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拍卖公告
泰山区财源街道校场街134号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第二次)网上竞价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1日9时00分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网上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竞价标的:
标的:泰山区财源街道校场街134号由南向北第1间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楼层1-6/6层,建筑面积1603.37平方米,首年年租金评估价50.3298万元/年,第二次首年年租金起拍价45.2968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注:首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起年租金每年递增1%。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220101421007444;开户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认真了解标的竞买须知以及标的情况并实地勘查标的。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6时止,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泰安市青年路79号3层
咨询电话:孙经理 15866015548 微信同号
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8月1日9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泰山区财源街道校场街134号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进行第二次网上公开竞价,出价最高即为新承租人。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网络竞买人: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网络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泰山区财源街道校场街134号由南向北第1间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楼层1-6/6层,建筑面积1603.37平方米,首年年租金评估价50.3298万元/年,第二次首年年租金起拍价45.2968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注:首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起年租金每年递增1%。
网络竞买人在竞买前认真了解标的的情况并实地勘查标的涉及的实物,了解并掌握了标的实物、产权手续、标的范围等相关事宜(包括瑕疵),且表示无任何异议,标的成交后愿意自行接手该标的。
一、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网络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竞价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起,标的物有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在自由报价时间30分钟,网络竞买人可对标的进行报价,各网络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自由、限时竞价具体时间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显示为准。标的竞价依照标的顺序依次进行竞价。
二、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账号:811220101421007444,实际到账为准】。
1.网络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有实名账号的网络竞买人无需重新注册)。网络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其他网络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3.网络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网络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进行报名。
三、网络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15866015548 联系地址:泰安市青年路79号3层306室)。
五、款项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竞价成功后,网络买受人3个工作日内付清服务费(账户名称: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账号:811220101421007444,实际到账为准),凭相关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章)到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青年路79号3层306室)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2.网络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相关文件自行与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注意:网络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租赁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六、服务费: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未按照约定执行,网络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2.缴费金额:标的竞价成功后,服务费金额联系拍卖机构获取。
另注:中拍平台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见《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5‰(千分之一点五)交纳软件使用费。线上支付: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七、特别提醒:
1、请竞买人详细查看有关标的的实物现状以及标的的证件情况,自行了解有关标的的详细情况,办理交接手续前及办理交接手续中所涉及的费用、事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网络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现有手续情况与标的档案不符,以标的档案为准,出租人、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标的目前存在他人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并特别提醒成交后的网络买受人负责自行清场,出租人不承担清场。(原承租人增加的内部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由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与拍卖人及出租人无关)。原承租人依法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请于竞价报名结束前3日内持相关证件办理优先承租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资格。
4、买受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免遭损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方。
5、买受人需缴纳首年租金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退还。违约事项从此保证金中扣除。
6、房地产经营禁止从事易燃易爆相关行业、禁止机械加工制造、禁止生产制造有生物化学污染的产品,买受人使用租赁房屋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办理经营所需资质、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城建城管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证件,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7、买受人经营相关资质到期更新后及时报备出租人更新情况。
8、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予以说明介绍,竞买人认为资料不足或有疑问,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涉及最终数据与提供资料有误差的,不影响成交结果。
9、买受人签订完《成交确认书》后,交清全部款项,持拍卖人出具的相关文件自行与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注意: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租赁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未在有效期内办理成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详见《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竞价成功后,网络竞买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网络竞买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买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租赁协议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此,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补充说明:
1、网络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承租,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换标的物,拒签成交确认书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同违约,无权要求返还交易保证金。
2、网络竞买人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解除租赁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网络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有权处置竞价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网络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交接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网络竞买人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网络竞买人应遵守委托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5、详细具体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网上竞价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及与其竞租场次、标的对应的本公司《特别规定》,并受此制约。
二、意向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一旦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意向竞买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屋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的参考,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场网上竞价在中拍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拍租开始前我公司将对未操作过中拍平台的竞买人进行竞价培训。竞买人如因前期竞租培训未熟练操作拍租流程,所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应该在网络拍卖平台上等待网上竞价开始(有开始提示)后竞价。任何竞买人不得影响他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网上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争买资格,没收其竞租保证金,不准参加本公司以后的网上竞价活动,并视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租采取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竞价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慎重地进行竞租,一经竞价,不得撤回。
六、未按规定办理款项结清和其他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成交标的(即反悔),已交到本公司的保证金不退。该标的再行拍租的,应支付本次拍租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其最终价款低于本次拍租成交价款的,本次应补足差额。
七、拍租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买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八、关于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收回标的,承租人所缴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拍卖人缴纳的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
(1)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人接到通知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竞租承诺书和《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佣金。
竞 租 规 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在中拍平台(下称网络平台)举行的拍卖会,为《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网上竞价规则》的补充。本规则中竞买人均为网络竞买人。承租人即为网络买受人。
二、参加网络拍租会步骤:竞买人参加网上竞价前须在网络平台以自己的身份注册,并保管好个人信息。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平台,进入需要参加的拍卖会大厅,点击“参拍申请”,获得登录名称和密码。输入登录名称、密码后,可以出价。
三、竞买人一经在网络平台提出参拍申请,即表示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网上竞价的拍租资料,包括《特别规定》、《网上竞价规则》。竞买人也应遵守网络平台发布的通用《拍租规则》和《竞买须知》。竞买人可以点击加价幅度加价,也可以直接输入出价,点击确认。
四、竞买人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对系统发出的用户名称、密码等所有信息负有保管保密义务。因竞买人信息的错误、不完整、泄露所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完全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凡在网络平台上以竞买人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录后进行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五、网络出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时间和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为固定时间,到时结束。限时竞价时间为出价周期循环时间,即限时竞价结束前,只要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重新计算,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限时竞价时间结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根据网络平台提示进行操作。直至标的成交或流标。网络拍租时间以网络中拍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六、网络竞买人可以在公告中“竞租须知下载”处和拍卖大厅“点击此处查看拍租须知”处阅读本期拍租资料。
七、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和环境因素,本公司举办的网上竞价可能受到外部多种因素影响。网络拍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因网速迟滞可能造成的竞买人几秒间的出价迟滞情形。竞买人放弃因上述情形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网络平台出现问题为由提出异议,需持中拍平台出具的证明。如竞买人个人使用的设备(本公司不提供竞价设备,由竞买人自行准备)、线路等原因或因操作不当出现的上述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八、网上拍租风险及免责提示:因出租人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等原因导致网络拍卖平台服务器异常的,我公司可根据现场情况暂停或终止网络竞拍程序。因此给参拍人带来的损失由参拍人自行负责,我公司对此免责。
九、在平台发布的标的被用户竞价成功的,相应标的承租人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收费标准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包含系统成交后悔拍的情形。(具体见中拍平台收费规则)
特别敬告:
1、参加网络平台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系统不稳定情况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拍卖人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网络平台发送登录名称、密码时不支持手机发送。
特别规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本次网上竞价以标的年租金起拍(本场网上竞价是以房屋一年总租金作为拍租底价,进行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租方式)。图片、面积仅供参考,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拍租租金,交付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三、标的成交后,依照竞买须知履行。
四、承租人交还房屋应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气等费用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如有损坏,按重置价赔偿。
五、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严令及噪音污染、不得从事出租人禁止经营的行业;不得从事影响居民生活和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对房屋的装修须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承租期间,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在承租期内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消防、环评等,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后果。如有违约,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六、承租人须同意并履行租赁合同条款,房屋及其他管线状况按现状交付,承租人从房屋交付日起承担水、电、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及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税费等费用。自行承担并负责房屋的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管道渗漏破损、水管电线、门窗及室内其他设备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七、标的目前存在他人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并特别提醒成交后的网络买受人负责自行清场,出租方不承担清场。(原承租方增加的内部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拍卖人及出租方无关)。原承租人依法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请于竞价报名结束前3日内持相关证件办理优先承租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资格。
八、如未按约定时间内交付拍租标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协商不成,无息退还承租人竞拍保证金和租金,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责。
九、《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租赁期内承租人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由其在十日内自行收回,经营过程中对房屋投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及扩建,无偿归产权人,承租人不可拆解或故意损毁。承租人逾期未腾空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其所有权,有权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搬运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移交房屋,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十、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房屋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十一、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各项有关制度进行经营。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三、特别声明:
1、在拍租前,如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拍租标的物停止拍租的,拍卖人退还竞买人竞拍保证金。拍卖人和对竞买人不作任何赔偿和补偿。
2、在拍租前,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对拍租文书资料作出修改或补充并告知竞买人。
3、标的物以竞拍前现场所踏勘实物为准,意向承租人在拍租前应对房屋现状及拍租资料详细了解,本公司及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网上竞价相关公告、宣传、预展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已知显性瑕疵和未知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拍卖人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标的的资料、信息、数据、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简介仅是对标的的一般性说明(如有不符,不影响成交价格),不代表本公司对标的的品质的保证和承诺,竞买人竞拍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对标的的实际现状及一切相关瑕疵的认可、对《网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中所有条款的全部认可,无有异议,如有反悔,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同意,将标的再行网上竞价。
标的再行网上竞价的:
1、扣除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转至拍卖公司账户优先支付佣金,剩余部分转至指定账户,还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2、原应当支付第一次网上竞价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3、再行网上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网上竞价价款的,原应当补足差额。
已认真阅读本须知等相关资料并到标的物现场做了详实的查看。已全面理解和认同本须知;已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承诺在成为后,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承担并履行各项义务。
竞买人承诺:对本次拍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并同意遵守本网上竞价规则(含山东易得拍卖有限公司竞买须知、网上竞价规则、承诺书)所列条款。
标的介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住宅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