水NH30000.011t/a00.011t/a+0.011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0001016.86t/a01016.86t/a+1016.86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碎屑0001.25t/a01.25t/a+1.2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焊渣0003.93t/a03.93t/a+3.9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粉尘0009.6t/a09.60t/a+9.60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0000.01t/a00.01t/a+0.01t/a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桶0000.09t/a00.09t/a+0.09t/a危险废物废润滑油0000.5t/a00.5t/a+0.5t/a危险废物废液压油0000.45/a00.45/a+0.45/a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007t/a07t/a+7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新疆青岭贝丁动物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与牛奶巷交叉口地理坐标(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87度35分42.547秒,43度47分32.86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宠物医院服务[O8222]宠物美容服务[O8223]宠物医院服务[O8222]宠物美容服务[O8223]宠物医院服务[O8222]宠物美容服务[O822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101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3.73.73.7环保投资占比(%)373737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平方米)用地(用海)面积(平方米)20120120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环境风险表1-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设置原则本项目相关情况判定结果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染物、二噁英、苯并芘、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不设专大气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为臭气,不涉及此类项评价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污染物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废水地表水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直接外排,不属于废不设专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水直排的污水集中项评价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厂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经分析,本项目危险不设专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物质存储量总计未项评价量的建设项目超过临界量—1—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从河道取水不设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污水排放不涉及海洋不设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无无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用房为租赁个人经营门面房,此房屋性质为非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项目区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居民小区,北侧为商铺,南侧为牛奶巷。项目周边多为商铺和居民小区等,本项目不与其他服务功能冲突。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无土建工程,项目区域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通讯、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2—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与周边环境相容。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3、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本项目符合性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87号,有固定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符合要求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本项目地处城市建成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所等。符合要求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本项目设有一个单独的临街出入口,出入口不在居住住宅楼内,未与其他用户共用通道。符合要求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本项目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药房、手术室等设施。符合要求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本项目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符合要求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本项目具有1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要求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第六条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8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本项目具有手术台,一台X光机及B超机一台。符合要求9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本项目具有4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3—求。4、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表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总体要求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本项目按照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符合总体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本项目按照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符合总体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且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或材料接触。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只贮存医疗危废。符合总体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措施减少渗滤液及其衍生废物、渗漏的液态废物(简称渗漏液)、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等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一次性医疗器具、废棉签、废药品、动物组织、废检验样品、病理性固废等医疗废物以及废紫外线灯管,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及委托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液态废物和固态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其环境管理要求妥善处理。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一次性医疗器具、废棉签、废药品、动物组织、废检验样品、病理性固废等医疗废物以及废紫外线灯管,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及委托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符合总体要求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符合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退役时,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退役前应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污染;还应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场地环境风险防控责任。本项目退役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内剩余的危险废物,并对贮存设施进行清理,消除污染符合总体要求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点进行设计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除应满足环境保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符合—4—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环境保护要求执行选址贮存设施选址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详见上文“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区域规划,详见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单位已依据法律法规委托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选址集中贮存设施不应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应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项目区域不涉及左侧所列禁止建设区域符合选址贮存设施不应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其他地点。本项目周边无江河、湖泊、运河、水库,项目区域地势高于该渠道区域地势,不在其滩地和岸坡符合选址贮存设施场址的位置以及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一般规定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本项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均临时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不露天堆放。符合一般规定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环评要求本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贮存。符合一般规定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本项目基础进行防渗,防渗层为先水泥硬化,再涂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每秒,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符合符合一般规定一般规定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每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每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本项目基础进行防渗,防渗层为先水泥硬化,再涂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每秒,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本项目基础进行防渗,防渗层为先水泥硬化,再涂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每秒,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符合符合符合符合一般规定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本项目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符合一般规定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运营期严格管理,禁止不相关人员进入库区符合贮存库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只暂存一次性医疗器具、废棉签、废药品、动物组织、废检验样品、病理性固废以及废紫外线灯管等固体废物。符合贮存库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只暂存一次性医疗器具、废棉签、废药品、动物组织、废检验样品、病理性固废以及废紫外线灯管等固体废物。符合贮存库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GB16297要求。本项目不产生左侧废气。符合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固体废物,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符合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固体废物,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符合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固体废物,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符合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固体废物,由专人打包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期暂存。符合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固体危符合—6—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废。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本项目按要求执行符合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5、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表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项目规范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总体要求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本项目按有关规定建立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管理。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本项目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少量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短暂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符合总体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事故警戒线,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环发〔2006〕50号)要求进行报告。(2)若造成事故的危险废物具有剧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或高传染性,应立即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按要求启动预案。符合—7—疏散人群,并请求环境保护、消防、医疗、公安等相关部门支援。(3)对事故现场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环境介质应进行相应的清理和修复。(4)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物均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5)进入现场清理和包装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穿着防护服,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收集计划应包括收集任务概述、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个人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周期、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符合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建设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符合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将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置等。符合收集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收集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1)危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3)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建设单位在危废收集时,根据危废的数量、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符合如下要求:(1)危装材质与危险废物相容,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混合包装。(3)危险废物包装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符合—8—扩散途径,并运到防渗、防漏要求。渗、防漏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1)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2)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本标准附录B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3)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本项目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满足如下要求:(1)转运路线尽量避开敏感区;(2)采用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后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3)按照环境管理规定,医疗废物转移单位定期对装运设施进行清洗,清洗工作不在本项目区进行。符合贮存收集不具备运输包装条件的危险废物时,且危险特性不会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重大危害,可在临时包装后进行暂时贮存,但正式运输前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包装。本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正式运输前按要求进行包装。符合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本项目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满足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符合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本项目按要求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符合贮存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等装置。符合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医疗废物每两天转运一次。符合贮存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内容应参照本标准附录C执行。本项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临时贮存、转移等环节的环境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符合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9—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建成“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见表1-5。表1-5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87号,属于规划的商业用地,沿项目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属于2类功能区。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等级。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本身水、电资源使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符合—10—术室东北侧设置有一间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将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后分类处理。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存间能容纳24小时的医疗废物。此外,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项目的医疗垃圾暂存间的建设及管理需达到以下要求:A、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B、对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C、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D、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E、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F、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多2天,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备应定期消毒和清洁。(3)危险废物转运制度要求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标准及相关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制度,及时分类收集、建设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并按有关规定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及处理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处置。且本项目危险废物在转移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产生—46—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5、地下水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1)影响途径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水及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状态下,医疗废水、危险废物渗入地下可能会对排泄区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2)防治措施本次评价将项目运营场所医疗废物暂存间、厕所、污水管道管线、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域,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域,具体的防渗单元位置及防渗措施及要求详见下表。表4-16项目防渗分区一览表防渗分区单元防渗技术要求重点防渗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危废存放间必须做好防渗、消防等防范措施,存储区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和维护使用;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每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每秒重点防渗区厕所、污水管道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地面硬化的基础上敷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10-7厘米每秒简单防渗区域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一般地面硬化处理项目防渗措施基本可满足环保要求,只要加强各污水收集管、运营场所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项目防渗措施基本可满足环保要求,只要加强各污水收集管、运营场所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项目防渗措施基本可满足环保要求,只要加强各污水收集管、运营场所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项目防渗措施基本可满足环保要求,只要加强各污水收集管、运营场所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47—和项目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医疗废水、危险废物泄漏下渗现象,将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采取本评价要求的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6、土壤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危险废物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医疗废水、危险废物渗漏。(1)影响途径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水、危险废物泄漏,若发生泄漏,污染物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土壤,同时由于土壤的阻隔、吸附作用,导致污染物长期滞留土壤中,对土壤造成较大影响。(2)防治措施项目运营场所采取简单防渗处理,危险暂存间、厕所、污水管道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措施基本可满足环保要求。同时本评价要求项目定期检查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7、生态项目生产场所系租用已建成的门面,无新增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8、环境风险(1)风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Q=q1/Q1+q2/Q2+...qn/Qn—48—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吨;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吨;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二氧化氯。表4-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序号功能单元功能单元危险化学品最大储存量q(吨)临界量Q(吨)q/Q是否重大危险源1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二氧化氯0.0010.50.002否总计(Σqn/Qn)0.002否因此本项目Q=0.002<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2)源项分析①废水消毒装置发生故障,导致诊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②项目氯片投放量较大导致处理后诊疗废水余氯过高;(3)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拟采取风险防范措施:①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②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宠物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布设消防灭火器。③二氧化氯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加药,防止处理后的废水余氯过高,并针对消毒剂使用消耗进行记录,对消毒废水做到经常性检测,消除余氯过量事故。④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废水消毒装置,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综上,医院采取以上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表4-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因此本项目Q=0.002<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2)源项分析①废水消毒装置发生故障,导致诊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②项目氯片投放量较大导致处理后诊疗废水余氯过高;(3)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拟采取风险防范措施:①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②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宠物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布设消防灭火器。③二氧化氯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加药,防止处理后的废水余氯过高,并针对消毒剂使用消耗进行记录,对消毒废水做到经常性检测,消除余氯过量事故。④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废水消毒装置,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综上,医院采取以上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表4-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因此本项目Q=0.002<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2)源项分析①废水消毒装置发生故障,导致诊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②项目氯片投放量较大导致处理后诊疗废水余氯过高;(3)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拟采取风险防范措施:①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②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宠物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布设消防灭火器。③二氧化氯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加药,防止处理后的废水余氯过高,并针对消毒剂使用消耗进行记录,对消毒废水做到经常性检测,消除余氯过量事故。④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废水消毒装置,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综上,医院采取以上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表4-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因此本项目Q=0.002<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2)源项分析①废水消毒装置发生故障,导致诊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②项目氯片投放量较大导致处理后诊疗废水余氯过高;(3)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拟采取风险防范措施:①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②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进行平面布置;宠物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布设消防灭火器。③二氧化氯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加药,防止处理后的废水余氯过高,并针对消毒剂使用消耗进行记录,对消毒废水做到经常性检测,消除余氯过量事故。④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兰钢生产 供热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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